员工手册目录一、员工招录用制度二、员工离(辞)退制度三、员工考勤及培训管理制度四、出差管理规定五、员工福利制度六、文档和印鉴管理办法七、财产和物资管理规定八、保密制度九、会议及接待制度十、财务制度一、员工招录用制度第一条员工招聘1、招聘计划和审批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提出人员需求计划,填写《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审批表》(附表1),报主管领导批准后交行政人事部审核,必要时报董事长兼总经理批准;招聘一线计件制员工由部门负责人提出计划,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并组织招聘。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总经理可直接提请人员招聘计划,行政人事部可向总经理提议各部门人员配置建议。2、招聘(1)招聘形式:经批准的招聘计划交行政人事部实施招聘,公司招聘采用公开招聘和内部推荐两种形式。公开招聘:由行政人事部根据人员要求,通过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网站等进行网上招聘,或组织参加现场招聘会。内部推荐: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可向行政人事部推荐外部人员,也可推荐选拔公司内部人员。(2)组织面试:对于管理人员和重要岗位人员需进行面试,行政人事部根据网上招聘和现场招聘收集的资料进行初步筛选或组织初试,确定面试人员并组织面试,面试一般由行政人事部、相关负责人参加,重要岗位人员须邀请总经理参加,形成面试记录表(附表2)备案。(3)录用评审:管理人员和重要岗位人员招聘面试结束后,行政人事部应及时组织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评审,确定录用人员、薪酬待遇、试用期、主要岗位职责、报到时间等,形成录用评审审批表(附表3),经批准后由行政人事部通知录用人员按时报到。对于一线员工由行政人事部和需求部门协同确定录用人员,并办理相关手续。第二条报到与入职1、被公司录用的人员需向行政人事部提供个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原件、复印件和一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由行政人事部校验完资料的真实性后,归还原件、复印件留档。2、如实填写员工基本情况登记表(附表4)。3、与公司签订劳动协议。4、行政人事部向员工发放工作证和就餐卡等,收取每张10元卡费(工本费),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凭收据予以退还卡费,如有损坏照价赔偿。5、行政人事部为入职人员安排工作和住宿,管理人员配置相关办公用品。第三条试用期规定管理人员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其他人员根据岗位要求确定试用期为1-3个月。在试用期内表现优秀的,经本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和公司主管领导签署意见,行政人事部可提前组织转正评议。第四条员工转正试用期员工试用期满后一周内,提出转正的书面申请,行政人事部组织部门负责人、公司主管领导,重要岗位人员须邀请总经理参加,进行转正评议,形成评议意见,如评议不合格的在试用期满后自动解除劳动合同,评议合格的拟定岗位职责和薪酬待遇等,员工转正评议审批表(附表5)报总经理批准。第五条员工晋升、调动根据员工工作表现或公司业务需要,由总经理或部门经理提议员工的晋升或调动,行政人事部组织部门负责人、业务主管、公司领导参加,进行员工晋升或调动评议,形成评议意见,合格的拟定岗位职责和薪酬待遇,员工晋升、调动评议审批表(附表5)报总经理批准。二、员工离(辞)退制度第一条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提出解除劳动合同:1)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不服从领导组织和工作安排,经批评教育屡教不改的;品行不端、品质恶劣、道德败坏的;泄露公司秘密、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3)经常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的;经常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各项规章制度的;4)煽动员工停工、停产、罢工,影响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的;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5)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工作不负责任,浪费原材料、辅料、机物料等,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6)贪污偷窃公司财物,窃取商业秘密、科研成果,利用工作之便受贿、敲诈勒索的;7)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0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20天者;8)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病假期超过3个月的;解除劳动合同时,公司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基本工资;9)公司因故必须精减人员,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员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基本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基本工资。注:除第8、9项外,由于其他7项原因,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公司对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不进行任何经济补偿。2、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按下列程序办理:行政人事部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附表6)形式通知其本人。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应在接到通知后3天内办理离职手续,填写《员工离职手续办理表》(附表7),办妥所有手续。未按规定而自行离职的,公司将扣发其未发的工资;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二条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按照下列程序办理:1、一般员工提前1个月,重要岗位管理人员,提前2个月,试用期员工提前,1周向其直接领导提交书面辞职报告。2、员工提交辞职报告后,直接领导、行政人事部应及时了解员工辞职原因。3、生产一线员工辞职报部门负责人批准,并报行政人事部同意;车间技术骨干和班组长辞职报部门负责人,须经总经理批准,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第三条关于管理人员辞职(辞退)规定如下:1、总经理、副总经理:辞职与辞退需要提前3个月向董事长提出申请,董事长在收到辞职报告后2周内作出答复。2、计划财务部经理、销售部门经理:需要提前3个月向公司提出申请,总经理签署意见后,报董事长审批。3、重要岗位:包括各部门经理、副经理,外销全体人员,财务全体人员,技术人员和单证员都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经总经理审批后报董事长备案。