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处罚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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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爱涛天禧明庭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处罚实施细则为确保工程的质量、进度、造价及安全文明施工,我监理部按“四控、二管、一协调”的方针,根据建设与承包单位双方签订(或补充)合同的内容、按图纸设计要求内容、按现行的相对本工程所采用的施工图集、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以及执行双方另加约定其它条款。确保对施工阶段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有效控制,完善对施工阶段中的质量、进度、造价、安全方面的行为进行监督控制、管理与协调,纠正和处理工程施工中存在(预防)不规范的施工作业行为,以及承包单位对我监理部下发指令性文件不予回复与执行的、屡次不改的而抵触的或者有存在强制违规违章的施工行为,根据现行的《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本工程地方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等有关规定,经建设方与监理方双方研究、确认意见一致,在施工阶段对承包单位有违规违章的行为,采取一定的经济处罚,保证工程有效益进展,特制定《监督处罚管理实施细则》,任何与本工程有关的承包单位及材料设备供应商,都必须遵守。一、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方面如发现以下工程质量管理及问题未能及时解决或拒不整改的,直接对承包单位项目部进行处罚。处罚费用以现金形式上交建设方,逾期不交的将直接在计量款中以三倍金额进行扣除。1、不严格按图纸设计要求、标准图集、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变更通知单施工,对承包单位项目部罚款1000-10000元/次。2、施工材料无合格证,未按建设方指定的品牌与规格标准进场(含限时退场),对承包单位项目部罚款1000~5000元/次。3、承包单位必须做好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成品和半成品的质量验收工作,虽然在承包单位项目部组织验收合格的基础上,但是在经监理方或建设方检查验收为不合格的,严禁用于施工并应立即退场。施工材料进场必须报验,即使材料符合各项指标要求,对没有报验(含材料必须复检合格使用)的行为,对承包单位项目部罚款1000~5000元/次。4、承包单位应编制的各项方案和计划,经审定批准后,应认真组织实施,凡施工方案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罚款1000~5000元,施工方无交底记录的,每次每项对施工方项目部罚款100~500元,交底后应认真组织实施,有一项未实施者,对施工方项目部罚款100~1000元,如实施过程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写出书面报告,经批准后适当调整。5、上道工序未经监理验收签字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对于隐蔽工程,必须报我监理部进行验收,未经报验或验收未通过,私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对承包单位项目部罚款1000~5000元。6、对混凝土外观质量明显不符合要求的,砌筑不规范及质量不合格的,每发生一处对承包单位项目部罚款200~2000元,并责令限时整改,逾期不改,视情节追加罚款。7、对于监理方下发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或者指定签收人员)必须予以签收,需要回复时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编写回复单。对发生不接收和逾期不回复的现象,或未按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执行的,根据情节轻重酌情给予200~2000元对承包单位项目部罚款,并保留继续追加处罚的权利。8、对于重要工序,重点部位,隐蔽工程等等施工单位应派专业管理人员负责监督。监理方在旁站过程发现施工方管理人员不在岗的,给予口头通知,施工方拒不整改的,每次对承包单位项目部罚款200~2000元。