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对于我们很多人来说已经成为一项不可或缺的沟通工具,学生、办公室白领或者管理人员已经习惯了用邮件通信、在门户网站上获得新闻、在BBS上发贴、在MSN或QQ上聊天、玩网络游戏、在网上购书购物、写自己的博客,将来移动通讯支持无线互联将使网络应用更为广泛地渗透入到我们的生活中。我们已经形成了一种习惯,让现实世界的许多需要透过网络得以实现。这一点在城镇青少年中表现得十分明显,农村青少年也在快速跟进。我们不妨想象一下,如果没有网络,或者有一天断网,我们的生活安排与生活品质将会受到多大的影响。我们把这个现象看作是实体生活的虚拟化,虚拟工具的发展使得我们的沟通效率有了极大提高,当然也带来了诸如沉迷、依赖以及传统实体联系模式(如见面与写信)退化等后果。但利害权衡之后,说网络坏话的人显然还是极少数。资料来源:零点研究咨询集团编制发布的《2007年零点中印居民沟通指数报告》。本题使用频率的评价使用4级量表编制。4分代表经常用,3分代表较多用,2分代表较少用,1分代表偶尔用。现在另一种影响路向也正在发生,虚拟世界里的语言、人际关系、物品形态也正在向实体世界转移,对于网友成婚之类的消息我们已经不会感到奇怪;如果有他人用诸如FB、BS这样的网络用语与你面对面说话,你还要问这些词是什么意思,这就表明你与年轻人有代沟;而那些网游世界中的形象也正在成为像百事可乐、可口可乐那么牛的产品的形象大使;听说已经有人把“第二条命”虚拟社区里的一些虚拟物品在这个现实世界中品牌化地生产。虚拟生活正在以前卫的方式日渐快速地实体化。我们知道,旧时的说法中阴阳之间是有界而不能跨越的,而现在虚实之间的篱笆似乎可以让人比较容易地越过──越来越多的组织知道设立自己的网站以及进行网络营销与传播是不可或缺的一项重要工作。而只有比较前卫的人才知道,网络世界如一个隐性的生命路线图,正在把它的规则与事物悄悄地向这个实体世界渗透。我们知道所谓文化是事物对于我们潜移默化的影响,想象一下新一代的孩子在虚拟世界中待的时间长度以及那个世界对他们生活素养的影响,我们就不难想象未来他们的所谓消费与社会需求在很大程度上是被那个世界塑造的,甚至很多产品概念要先经过那个世界的检验与被接受才会被作为实体产品在这个世界上正式设计与生产出来。在这个意义上,虚拟世界将成为这个实体世界的很多高接受度内容的前奏。现在有些人的网络沉迷是执著在虚拟世界里的,而还有数字鸿沟那边的一大群人与虚拟世界无缘。而伟大的桥梁一代则横跨在实体世界与虚拟世界的互动中,那不是能穿越阴阳的神人,但他们代表了这个信息时代主流的生活与工作方式的发展趋势。(本文作者为零点研究咨询集团董事长)网络推广事件炒作中国重启古老的贸易通道,计划投入400亿美元发展沿线的基础设施,打造“新丝绸之路”。随着对内陆经济带基础建设投资的加大,沿海地区正逐步成为中国新的出口市场,形成更长期稳定的外汇储备收益。中国的基础建设需要具备满足亚洲以及更多国家贸易需求的能力,减缓经济疲软和通货膨胀的压力。中国持续面临经济下行的压力,加上产能过剩,导致持续的低通货膨胀。另外,一些主要的贸易伙伴,比如欧盟的经济恢复缓慢,使得外部贸易的需求减弱。不难看出,投资基础建设不仅能够在短期内推动贸易需求和增长,更能够长期的提升潜在贸易增长。西部九省的人口占中国总人口的15%,但是人均GDP却只有国内GDP的6%,此次国家为丝绸之路上的基础建设设立专项资金,有效地打通了各相邻贸易国之间的贸易往来。此次的经济带包括三部分---连接亚洲和欧洲的交通,连接中亚和中国的天然气管道,以及国际高速公路项目。其总投资额将达到7000亿人民币。此次由中国基础建设发展专家设计,制定出有利于推动中国与周边多国开展贸易的计划。全球贸易能够快速地有利于各贸易方,就像建筑量增长推动了资本物资,如燃料、机械和金属的需求量。其中,最重要的是推动亚洲地区的贸易活动。