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和军队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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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文职人员考试大纲第六章国防和军队知识第一节国防知识一、国防概述、国防的基本含义:国防,是一门求生学问,也是国家的防务,是指为捍卫国家主权、领土完整,防备外来侵略和颠覆,所进行的军事及与军事有关的政治、外交、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建设和斗争。国防与国家的关系:国家与国防相辅相成。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是国家的向征,靠国防维护。而国家性质和政策又决定着国防的建设和发展。由于强大的国防是国家兴盛,民族振兴、人民安康幸福的基础。因此,世界各国都十分重视加强国防建设。国家与国防的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国防是伴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二、国防是为国家的利益服务的。国防为国家和民族提供安全保障,并为国家和民族的利益服务。三、国家的性质、制度、政策决定着国防建设。国防的基本类型第一类:进攻性国防。1、扩张型:即奉行霸权主义侵略扩张政策的国肪。2、联盟型:即以联盟的形式进行防卫。第二类:防御性国防。1、自卫型:保卫祖国,抵抗侵略的国防类型。2、中立型:采用严守中立国防政策国家的国防。我国的国防战略方针是积极防御,属自卫型国肪。现代国防的主要特征1.现代国防是国家综合国力的体现。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是综合国力的基本要素,经济实力是基础,国防实力是支柱,民族凝聚力是灵魂。2战争潜力能否转化为战争实力是现代国防强弱的一个重要标志3.现代国防既是一种国家行为又是一种国际行为。4.现代国防具有多层次的目标体系。从范围上,可分为自卫目标、区域目标和全球目标。从内涵上,也可分为不同的层次目标:在国家面临严重威胁时,国防目标要首先解决存亡问题;在和平与发展的情况下,要致力于保障国家的安全利益和发展利益,同时还应努力营造有利于本国发展的国际环境。二、中国的国防中国古代国防:中国古代国防,是从公元前21世纪夏王朝的建立,至公元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其间大约经历了4000年的历史。夏朝至前清,古代国防理论不断发展和完善,形成较为完整的古代国防理论体系。比如“以民为本”、“居安思危”的国防思想指导;“富国强民”、“寓兵于农”的国防建设思想;“爱国教战”、“崇尚武德”的国防教育思想;“不战而胜”、“安国全军”的国防斗争策略。兵制,就是军事制度,一般称为军制。它包括武装力量体制,军事领导体制和兵役制度等方面的内容。在武装力量体制上,我国古代一般区分为中央军、地方军和边防军。在军事领导体制上,各朝代在军事领导体制方面的做法虽然不尽一致,但皇权至上,军队的调拨使用大权始终掌握在皇帝手中。中国近代国防:中国的近代国防是指1840年鸦片战争开始到1949年新中国的诞生,这段时期包括清朝的后期、北洋军阀统治时期还有国民党政府统治时期的中国的国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建设的基本内容和基本原则基本内容:武装力量建设;战场建设;边防、海边、武装力量建设;战争动员;战略物资的储备;人防建设;国防工业建设和国防科学技术研究;国防教育;国防法,军事理论研究;后备力量建设以及与国防相关的交通、通信、能源、航天等方面的建设。基本原则:适应国家根本利益的需要,坚持人民战争思想,提高综合国防力量;与国家经济建设有机结合、协调发展,并服从国家经济建设大局;坚持以现代化为中心,实现国防科技、武器装备、国防人才、国防体制现代化;突出重点,以武装力量建设为全面提高国防建设的综合效益;遵循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方针,把国防建设放在自己力量的基点上,发挥自身优势,学习和借鉴其他国家的先进技术;全国军民共同努力,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党、政、军、民通力合作,齐心协力地进行国防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体制1982年,党和国家共同设立中央军事委员会。同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统一领导全国的武装力量。党的中央军委和国家中央军委并存,同时向中央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政策一、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防的领导二、确定正确的基本目标和职责三、正确处理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关系四、贯彻积极防御的军事战略方针五、独立自主地建设和巩固国防六、实行军民结合,全民自卫七、实现国防现代化八、走有中国特色的精兵之路九、维护世界和平,反对侵略扩张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建设成就(一)建立和完善了中国特色的武装力量领导体制这种体制,既贯彻了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又适应我军已成为国家主要成份的实际,进一步完善了国家武装力量的领导体制。(二)进一步发展和健全了三结合的武装力量体制武装力量是国家的正规军和其他武装组织的总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的规定,我国的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包括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实行三结合的武装力量体制。(三)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代化、正规化和革命化建设有了突破性的进展(四)形成了门类齐全、综合配套的国防科技工业体系(五)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六)国防法规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我国武装力量领导体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并统一指挥全国武装力量。我国武装力量的组成中国武装力量,由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民兵、预备役组成。第二节军队常识一、人民军队概述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性质、宗旨:(一)性质:中国人民解放军是中国共产党缔造和领导的,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的人民军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坚强柱石。(二)任务: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中国人民解放军在新世纪新阶段的历史使命是,为党巩固执政地位提供重要力量保证,为维护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提供坚强安全保障,为维护国家利益提供有力战略支撑,为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发挥重要作用。(三)宗旨:紧紧地和人民站在一起,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唯一宗旨。人民军队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光荣传统:1.