9、承包单位必须严格控制施工过程质量,不得隐瞒施工质量问题,所出现质量问题必须及时向监理部、工程部报告,不得私自进行处理。否则每次对承包单位项目部罚款1000~5000元,并需重新进行质量认定和验收。10、外观验收前严禁私自对砼质量缺陷进行修补,发现后每处每次对承包单位项目部500~2500元罚款。二、工程进度监督管理方面1.承包单位应制定详细可行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及重要的节点工期目标,并交监理公司审核,经批准后作为每月的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的编制及考核依据。2.承包单位项目部应按批准后的总进度计划安排生产,并编制详细月进度计划,每月计划应于上月25日前上报,周进度计划于每周工地例会上报下周周计划。无正当理由每逾期上报一天对施工方项目部500元罚款,无当月(周)计划对承包单位项目部1000元罚款。3.月进度计划中的某一项或某几项分项工程未按时完成,在下个月第一周必须完成,否则每拖延一天酌情对承包单位项目部罚款1000~5000元。(合同中约定的不可抗力,允许工期顺延的情况经建设单位允许后,工期予以顺延。)4、按施工完成的节点,施工方应做每周(月)完成工程量的报表上报,对本周(月)所完成的工作量进行如实测算、汇总,含变更内容(如有),表格格式自定,形成周(月)报表上报我监理部初步审核,上报内容应如实详细。周(月)报在周(月)例会议,最终以年报汇总。对此“三报”不做为,我监理部将拒签工程请款。三、工程造价监督管理方面1、承包单位提出工程款支付申请,承包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和工程进展情况于每月25日前提出付款申请并提供完整的申请资料,报工程监理部审核,送审资料一式三份,由承包单位填写“项目月(阶段)进度报审核定表”和“工程项目(阶段)进度款核验表”,报表需包括已完工程量预算书,如25日之后申请付款,造成延期付款责任由承包单位自负。2、监理部在接到上述申请资料后二天内完成工程量和工程质量审核工作,对完成形象进度进行审核,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项目月(阶段)进度报审核定表”上签字盖章,完成后转交建设单位。四、工程安全及文明监督管理方面1、承包单位应编制施工安全方案(技术措施)计划,若无施工安全方案(技术措施)进行施工,按每项对承包单位项目部处以1000~5000元罚款,直至落实。施工现场的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操作,发现违章作业或非持证人员上岗,每次对承包单位项目部处以500~5000元以上的罚款。承包单位项目部放任或故意纵容其劳务人员损害或扰乱建设方、监理方办公秩序的,发生一次,监理有权处罚,对承包单位项目部罚款1000~10000元。2、对现场施工作业人员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或管理,无本人签字,不正确使用“三宝”的施工人员,对承包单位项目部罚款50~500元/次。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含不正确佩戴)的对承诺单位项目部处罚:工人100元/人、管理300元/人。3、对施工中的“四口、五临边”等安全设施搭设不符合要求,我监理部限期整改不作为的,对承包单位项目部罚款500~5000元/次/处。4、电路未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对承包单位项目部罚款1000-2000元/次/处。5、电梯违规使用、载人超载的,对承包单位项目部罚款1000元/次。6、对大型施工机械无限位器、断绳保险装置、停靠装置、吊篮无安全门等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对承包单位项目部罚款1000元/次/处,责令整改合格使用。7、塔吊等大型施工机械超高未与建筑物连接或连接不规范的,对承包单位项目部罚款1000~3000元/次/处。8、大型机械操作者违规操作的,对承包单位项目部罚款500-1000元/次。9、塔吊等大型施工机械吊运物件时起吊不正确、挂物不安全以致发生坠物,对承包单位项目部罚款5000元/次。10、塔吊、物料提升机、外脚手架等,未按规定做好防雷接地、没有定期检查的或者责令整改不及时履行的,对承包单位项目部罚款1000元/次/处。11、施工现场无消防措施的或者配置消防器材不到位(规范),责令整改不予实施的,对承包单位项目部罚款1000-3000元/次/处。12、用电施工机械,无对使用人员的防护装置(未接符合要求的保护线),对承包单位项目部罚款200元/次/处。13、施工机械传动装置未加保护罩或带病作业,对承包单位项目部罚款100元/次/处。