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余杭组团行政服务中心室内装饰工程监理招标文件招标人:杭州余杭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人: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11年月日2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项目内容1工程名称余杭组团行政服务中心室内装饰工程监理2招标编号余监公开110033建设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4投标资格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的独立法人5监理业绩要求近年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监理业务,信誉良好6现场踏勘自行7招标答疑本工程不进行招标答疑会议,若有问题需要澄清请于2011年月日前传真至0571-85173262,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答复。8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肆份9投标担保金额人民币60000元(截止时间:2011年月日16时)10履约担保金额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监理合同价的10%招标人提供的支付担保金额为监理合同价的10%11投标有效期投标书递交后60天内有效12投标书递交至地点: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3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月日时分14开标时间:2011年月日时分地点: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5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200元(不予退还)注:1、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如通知其中某一内容发生变化,其余未提及的将不作变动。2、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现行规定执行。3第一部分工程综合说明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余杭组团行政服务中心室内装饰工程监理2、工程地点:余杭区仓前镇朱庙村3、工程规模及内容:工程概算约为2000万元。各投标单位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酌情配置监理人员。4、批准文号:余发改中心[2011]17号5、建设单位:杭州余杭创新投资有限公司6、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7、设计单位:杭州国美建筑装饰设计院8、施工单位:待定9、工程监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通过邀请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二、现场条件三通一平已完成,资金已落实,各方面满足施工要求。三、工程监理范围本工程以工程总承包方式对余杭组团行政服务中心室内装饰所有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发包。本次招标的监理范围为以上所有内容,监理公司受建设单位委托对工程建设相关的工作和对项目设计、采购、施工阶段进行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信息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督促承包方强化安全管理工作。四、施工质量目标施工质量按照国家强制性建筑规范标准,浙江省及杭州市的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该工程在合同工期内顺利进行,确保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承诺的实现,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五、工期目标监理服务期40日历天+保修期。六、监理服务期按施工合同工期(从开工至余杭组团行政服务中心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另加4保修期。七、监理服务内容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1、本工程监理服务内容包括:对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投资、质量和建设工期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进行施工全过程控制。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向业主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参与工程的交工和竣工验收。2、本工程的监理服务期从签定合同之日开始至余杭组团行政服务中心室内装饰所有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并向业主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及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整理提交各项工程技术资料后通过有关部门备案为止,但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监理单位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3、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等有关建设监理规定进行监理。4、监理单位对本工程所使用的大宗材料和主要、重要材料的检测试验必须与施工单位同步,并独立进行,不得使用施工单位的任何检测资料和测试设备。如发生检测费用,应事先报告甲方,经甲方代表同意后,由甲方支付或按合同约定结算。5、监理单位不得与承担本工程的施工承包人及材料、设备供应商发生经济利益关系。6、完成监理规范要求的其他工作内容。第二章投标须知一、招标方式为了加强工程管理,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和工程质量,有效控制工程投资和建设工期,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浙江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择优选择工程监理单位。二、投标人资质和合格条件1、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承担过类似工程监理业务,并与建设单位、施工承包人及材料、设备供应商没有经营性利益关系,业绩、信誉良好的监理单位。并且专业配套齐全。52、应具有足够的资源和能力来有效地实施工程监理服务。3、已通过资格预审的报名单位。三、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的组成1.1、招标文件1.2、投标须知前附表1.3、招标文件附件1.4、技术规范: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执行。1.5、招标文件补充(如有)1.6、图纸及地质资料2、投标要求2.1、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合同条件、规定格式、技术规范、图纸。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凡投标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招标文件的解释3.1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2天内以书面形式一式二份(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89265553、电报等)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日前2天对所有投标人进行书面答复,书面回复作为补充招标文件报招标办备案。3.2、不论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发送的任何资料文件,还是投标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问题,均应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予以确认。任何口头提问及答复一律无效。4、招标文件的修改4.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天,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招标文件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4.2补充招标文件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及各有关部门,补充招标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4.