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防碰撞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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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一、工程概况二、编制依据三、危险源分析及对应安全措施四、安全技术措施五、安全管理措施六、应急预案七、平面布置图2群塔作业防碰撞措施安全专项方案一、工程概况工程地址:武汉市新洲区阳逻经济开发区环湖路与高新路交汇工程名称:阳光城施工单位:湖北中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武汉武久阳光置业有限公司安装单位:武汉博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阳光城项目工程位于武汉市新洲区阳逻经济开发区环湖路与高新路交汇,建筑面积170001.3m2,框剪结构,1#楼28层、2#楼30层、3#楼30层、4#楼为29层,5#楼29层、6#楼30层、7#楼16层、8#楼4层,建筑高度为16.18—99.9M,标准层层高3M,为了满足工程需要,施工现场决定安装六台塔式起重机;名称型号编号臂长安装臂长1#4#楼塔机TC55101#55m55m2#楼塔机TC55102#55m55m3#楼塔机TC55103#55m55m7#楼塔机TC55104#55m55m6#楼塔机TC55105#55m55m5#楼塔机TC55106#55m55m周边环境介绍:东北侧为一片空地东侧为2栋已建建筑物,其中12层的建筑物,近邻4#塔机11.92m;6层的建筑物在4#塔机工作半径内。西南侧为2栋已建建筑物,其中1栋18层的建筑物,临近6#塔机8.6m,1栋6层建筑物在6#、5#塔机工作半径内。3西侧为1#塔机工作半径内为环湖路。施工现场无高压线路。结合现场实施,施工现场周边环境较复杂,塔机在使用过程中存在交叉作业相互碰撞,主要道路、施工现场临建设施上空高空坠物,邻近在建建筑物碰撞重大安全隐患,为确保塔机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该安全专项方案。二、编制依据:1、《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166号令)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3、《武汉市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与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武建[2008]142号)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5、《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JG/T100—1999)6、《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除、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7、塔机使用说明书8、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工程施工安排及塔机周边环境三、危险源分析及对应安全措施:根据现场塔机布置及周围环境,分析其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源及可能导致危险的情形,针对危险情形拟采取的主要措施如下表,各塔机分别依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安全措施。4危险源分析及对应安全措施表序号危险源可导致危险的情形主要安全措施1群塔作业1、相邻塔机起重臂处于同一水平高度,起重臂相撞1、塔机高度错开2、实行塔机升节审批制度2、两塔同时进入交叉区域,起重臂与钢丝绳或吊物相撞1、制定交叉区域作业规则;2、设置交叉区域回转报警装置;3、加强指挥,向作业人员安全交底3、作业过程中塔吊吊钩未升到安全高度突然失电,风力推动塔机向相邻塔机旋转相撞1、配备回转刹车备用电源;2、备用限制回转的木楔;3、实施突然停电应急措施;4、非工作状况塔机钩未停置在安全范围,风力推动塔机起重臂与钢丝绳相撞1、塔机吊钩停置安全区域;2、向作业人员安全交底;3、监督检查;2塔机顶升加节项升加节过程中发生大臂相互碰撞1、定专人审批各塔顶升加节2、建立顶升加节审批制度3、顶升时现在专人负责监视4、与之干涉的相邻塔机停止作业3现场道路吊物在其上空运转时,发生高空坠物1、吊物不超越围墙,严禁墙外吊物2、设置小车幅度报警装置;4临时设施1、吊物在其上空运转时,发生高空坠物1、搭设双层硬质安全防护棚;2、吊运过程中,吊物避开临时设施;2、工作中突然停电,吊物撞击临建设施1、吊物向临时设施方向运动时,限用高速或提前减速;2、执行突然停电应急措施;5已建及在建筑物1、起重臂高度低于建筑物时直接撞击建筑物1、划定工作区域,配备专人指挥;2、对回转进行限位,限制工作区域;3、设置塔机临近回转限位点报警装置。设置限位点标识;四、安全使用措施:(一)安全技术措施1、相交塔机高度错开,始终保持至少5m高差。2、增设回转刹车备用电源即蓄电池,塔吊在工作状况进对其进行充电。工作中突然停电,吊钩未提升到位时,应使用备用电源进行回转制动。3、每台塔机上预备木楔,遇停电情况除利用备用电源回转制动外,还应及时将回转齿圈与回转小齿轮用木楔楔紧,防止风力推动起5重臂旋转碰撞其他塔机或建筑物。来电时将吊钩收回后应及时将木楔松脱。4、设置塔机交叉区域回转报警装置。利用回转多功能限位开关触点与电铃连接,塔机旋转至交叉区域时限位触点动作,电铃报警,提醒司机与指挥;塔机已进入危险区域,应谨慎操作;电铃延时断电自动断电;5、因东侧工作半径内有已建建筑物,对4#塔机的西侧进行回转限位,限位角度30度,大臂严禁在此区域回转;西南侧工作半径内已建建筑物,对5#塔机的西南侧进行回转限位,限位角度为90度,对6#塔机的西南侧进行回转限位,限位角度为120度。大臂严禁在此区域回转。6、搭设现场临时道路及临时设施安全防护棚,防护范围以塔机起重臂覆盖范围的道路长度,临时设施全部搭设防护棚,搭设标准以《武汉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实施手册》为准。7、设置障碍灯,夜间施工时,红色障碍灯必须打开。提醒四台夜间施工塔机保持安全距离。8、各塔机运行过程中为防止发生碰撞、围墙外回转及变幅,各栋号塔机必须按规定轨迹及角度运行作业。9、塔机最终安装高度和附着部位,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各栋号塔吊安装高度、附着高度如下:各台塔吊附着及悬高高度安排明细表单位:M塔吊编号初装高度塔吊总高第一道附着第二道附着第三道附着第四道附着第五道附着第六道附着1#25110251515151515附着后总高25405570851002#25110251515151515附着后总高254055708510063#201052515151515附着后总高25405570854#25110251515151515附着后总高25405570851005#25110251515151515附着后总高25405570851006#201052515151515附着后总高254055708511、塔机附着完毕顶升时,由总监审批,同时告知其它各塔机施工单位,并根据各塔机的运行状况进行合理安排,项目部与安装公司共同确认附着位置及加节高度后,填写附着升节报批表,报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审批,同意后方能实施安装作业。附墙加节审批人:舒工联系电话:(二)使用作业具体规定:1、风力达到5级以上或回转刹车失灵或起重臂定位较困难时,严禁塔机作业。2、塔机司机每班作业前,必须检查回转刹车、回转限位是否可靠。3、吊物起升时,在吊物离地30至50cm左右应作停顿,塔机指挥应对吊物绑扎情况进行检查。