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主体结构质量监管与检测吴松勤2012.11一、建筑工程主体结构质量是监管的重点二、工程主体结构质量监管依据是强制性条文三、工程主体结构质量监管要抓好责任主体的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四、工程主体结构质量的检测五、混凝土及高强混凝土质量控制一、建筑工程主体结构质量是监管的重点(一)部5号令第五条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监管内容规定以及8项内容1、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2、抽查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3、抽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4、抽查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5、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6、组织或者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7、定期对本地区工程质量状况进行统计分析;8、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罚。但可以看出,重点是3项:一是执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条文;二是主体结构质量(行为和实体);三是建筑材料质量。而法规、强条、材料也是主体结构质量的内容,归根重点是结构质量。而在第六条监管程序中规定对工程实体质量、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检测机构的质量行为进行检查。(二)《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规定对工程的结构设计使用年限的保证也是对工程主体结构而言,设计使用年限分为5年、25年、50年、100年。在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内应具有足够的可靠度,应满足功能的要求。1、在正常施工和正常使用时,能承受可能出现的各种作用;2、在正常使用时具有良好的工作性能;3、在正常维护下具有足够的耐久性能;4、在设计规定的偶然事件发生时及发生后,仍能保持必需的整体稳定性。并根据建筑工程的重要性分为一、二、三级安全等级。建筑中的各类构件的安全等级宜与整个结构的安全等级相同。建筑结构的可靠度除设计计算外,其建筑材料性能、施工质量、使用与维护也很重要。我们这里主要讲建筑材料和施工质量。(三)工程主体结构质量应包括地基基础的质量。因设计使用年限包括地基基础。装修装饰及管道安装工程不在设计使用年限之内。但其也是有一定使用年限的。如目前一般的装饰工程使用年限,公共建筑(含宾馆等)一般在5~10年;住宅宿舍工程8~15年,屋面防水工程10~20年等。安装工程一般为20年左右等。但其质量控制也很重要,它是保证使用功能的重要方面。不是讲不管理,而是管理目标不一致。二、工程主体结构质量监管的依据是标准强制性条文(一)地基基础及结构强制性条文。统一标准6条,地基基础7条,砌体工程12条,混凝土15条,钢结构12条等。条文编号主要内容摘要统一标准GB50300-2001303验收按下列要求:1.符合本配套规范;2.符合设计;3.验收人员资格;4.在施工单位先自行验收合格基础上进行;5.隐蔽工程验收应形成文件;6.结构安全试件见证取样;7.检验批按主控项目、一般项目验收;8.结构安全使用功能抽样检测;9.见证取样的应具有相应资质;10.观感质量验收共同确认。504单位工程验收规定:1.分部(子分部)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完整;3.分部工程检测资料完整;4.主要功能抽测结果符合规定;5.观感质量符合要求。507严禁验收的规定。603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自评合格,向建设单位提交验收报告。604建设单位组织工程验收。607工程验收合格。建设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条文编号主要内容摘要地基基础GB502024.1.5人工地基处理后,地基强度或承载力必须符合设计要求。4.1.6人工桩地基处理后,其承载力必须符合设计要求。5.1.3打(压)入桩桩位偏差、倾斜桩倾斜度偏差符合规定(见表)。5.1.4灌注桩桩位偏差、桩顶标高高出0.5m,桩底清孔质量要求,留试块50m3,及每桩不少于1组。