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基础考点整理1.我国信托法对信托的定义:P6.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和处分的行为。(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三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构成信托关系,而产生信托关系的法律行为就是信托行为。)2.我国信托法对信托的定义,包含了四个方面:P6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信任,是信托成立的基础和前提2)信托财产是信托关系的核心3)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管理或者处分信托财产4)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管理信托事务3.信托财产的独立性,表现在:P91)信托财产独立于委托人未设立信托的其他财产2)信托财产独立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3)信托财产独立于受益人的固有财产4)信托财产原则上不得强制执行4.5.信托的有限责任:受托人因处理信托事务发生的财产责任(包括对受益人和第三人),原则上仅以信托财产为限负优先清偿责任。P106.受托人与第三人的外部关系内容:(信托法37条规定)P111)受托人因处理信托事务所支出的费用、对第三人所负债务,以信托财产承担。2)受托人以其固有财产先行支付的,还对信托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3)如果受托人违背管理职责或者处理信托事务不当对第三人所负债务,就不能使用信托财产偿还债务,而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4)受托人自己所受到得损失,也不能要求以信托财产赔偿损失,只能以其固有财产承担。7.信托要素说明:P131)信托由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三方当事人构成;2)委托人通过信托行为,将信托财产权利转移给受托人名下,并使收益人享有收益权;3)受托人以所有权人身份对信托财产加以管理,并与相对人发生处分行为;4)受益人从受托人处获得信托利益。8.信托当事人与信托合同当事人的区别。P131)信托当事人是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的统称2)信托合同当事人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的统称。9.受益人的范围:P17原则上只要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受益人,受益人可以是自然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10.信托的意思表示采取的形式:P19我国信托法规定,设立信托的意思表示行为应当采取书面的形式,书面形式包括,信托合同、遗嘱或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书面形式。11.信托财产的范围:P191)初始信托财产2)初始信托财产的增值和变动(财产物上代位性即同一性)12.信托财产的条件:P191)合法性:信托财产在设立信托时必须是属于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这是信托设立行为的有效条件。即,委托人有处分权的财产;2)确定性:设立信托,需要有现实存在并且可以确定的财产;3)积极性:信托财产应当是积极财产;4)流通性:信托财产是可以合法转让和流通的财产。13.依据受托人身份分类,信托可分为:P231)民事信托:由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人担任受托人的信托。以完成一般的民事法律行为为内容,通常是以个人财产为抚养、赡养、遗产继承等目的而设立信托;2)营业信托:又称为商事信托,是由以盈利为目的、将信托作为业务经营活动的机构担任受托人的信托。14.以信托利益归属分类,信托可分为:P241)自益信托:由委托人作为受益人享受信托利益的信托,受益人即委托人本人;2)他益信托:由委托人以外的人作为受益人享受信托利益的信托。15.依据信托目的分类,信托可分为:P241)私益信托:委托人以实现本人或其他特定的人的利益为目的而设立的信托;2)公益信托:为了某种公共利益目的而设立。16.公益信托的内涵:P24公益目的可以是以下一种:救济贫困、救助灾民、扶助残疾人、发展教育、科教、文化、艺术、体育事业、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环境保护事业、维护生态环境等。17.信托起源:P29起源于英国18.美国信托发展的特点:P391)银行兼营信托业务(重点)。商业银行在经营银行业务为主的同时,又被允许开办信托业务。信托机构与商业银行享有同等地位,大多数信托公司加入了联邦储蓄系统。2)信托业务与银行业务分别管理。3)个人信托与法人信托并驾齐驱,以民办私营为主。4)有价证券业务的普遍开展。19.美国信托业务的创新中,房地产业务的内涵和对象:P411)内涵:是一种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单位收益凭证来募集大众投资者的资金以形成基金,由专业投资机构投资经营房地产及法定相关业务,并将绝大部分的投资收益定期分配给投资者的特殊的集合投资制度。2)对象:几乎凡是能够获得租金收益的商业房地产都可能成为REITS的投资对象,如商业中心、公寓、办公楼、仓库、工业厂房、酒店、高尔夫球场、医院、健康中心等,其中又以购物中心、商业中心、办公楼、公寓为主。20.日本的贷款信托特点:P461)在同一个信托下,同多个委托人签订信托契约;2)所接受的信托财产即资金主要用于贷款或票据的贴现,作为长期资金用于国民经济健康发展急需资金的领域;3)受益权的证券化带来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的稀薄;4)设立募集时间,将每个期限内签约的集合资金组成一个运用资产体,在运营上与其他资产体相区别;5)一般定位为自益信托,委托人的地位可与受益证券以其继承;6)(重点)信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未满一年不得变现,以避免与银行存款业务相竞争;7)(重点)可签订本金补偿的特殊约定21.中国第一家信托机构:P55,1979年10月,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成立,标志着信托业的恢复。22.信托业的整顿清理(需再次校对)23.一法两规:P621)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2001年4约28日通过,10月1日正式实施;2)两规:2002年,《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4.一法两规促进信托业功能回归的意义:P631)确定了信托业务的法律基础;2)明确了信托公司作为财产管理机构的性质;3)扩展信托公司的客户对象,将自然人纳入委托人范畴;4)划分了信托公司的业务范围;5)集合资金信托业务的私募性质。25.