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别出生日期死亡日期、死亡地点身份证号码姓名出生日期如死亡,其日期及地点身份证号码养子女继子女生父养父继父生母养母继母申办公证继承人共同声明证明单位意见说明被继承人母亲我们()、()、( )、( )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被继承人的所有继承人均在本表格中列明,并无遗漏。被继承人生前(有/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以上情况均属实,如有虚假愿意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申请人签名: 年 月日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单位盖章)1、本证明必须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用圆珠笔、铅笔填写。2、继承人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户口簿(注销户口)、身份证、结婚证、财产凭证以及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亲属关系等证明,具体详见公证员指引。3、本表格应由被继承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加意见;被继承人无法提供前述证明材料的,可提供知晓其亲属事实的其他相关组织、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4、被继承人有多次婚姻的,应分别列明每个配偶情况。本表所称继子女、继父母是指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继父母。5、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公证员在审查时认为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不完备或者村疑义的,可以要求当事人做出说明或者提供补充证明材料。如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证明,以及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又无法补充,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公证机构应当不予办理公证。申办继承权公证所需的亲属关系的证明(试行)被继承人(死者)姓名与被继承人关系被继承人配偶亲生子女被继承人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