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招标文件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4.4、补充招标文件须加盖业主和招标代理单位公章。65、招标文件效力招标文件是工程招标和投标的有效依据,也是中标后签订监理合同的依据,对招投标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凡不遵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或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响应者,将可能被拒绝或以无效标处理。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汉语),且加盖单位公章。二、投标文件的组成1、商务标1.1、投标书(附件一)。1.2、监理费报价(包括:报价说明、编制依据、费用标准、费用分析、监理报价以及调整监理服务费的条件与办法、其他说明)。(附表二)2、技术标2.1、综合说明2.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处理本工程投标事项的全权代表委托书(附件三)。2.3、监理资格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资信等证明材料。2.4、近年来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的情况介绍或证明材料及获奖情况。2.5监理大纲:2.5.1本监理工程概况;2.5.2监理工作内容和依据;2.5.3、本工程监理管理班子的组织结构形式;2.5.4、投入到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代表、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汇总表及总监理工程师到位率的承诺(附表四)和业绩、经历、能力介绍、资格证明材料(附表五);2.5.5、总监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施工项目班子到岗出勤率控制的主要手段和措施;2.5.6、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措施;72.5.7、监理人员的作业安排和进场计划;2.5.8、监理人员工作守则;2.5.9、投入本工程的检测仪器、仪表、设备及交通工具汇总表(附表六);2.5.10、对本工程监理的实施意见。2.6、对业主的建议和要求及对招标文件有关条款的承诺意见。2.7、总监理工程师授权书。2.8、总监理工程师预备人选及经历业绩等材料。2.9、投标报名书及其他资料。2.10、投标人必须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表格格式,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三、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和业主提供的图纸、资料及监理范围、内容,按照国家有关取费标准,结合自身监理能力和监理力量的投入进行竞争报价。2、本市行政区域内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计算。3、本工程监理服务期应不少于施工总工期40日历天另加保修期考虑。监理费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监理工程服务内容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如工作、生活、交通、通讯、设备(仪器)、劳力、利润、税收等以及所有有关的管理成本。4、投标人应认真填报(附表二)中的所有内容,有关报价的详细说明可在投标书的相应条款中予以说明。对没有填报的费用,业主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报价表中的其他单价和合同价中。5、本次监理招标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报价以2000万元为基数进行计算报价,采用费率包干,实际按工程施工部分审核结算造价调整;监理服务期延长,监理服务收费一律不作调整。6、实际监理报价不得低于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的90%,同时也不得高于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的110%,否则视为不正当竞争或低于成本价论处。四、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按规定交纳6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同时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不予退还)。8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符合投标要求而予以拒绝。3、投标人未中标的,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五日以内,投标人应退还设计施工图等资料,同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将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无息),如有损坏,酌情赔偿。4、中标人按要求签署合同协议后五天内招标人将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无息)。5、投标人有下列情况者,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5.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无正当理由撤回投标文件的;5.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的;5.3、投标人存在串标行为的。6、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三个月内招标无结果的,应向各投标人双倍返回投标保证金。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密封、标记和签署1、投标人按本文件的规定,编制商务标和技术标各正本壹份及副本肆份,将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密封在投标文件密封袋里,将投标文件的技术标密封在另一投标文件密封袋里;在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清楚标明“商务标”或“技术标”;同时在投标文件上均应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投标书,综合说明、监理费报价分析汇总表须由投标人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4、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⑴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⑵注明下列识别标志;a、招标编号;b、工程名称;c、年月日时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95、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以上第1、4条规定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人将拒收或者告知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6、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或投标人印章。7、投标文件封面应写明招标人、工程名称、招标编号及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8、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的,不予接受。六、投标截止期1、投标人应于2011年月日时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号开标室,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给投标人。2、招标人可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七、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补充、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修改投标文件。2、投标人的补充、修改和撤回通知,应按本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密封袋上注明“补充”、“修改”或“撤回”的字样。3、在投标截止期与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