5.1.5桩静荷载检验:桩承载力检验1%不少于3根,不足50根时,不少于2根。7.1.3土方开控程序,先设计,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砌体工程GB502034.0.1(1.2)①水泥进场进行强度、安全性复验,质量符合规定。②水泥进场超三个月或怀疑应复查,并按复查结果使用。5.2.1砖和砂浆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抽检。5.2.3砌体转角处、交接处留槎的规定,2/3投影、一步架高度。8度设防时6.1.8小砌块质量应完整,无破损、裂缝。6.1.10小砌块应面朝上砌于墙上。6.2.1小砌块和芯柱混凝土、砌筑砂浆强度等级符合设计要求。6.2.3小砌块转角处、纵横交接处,同时砌筑要求,斜槎水平投影响长度不小于斜槎高度,施工洞口可以留,但应在洞口砌筑时和补砌时,在上下砌块孔洞内用C20混凝土灌实。7.1.10挡土墙的泄水孔均匀设置,在每米高度上每隔2m设一个泄水孔;泄水孔与挡土墙体间铺长宽各30cm、厚20cm的卵(碎)石疏水层。7.2.1石材和砂浆强度符合设计要求。8.2.1配筋砌体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及设置部位符合设计要求。8.2.2构造桩、芯柱、组合砌体构件、配筋砌体剪力墙构件的混凝土、砂浆强度等级符合设计要求。10.0.4冬施材料要求:石灰膏、电石膏不结冻;砂不得有冰块及砂冻结块;砌块不得遭水浸冻。混凝土结构GB502044.1.1模板及支架应根据实际施工条件设计,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及施工荷载等。4.1.3模板拆除应有施工方案,规定拆的顺序、安全措施。5.1.1钢筋变更应办变更手续(代用)。★5.2.1钢筋进场时应做力学性能和重要偏差检验。★5.2.2抗震设防结构、纵向受力筋的性能符合设计要求。无要求时,设计一、二、三级抗震等级框架。斜撑构件中纵向受力筋应用E筋,最大力下总伸长率实测值符合规定:强屈比1.25;超强比(超屈比)1.30,均匀伸长率≥9%。带E的可不测。5.5.1钢筋安装时,受力筋品种、级别、规格、数量符合设计要求。6.2.1预应力筋,力学性能检验符合标准规定。6.3.1预应力安装时,品种、级别、规格、数量符合设计要求。6.4.4张拉过程预应力筋断裂或滑脱时规定:1.后张法。断裂或滑脱的数量严禁超过同一截面筋总根数的3%,且每束中不超过1根,对多跨双向连续板,同一截面按每跨计算。2.先张法。浇混凝土前发生断裂或滑脱筋必须更换。7.2.1水泥进场,检查验收品种、级别、仓号、出厂日期;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当出厂超过三个月或对质量有怀疑时,应复验(快凝水泥一个月),钢筋混凝土严禁用含氯化物水泥。7.2.2外加剂氯化物控制。钢筋混凝土0.30~0.06%预应力混凝土0.06%,素混凝土1.0%。7.4.1混凝土强度试块留置。施工浇筑地点随机取,100盘,100m3,同一配合比,同一楼层,同一台班,当一次超过1000m3时,可200m3取一组。同条件养护试件,按规定留置。8.2.1混凝土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外观缺陷;对已出现的应提出处理方案,处理重新检查验收。8.3.1现浇结构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基础安装尺寸)。已出现应制订处理方案处理,并重新检查。9.1.1预制构件应进行性能检验,不合格的不能用于工程。钢结构GB502054.2.1钢材、铸钢件的品种、规格、性能符合产品标准、设计要求,进口的符合设计及合同要求。4.3.1焊接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符合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4.4.1连接用的高强大六角螺栓、扭剪型高强螺栓、网架用高强螺栓、普通螺栓、铆钉、自攻钉、拉铆钉、锚栓、地脚螺栓等紧固件及螺母、垫圈配件的品种、规格、性能符合产品标准及设计要求。大六角、扭剪高强螺栓应有扭矩系数和紧固轴力检测报告。5.2.2焊工必须考核合格取得证书,在考核项目及其认可范围内施焊。5.2.4设计要求全焊透的一、二级焊缝应用超声探伤检测内部缺陷,不能判断时,应采用射线探伤,内部缺陷分级及探伤方法符合标准《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和探伤分级法》GB11345或《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GB3323规定。焊球节点网架焊缝、螺栓球节点网架焊缝及钢管T、K、Y型节点焊缝内部缺陷分级及探伤方法应分别符合,JBJ/T3034.1,JBJ/T3034.2,JGJ81的规定。