新旧两规的比较,在固有业务方面:P691)明令禁止信托公司进行实业投资;(重点)2)除同业拆借外,信托公司不得开展其他负债业务;(重点)3)对信托公司对外担保进行进一步限制。26.新两规引入“合格投资者”的定义,强调高端私募的定位。P70.具体为,1)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已发成立的其他组织;2)个人或家庭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3)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的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的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27.新两规对信息透明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P71.制定了完整地信托计划成立前信息披露格式,要求信托计划文件必须由认购风险申明书、信托计划说明书和信托合同三项文件组成。28.《信托公司的净资本管理办法》对净资本管理的主要内涵和公式:P741)净资本是指根据信托公司的业务范围和公司资产结构的特点,在净资产的基础上对各固有资产项目、表外项目和其他相关业务进行风险调整后得出的综合风险控制指标。2)公式:净资本=净资产-各类资产的风险扣除项-或有负债的风险扣除项-中国银监会认定的其他风险扣除项。29.净资本管理对信托行业的影响:P751)(重点)行业监管制度化、市场化。标志着我国信托业的监管模式在经历了准入监管、业务监管两个阶段后,进入资本监管的新阶段,行业监管将从原先的窗口指导和行政调控转变为市场调控。2)促使信托公司提升主动管理能力3)(重点)资本金约束加大,以规模取胜成为历史。建立了各项业务规模与净资本水平的动态挂钩机制,单纯地外延式增长模式不再可行,信托公司将按照各类业务的风险水平计提相应地风险资本,业务拓展将在净资本的约束下进行,从而使信托公司无限放大自由资金杠杆比例的现象成为历史。4)信托公司原有竞争格局将有所改变。30.现代信托的发展动向:P761)信托的积极化2)信托的营业化3)信托的金融化4)信托的国际化31.设立信托主要有两种方式:合同和遗嘱。P8632.信托合同的定义:是指由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的,以设立、变更和终止信托关系为内容的书面协议。P86(当事人只有委托人和受托人)33.信托合同的特点:P861)信托合同属于民事合同。A.是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民事行为,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表意行为;B.是各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直的民事行为,是当事人自愿协商一致的产物;C.是以设立、变更和终止信托权利义务关系为内容的民事行为。(表明了民事财产关系中的债权与债务)。2)信托合同属于要式合同。(只能采取书面形式订立)3)(重点)信托合同属于诺成合同。我国信托法规定,采取信托合同形式设立信托的,信托合同签订时,信托成立。信托合同成立并不要求信托财产的必然转移,委托人转移信托财产给受托人是信托成立后的一项合同义务。换言之,是否转移信托财产并不影响信托合同的成立。(cf,信托成立,只要意思表示一致,目的合法,即可;信托合同生效只要,信托当事人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信托内容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目的合法,信托财产为确定且为委托人合法所有,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确定即可;信托生效,还要以财产权转移为准。总结,发生财产权转移的是信托生效;其他不用转移即可生效)。34.信托遗嘱的生效。P90.在委托人死亡时生效。有效遗嘱包括:1)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有遗嘱能力,即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4)遗嘱只能处分遗嘱人的个人合法财产5)遗嘱内容不得违反社会公德和公共利益35.信托登记。P92(读一下)。信托登记只针对特定的财产。如,不动产物权、海商法上的船舶所有权、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财产和财产权设立信托懂得,均应按照法定要求办理相应地信托登记手续。我国信托登记往往与财产权变更联系在一起,登记机关为土地、房屋、民用航空、船舶、林业、渔业、矿产资源、知识产权等主管部门,目前尚无统一的登记机关。36.公益信托的成立采用许可制。P94不同的公益事业分别有不同的监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目前没有统一的监督管理机关。民政部门、教育部门、科技部门、文化部门、体育部门、卫生部门、环保部门都有审批权。如果一个公益项目设计多个公益目的,要找多个部门审批。37.信托设立文件的必备内容。P96.信托设立文件主要是指信托合同和遗嘱。必备内容包括:1)信托目的2)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3)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4)信托财产的范围、种类及状况5)受益人取得信托利益的形式、方法38.信托财产的构成:P1041)委托人追加的财产2)受托人因管理运用信托财产而取得的财产39.行使公益信托变更权:P107.公益信托成立后,发生设立信托时不能遇见的情形,公益事业管理机构可以根据信托目的,变更新图文件中得有关条款。理解:1)变更范围不确定,公益事业管理机构根据信托目的,不仅有权变更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还可以对信托文件任何条款予以适当改变,包括改变收益权;2)引起变更的事由比私益信托要广泛,不限于发生设立信托时未能预见的特别事由,在公益信托中,凡是出现与设立公益信托时为实现信托目的不相适应的未能预见的情形,公益事业管理机构都可以变更文件有关条款,以使受托人调整信托财产的管理和运用方法3)行使公益信托变更权的只能是公益事业管理机构而不是委托人、受托人或受益人。委托人无权要求变更公益信托。40.受托人的职责和义务:P1081)诚实信用,谨慎和有效管理义务2)忠实义务(必须按约定报酬收取;不得将信托财产转化为固有财产;不得将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进行交易或者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进行相互交易,信托文件另有规定或者委托人受益人同意,并以公平的市场价格交易除外)3)分别管理义务4)亲自管理义务5)保存记录义务6)定期报告义务7)依法保密的义务8)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利益的义务41.委托人监督的内容:P1121)通过行使信托执行知情权来监督2)通过行使信托财产管理方法调整请求权来监督3)通过行使解任权来监督4)通过行使新受托人的选人权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