4、塔机回转或变幅时,吊物临近道路、临时设施、交叉区域前,必须注意观察并提前减速,吊物不得超过工地围墙。5、每班作业后,塔机吊钩应停置在起重臂10m幅度内、距起重臂垂直距离2—3m,吊钩上不得悬挂吊物、吊索。6、夜间保持塔机红色障碍灯开启。7、塔机在两塔交及区域作业时,应遵守一下规则;1)低塔让高塔:安装高度相对较低的塔机在回转前应先观察高塔运行情况再进行作业。2)后塔让先塔:两塔同时在起重臂交叉作业区域作业时,后进入该区域的塔机应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机。3)动塔让静塔:在进入两塔起重臂交叉作业区域内作业时,正在7运行的塔机应避让处于静止状态的塔机。4)轻车让重车:两塔同时运转时,起吊重物较少(相对于塔机本身起重特性)的塔机,应主动避让起吊物较重的塔机。5)客塔让主塔:当塔机进入另一台塔机主要作业区域时,应主动避让该塔。8、作业过程中,发生两塔碰撞一台钢丝绳与另一台塔起重臂缠绕后,应立即停止动作,并对回转进行制动,通知维修人员解除缠绕后方能动作。(三)管理措施:项目部对塔机安全使用建立监理监督、项目部管理、作业人员实施的管理机制。1、建设单位安全职责(1)依法发包给两个及两上以上施工单位的工程,不同施工单位在同一施工现场使用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建设单位应当协调组织制定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2)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拒不整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建设单位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应当责令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立即停工整改。2、监理单位安全职责(1)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2)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3)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4)监督安装单位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情况;(5)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6)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安装单位、使用单位限期整改,对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拒不整改的,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3、项目部塔机运行岗位职责8(1)项目经理:负责配备相关人员,组织对方案中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督促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检查整改制度的落实。(2)项目生产经理:对塔机的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项目经理落实相关规范、标准和管理制度;组织安全技术措施;配合项目经理定期组织对塔机进行安全检查,督促对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工作;发生事故时,负责事故现场的抢险、保护工作。(3)项目安全员: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履行塔机安全作业的管理与监督;宣传贯彻相关政策、规章、制度;对项目塔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塔机作业制度的贯彻与落实进行检查与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复查;定期组织作业人员安全例会。(4)塔机机长:按照防撞措施,组织塔吊指挥和司机进行学习和应急演练;带领作业人员对塔机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对作业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作业人员进行交流,问题严重的应及时向项目部反映。(5)塔机操作人员:应熟悉现场作业环境和塔机操作规程,对本方案各项规定清楚,并在工作中认真执行;每班作业前后对塔机进行检查,并定期进行维护;严禁塔机带故障作业、违规作业。(6)信号工1)应按现场平面布置图和相关工艺要求指挥起吊、就位构件、材料和设备等;2)掌握常用材料的重量和吊运就位方法及构件重心位置,并能计算非标准构件和材料的重量;3)有防止构件装卸、运输、堆放过程中变形的知识;4)掌握起重机最大起重量和各种高度、幅度时的起重量,熟知吊装、起重有关知识;5)具备指挥单机、双机或多机作业的指挥能力。(7)司索工1)严格遵守司索工安全操作规程及项目部各项管理制度;2)准确估计吊物的质量和重心,正确使用吊具、索具,编插各种规格的钢丝绳,并保证使用安全;93)每次吊装都要对吊具进行认真的安全检查,如果是旧吊索应根据情况降级使用或弃用;4)对吊物进行必要的归类、清理和检查;5)能掌握各种指挥信号,包括旗语、手势等;6)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高空挂钩摘钩时必须系好安全带。4、安装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安装单位应当保证安装拆卸过程的安全,并对其安装的塔吊的安装质量负责。1).必须依法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从事塔吊安装、拆卸工程。2).应当和塔吊使用单位(施工单位)签订塔吊安装、拆卸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责任人。3).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查塔吊及现场施工条件。4).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塔吊性能要求及现场施工条件,编制塔吊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经本单位技术负责人审定签字。5).塔吊装拆施工方案必须经监理单位审查,并告知市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后,方可组织实施。6).应当制定有针对性的塔吊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7).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8).应当按照塔吊安、拆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装、拆卸作业,。安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进行现场监督。安装拆卸工必须持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能上岗作业。禁止擅自在塔吊上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9).必须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及安装使用说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