6.3.1钢结构制作、安装单位分别对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试验的复验,现场处理的构件摩擦面单独进行试验,其结果符合设计要求。8.3.1吊车梁和吊车桁架不应下挠。10.3.4单层钢结构主体整体垂直度和整体平面弯曲的允许偏差符合规定。垂直度≤H/1000,且≤25mm;平面弯曲≤L/1500,且≤25mm。11.3.5多层及高层钢结构主体。垂直度≤H/2500+10mm,且≤50mm;平面弯曲≤L/1500,且≤25mm。12.3.4钢网架结构拼装完成后及屋面工程完成后,应分别测量挠度值,测值不大于设计值1.15倍。14.2.2涂料、涂装遍数、涂层厚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无要求时,涂层干漆膜总厚度:室外应为150µm,室内应为125µm,允许偏差-25µm,每层厚度允许偏差-5µm。14.3.3薄型防火涂料涂层厚度符合防火极限设计要求。厚型防火涂料厚度,80%以上面积厚度符合防火极限设计要求,且最薄处厚度不应低于设计的85%。另外还有木结构5条、节能规范GB50411的20条强条,主要是对材料性能、施工方案及质量的要求。其他规范装饰装修、屋面、安装等109条。(二)强条的意义与执行1、强条的意义我国的工程建设标准,没有建设法规的层次,只是规范、标准一级的。在制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时,要强调工程建设必须执行规范标准。由于规范的条文多,全部执行困难,处罚难予操作。提出重点执行的条文—强条。他的落实是落实规范标准的可操作性增强。这些条文不执行就可以处罚你。使执行规范标准纳入执法行列。把执行建设工程标准提高到执法地位,使工程标准有了检查的可操作性。为保证工程建设有序进行和保证工程质量打下了基础。提高了工程标准的权威性,提高了执行标准的意识和质量意识和对标准执行的监督检查。2、强条的形成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订中,规定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的执行是保证工程质量的主要措施,学习国外必须执行强制性的建筑技术法规。我们当时没有,也不可能很快制订出来,就想到先在现有的规范中,指定一些重要的条文来执行,便于检查落实。并规定在存条文中指定5~7%的条文作为强条。如何选择,就是将现规范中的关键环节列出,并有较好可操作性,且抓住这个环节就能带动全部的条文执行。如钢筋工程选择,把钢筋质量及钢筋安装作为强条,一个控制一个验收。3、强条的执行建设部2000年8月发布81号部令,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贯彻落实做出规定。各参与建设单位都要执行,都要宣传、培训、执行,编制有关措施并进行落实。结合实体质量检查来判定强条的执行情况。对不执行强制性条文的单位进行处罚:建设单位20~50万元;施工单位2%~4%工程款;监理单位50~100万元。并对责任人进行处罚。造成事故的停业整顿、降低、吊销资质、依法追究等。各地方为贯彻“条例”和81号令,都开展了宣贯、培训。如北京市在企业宣贯的基础上,进行了强条的知识竞赛。建设部为贯彻强条,还组织编写了两本专门的书,一是《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强制性条文实施指南》,一是《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强制性条文技术应用要点》,将执行强条的方法进行了展示。指南是将每条分为释义、措施、检查、判定四个步骤来落实;应用要点是将每条分为条文内容、图示、说明、措施、检查要点五个步骤来落实。同时,也有企业是通过制订控制措施、施工工艺标准、施工操作规程、企业标准等来贯彻落实。三、工程主体结构质量监管要抓好质量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1、质量责任主体有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政府管理部门要为建筑市场创造一个良好的平等竞争,诚信守规则的大环境。有利于各自发挥应尽的责任。经常宣传各主体的责任和义务,明确其责、权、利,并督促检查其落实好。(1)建设单位的责任和义务:①发包有资质单位,不支解分包;②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有关工程的重要设备、材料进行招标;③提供真实、准确、齐全的原始资料,包括工艺要求、质量要求,场地环境资料等;④不得低于成本价招标,及不合理工期;不得违反强条;不得使用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