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全负荷运行试验记录32312□□□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应为合同全称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建筑电气施工单位应为合同全称项目经理×××分包单位/分包项目经理/施工图号日期试验内容照明箱与回路的标识一致通电连续运行时间(民用建筑为8h,公共建筑为24h)线路、元器件发热情况无备注所有灯具开启,每2h记录一次。在连续运行时间内无故障。施工单位检查结果符合设计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项目经理测试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日期监理(建设)单位验收意见:同意验收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日期甘肃省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