军队必须接受党的绝对领导,必须坚持“党指挥枪”的原则,努力使部队成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模范;2.坚持全心全意为民人服务的宗旨,紧紧地和中国人民站在一起,人为民的利益而战斗,永葆人民子弟兵的本色;3.进行强有力的革命的政治工作,坚持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教育部队,用先进科学的理论武装广大指战员的头脑,树立革命的信仰和理想,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4.重视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委的核心领导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任人唯贤和“五湖四海”的干部路线,坚决反对山头主义、宗派主义和其他危害军队团结统的错误倾向;5.实行官兵一致、军民一致和瓦解敌军的原则,坚持政治民主、经济民主、军事民主的制度;6.坚持人民战争思想和积极防御的军事战略,采用灵活动机的战略战术,以劣势装备战胜优势装备的敌人;7.重视军事训练和管理教育,强调严格训练,严格管理,通过勤学苦练,不断提高干部战士的作战能力、指挥能力和管理能力;8.坚持艰苦奋斗、勤俭建军的革命精神。优良作风:中国共产党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三大作风“四有”新时代革命军人:要适应强军目标要求,着力培养有灵魂、有本事、有血性、有品德的新一代革命军人。1、灵魂是对人生起着统领和决定作用的因素。有灵魂,核心是有理想信念,这是我军官兵安身立命的根本,是对新一代革命军人第一位的要求,是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重大原则问题。2、本事是干事创业、有所作为的基础和条件。有本事,核心是有强军兴军的能力素质,这是新一代革命军人的使命担当。能打仗、打胜仗是我军的根本职能,是党和人民对军队的根本要求。3、血性是战斗精神、战斗作风的核心。有血性,是我军能打仗打胜仗的精神利剑,是压倒一切敌人而决不被敌人所压倒的铁胆雄风。4、品德是为人做事成业的根基。有品德,是革命军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以及政治觉悟、思想方法、知识水平、生活作风等各方面的综合表现,是对新一代革命军人的本色要求。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和制度: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党指挥枪的原则,是人民军队建设的最根本原则。党委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是党领导军队最根本的制度。军委主席负责制:必须坚持“全国武装力量由军委主席统一领导和指挥,国防和军队建设一切重大问题由军委主席决策和决定,中央军委全面工作由军委主席主持和负责”。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制度:一、文职人员制度建立建立文职人员制度的标志2005年6月23日,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标志着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制度正式建立。建立文职人员制度的重大意义建立和实行文职人员制度,就是军委在国家和军队建设转型期间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决贯彻这一重要思想的重大举措,关系到我军建设和发展的全局,意义重大而深远。一是有利于实现军队作战力量和保障力量的合理编配,不断增强我军适应信息化作战的能力。二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化用人的迫切需要。实行文职人员制度,就在军队用人单位和地方人才市场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开辟了利用社会人才为军队建设服务的一条“绿色通道”。三是创新我军人才管理机制的重大举措。实行文职人员制度,可以促进我军人才工作进一步形成开放灵活的进出机制、竞争择优的使用机制、按岗定酬的分配机制、军地衔接的保障机制,有利于加快建立与地方人才工作体系相协调、与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军队人才队伍建设新格局。建立文职人员制度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文职人员的性质和地位文职人员是按照规定的编制聘用到军队工作,履行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同类岗位相应职责的非现役人员。其基本含义包括:一是文职人员没有军籍,是军队使用的社会人才;二是实行聘用制管理,通过签订合同明确聘用双方的权利义务、约束相互之间的行为;三是在全军统一编制的岗位工作,是军队力量构成的重要组成部分;四是岗位职责与军队同类岗位现役干部基本相同,履行相应的服务保障职能。文职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文职人员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政治生活,获得政治荣誉和精神、物质奖励;(二)取得工作报酬,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三)获得履行岗位职责必需的工作条件;(四)非因规定事由、未经规定程序不被解除聘用合同或者惩处;(五)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六)按照规定申请人事争议处理。文职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忠于祖国,忠于中国共产党,努力为军队建设服务;(二)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军队的有关规章制度;(三)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遵守纪律,保守秘密;(四)履行聘用合同,根据军队需要参加作战、军事演习、军事训练和处置突发事件;(五)团结协作,勤奋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六)学习和掌握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科学文化和专业知识,提高实际工作能力。二、文职人员的管理依据、原则和体制文职人员的管理依据: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规文职人员的管理原则文职人员的聘用和管理,应当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公平择优的原则。文职人员的管理体制三、文职人员的聘用和退休聘用原则文职人员的聘用和管理,应当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公平择优的原则。聘用范围军级以上机关和驻边远艰苦地区以外的非作战部队(以下统称聘用单位)的教学、科研、工程、卫生、文体、图书、档案等专业技术岗位以及部分管理事务和服务保障等非专业技术岗位,可以聘用文职人员。文职人员按照聘用的岗位,分为专业技术文职人员和非专业技术文职人员。聘用条件文职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符合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二)符合聘用岗位的职责要求和相应的资格条件;(三)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但是,对从事护理、艺术、体育等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学历要求可以适当放宽;(四)身体健康。文职人员岗位的资格条件,参照同类岗位现役军官(文职干部)的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任职资格条件执行。文职人员的身体条件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