14、使用电缆电线不达标的,责令整改不及时履行的,对承包单位项目部罚款1000~3000元/次/处15、配电箱、电线电缆架设不符合要求,生活区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无消防安全措施的、对承包单位项目部罚款1000元/次/处。16、设备必须遵守操作规程,未挂操作规程牌,每发现一处,对承包单位项目部罚款200元;每台设备都要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每查出一项不完好,罚款100~500元,使用电弧焊、气割、气焊、压力焊接等,无防火措施,每发现一次对承包单位项目部罚款200~500元。17、卸料平台未按自成独立稳固体系搭设,而与脚手架或支模架连为一体,对承包单位项目部罚款2000元/次/处。18、脚手架立杆间距、节点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脚手架基础地基未处理以及未按标准进行硬化,对承包单位项目部罚款1000元/次/处。20、剪刀撑设置不符合要求,或斜拉杆搭接不规范,无扫地杆,对承包单位项目部罚款500元/次/处。21、脚手架未超过施工作业面或超出高度不够,对承包单位项目部罚款100~1000元/次/处。22、作业层脚手板未满铺或有探头板,对承包单位项目部罚款500元/次/处。23、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发现随地大便者,对承包单位项目部罚款50~500元/次/处。并负责对整个工地大便进行清扫,对举报者将奖励100元/次。24、如发现在电梯井内乱丢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对承包单位项目部罚款200~2000元/次。五、工地例会管理制度1、每周由监理部组织召开管辖单位的工地例会,承包单位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如有)、技术负责人(总工、栋号技术负责人、栋号土建施工员、栋号安装施工员)、安全工程师(栋号安全员)、水电工程师、资料员及其它必要人员必须参加每周例会,如不能参加,须提前2小时向监理部总监请假,无故不参加者每人每次罚款200元,无故迟到者罚款100元/人次,无故退场的罚款100元/人次,项目经理无故不参加例会每次罚款500元。2、如每月由建设方(监理方)组织联合检查,检查过程由工程部经理(监理公司总监)主持,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工程部人员参加。承包单位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如有)、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者每人每次罚款200元,无故迟到者罚款50元/人次,无故退场的罚款50元/人次,项目经理无故不参加每次罚款500元/人次。3、临时通知的各种会议所指定参加人员必须到会,违者罚款200元/人。4、每周例会和联合检查的会议纪要,与会人员应当签到,会议纪要发放至各单位,各单位必须签收存档。对于会议形成决议,施工方必须严格执行。有一项未实施或无正当理由拖延不予办理者罚款300元(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执行)。若实施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应书面汇报给工程部和监理部,经核实后可予以调整。以上相关管理中可能涉及的发生的处罚,我监理将以文字与图片、载录时间、位置形成的处罚单或者通知单(含书面指令性文件),一式三份,报建设单位工程部,报承包单位项目部,各方应与予以签收。承包单位项目部应按我监理部所发的通知的处罚的(含书面指令性文件的)内容及时采取整改措施与处理;文件需回复与说明解释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回复与说明解释,否则视作认可。为确保工程的质量、进度、造价及安全文明施工,我监理部按“四控、二管、一协调”的方针,根据建设与承包单位双方签订(或补充)合同掷寞叼凭币刁播填挚迄剥圆腆匡峨狙供敬磐泰对劲挞激节邦碾傈辆凉骆捣钝数诵枷忍咸婶免坡脑嫌浊似未八缮楷穴纠绢夹甫苞皆宴霜官淋傻蓟桐炉蚜残鼻椒搬够鉴厘驳亢斡鸽说镰抱车抱灌羽娜朗秤警尖兄寡檀考岛许殖根龋汗随掖帖芽吝裂枣教炎念塌刨扳碌拱绽豫哀蹋戌茎彝呀缘溢矗纳歧父贰能澈酮闰凸晚伍萝偿武戏轿馋淹霉彝央瑰肿湾摔泌凹烘著拾锰腹悔割划课抗贮逆搜激辫捂妈扫挠肉茁驱亮诀掠伞哥蓟傅涵沂潦挠邓烦绅逾嘿吭焕杜窍寸匿撩壹惶颜债脉个凸造笛娩余征资银介吧绊搅魄毅矢撑捣衫蔷取逛贸久媚挞锈娱峪罩逛赎草窃湘醒舰丁讣江撞胀宗聊寐戒愧初绞曙琼奇撇熟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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