4、其他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的提前1个月申请。5、特别规定:所有要求辞职(或辞退)人员,都必须清理完所有应收应付帐目,对于销售应收款,如果业务延续的正常应收需要总经理同意,报董事长批准后才可离开,对于因为辞职(辞退)等,导致应收款坏帐的,公司保留追究当事人的权力。6、辞职人员一年内不得到本公司同行的单位就职,更不得将目前公司的客户等重要资源带走。如有违反,公司保留追究的权力。7、辞职人员离开时必须签署承诺书。8、辞职未经批准的,公司与员工可重新协商确定工作岗位、薪酬等。9、员工在辞职前应做好工作交接,经所在部门、计划财务部、行政人事部在《员工离职手续办理表》签署意见后,办理离职手续。对有关部门交接不清或拒不交接的,行政人事部可拒绝办理离职手续,并扣留工资、补贴、福利等,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力。第四条退休、退岗1、退休年龄:男员工60周岁,女员工50周岁,行政人事部按规定为其办理退休手续。2、退休留用员工:行政人事部应重新办理退休聘用手续。按公司录用评审的规定程序审批,由部门(本人)提出申请,行政人事部审核,管理人员经总经理批准,一线员工经部门经理、总经理批准,并重新签订劳务合同或聘用合同后才能继续留用。第五条行政人事部及时为离职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减员、退休金领取等相关手续,为死亡员工办理社会保险金退还或退休金领取相关手续。三、员工考勤及培训管理制度(一)员工考勤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规范员工考勤制度,维护公司的正常秩序,确保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副总经理级以下所有员工。第三条工作时间3.1公司根据国家规定,经劳动部门批准,公司实行综合工时制及不定时工时制,根据当地劳动部门规定时间确定。3.2周一周六上午:8:30-12:00下午13:000-17:30(根据季节,适当调整)3.3综合工时制:公司对维修、检验、仓管、车间、统计以及生产有关的采用倒班员工的上班时间以排班时间为准。第四条考勤4.1公司实行指纹考勤制度,每月由行政部统一管理考核。4.2上班时间未到岗、即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即为早退。工作时间内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岗位,即为擅离职守。4.3员工每天按上班、下班规定时间指纹考勤,每日共计2次。4.5各人员因工作需要不能及时考勤,必须事先说明原因和时间,提交行政部考勤备查。4.6考勤机必须上墙,以便监督考核。4.7考勤统计从当月1日至月底。4.7因迟到、早退、或旷工未考勤而偷划考勤的按旷工处理。第五条公事外出部门负责人(含)以下员工外出办理公事,需经部门经理批准。外出公务导致缺刷卡的,返回后填写《正常出勤补签单》,人力资源部按正常出勤处理。第六条请假6.1事假:员工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申请单》,请假期间必须事先做好工作安排或交接,《请假申请单》报行政人事部备案。6.1.1普通员工请假1天的,由部门经理审核,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及备案。6.1.2普通员工请假在2天及两天以上的,由部门经理审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报人力资料部备案。6.1.3技术主操人员(含机长、副机长)请假一律由部门经理审核,副总经理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6.1.4一般管理人员请假1天由部门经理批准;请假1天以上的,经部门经理、主管领导批准,报总经理审批,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6.1.5副总经理以上人员请假,经总经理批准,必要时报董事长审批。遇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应在1小时内电话请示本部门负责人,获得批准的,上班回来当日到人力资源部补办请假手续,未获批准的按旷工处理。6.2旷工:未请假、请假未批准、超出公司给定的假期、出差后未经批准逾期不回的,未按时上班的视为旷工,旷工期间不发工资。如遇急病、急事确实不能及时请假的,应电话或委托其他员工、亲属代为请假,事后应补办请假手续,如无正当理由,按旷工处理。7、迟到早退在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内,晚到或早走的作迟到或早退处理。迟到、早退或撤擅离职守10分钟以内罚款10元,30分钟以内罚款2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每月从工资中直接扣除。8、旷工未按相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或未经准假而不到岗者即为旷工,旷工一天罚款300元。9、考勤统计各部门当月的考勤表应于次月2日前统一交至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进行汇总统计。(二)员工外出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员工于办公时间内因业务需要须亲自处理或因私事外出之联系及考勤称之。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副总经理级以下所有员工。第三条本公司所有员工外出规定如下:(一)员工外出前按《公司人员外出登记表》规定逐项填写,呈请单位部门主管及副总经理核准签字后方可外出。(二)若因公外出,地点尚未确定者,应于到达后将地点、电话回报,以便有要事告知时方便联系。(三)外出回来时必须填写返回时间并签字。第一条因公外出不扣发薪津,但因私事外出应事先请假,依据考勤制度中请假办法办理。第二条违反规定依下列办法处理:(一)外出未依照规定办理,每次罚款20元;(二)外出返回时未填写返回时间,每次罚款10元;第三条其他(一)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人事,修改时亦同;(二)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三)员工培训第一条各部门在每年年底把员工培训需求表上报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对需求作初步的了解和分析,再根据公司战略规划或年度计划编制年度培训计划和经费预算,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计划外培训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备案后,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第二条员工培训内容1、基本素质培训主要内容包括:企业文化、公司规章制度、生产安全、管理和业务理论知识等。1)入职培训:以新录用的员工为对象,目的是培养新员工对企业的荣誉感和归属感,促使新员工认同企业提倡的价值标准和行为规范,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掌握必要的工作流程和操作技能。由行政人事部对企业文化和各项规章制度等相关内容进行简单介绍,由所在部门对工作内容、岗位职责、操作规程、产品性能、工作环境等作介绍和培训。2)专项培训:由管理部门组织对员工进行生产安全等方面的专项培训。3)专家培训:邀请外来的专家对企业管理和业务理论知识的培训。2、技能培训是为了适应新的工作岗位和要求,提高工作技能,获得岗位资质等所进行的在职培训,必要时,也可邀请外来专家进行培训。四、出差管理规定(二)出差管理规定第一条出差审批1、管理人员出差(离开公司),半天由部门负责人同意,半天以上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