当全球危机爆发式,在2009年至2011年两年里,中国的基础建设类的物资进口量就翻了一番,极大地推动了相关国家的经济复苏,形成了需求拉动型的通货膨胀。这次的基础设施投资速度相比过去会缓慢一些,因为400亿美元的资本金不是由中国一国决定,而是由多国决定。那些将大部分物资出口给中国的经济体,抓出了绝佳的契机提高出口量。根据我们的分析显示,澳大利亚、印尼、日本以及韩国等国家,是中国投入“新丝绸之路”计划之后的最大收益国。能源产业受益匪浅近年来我国能源进口量持续增加,虽然增长率有放缓的趋势,但对外依存度一直较高。2012年我国天然气进口量396.6亿立方米,同比增30.07%。我国《天然气“十二五”规划》提出,2015年天然气消费量将达到2300亿立方米,到时进口量将达到近800亿立方米,达到2012年的两倍。石油方面,中国2013年日均进口原油564万桶,同比增加4%,其中有大约80%的进口石油通过马六甲海峡运往中国。丝绸之路经济带以西安为始发站,途经甘肃、新疆,连接俄罗斯、中亚五国等资源大国,不仅可以加强对新疆等国内相关省区的资源利用,也使得国际能源合作成为亮点。四大产业或率先受益新丝绸之路建设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加强东西部地区在经济上的联系,以加强丝绸之路沿线城市群的互联互通为主要目标,增强基础设施建设是主要手段;第二阶段是西部地区重点城市群的战略规划,刺激沿边省市经济发展,推动当地的城镇化进程;第三阶段是西部地区加强和周边国家的联系,以经贸为带动,促进西部地区乃至整个中国的经济转型。因此从行业路径上来说,丝绸之路经济带将拉动西部基础设施的重点建设,利好建筑建材、铁路设备等行业;“一带一路”建设将改变电网建设落后规划的现状,提升西北诸省跨区送电能力,提升相应设备需求,利好输电网络建设的相关行业的企业。而伴随着海上丝绸之路的建设,边陲省份和周边国家的经济文化交流将进一步增强,有利于当地交通运输与物流业的发展。新丝绸之路战略的推进,有利于加强油气资源合作的加速和进出口贸易的提升,有利于沿线区域经济的发展,能够拉动当地的城镇化进程,进而利好消费、旅游等行业。伴随着新丝绸之路的建设,中国和西部周边国家的经贸往来及金融联系将进一步加强,相关优惠政策的部署将会给当地金融服务机构提供进一步的发展机会。从地理位置、安全便利、经济发展来看,建立丝绸之路经济首先就要构建大交通网络,形成人流、物流、资金流的便捷通道,而铁路必将在其中将发挥“新丝绸之路经济带”主桥梁作用。高铁、动车技术在国内的高速发展,已逐渐被民众所认可和接受,国际也对高速铁路需求强劲。同时,欧亚大陆既有的铁路国际联运也成为了丝绸之路经济带大铁路交通线基底,提供了运营经验和规章制度可借鉴的规范。目前,新疆也提出了综合运输三大通道,分别经吉克普林口岸、阿拉山口口岸、红其拉甫和卡拉苏口岸进入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巴基斯坦和塔吉克斯坦。一系列铁路枢纽的建成,最终可形成网络亚洲的最便捷的陆路国际大通道,加大加深亚信与会国的各方面合作。交通运输始终是丝绸之路兴起的重要条件。交通运输还是实现国家有效治理和经贸文化交流的重要工具。当前,在沿线各国的共同努力下,丝绸之路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联通欧亚大陆的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管道等运输方式竞相发展,现代化、立体式的综合交通网正在逐步形成,为沿线各国经济繁荣增添助力。新丝绸之路建设对于上述各行业的带动有先有后,而当前丝绸之路战略仍然停留在第一阶段,即主要目标是加强东西部在经济上的联系。结合当前政府政策逐渐转向稳增长的经济背景,铁路设备、建筑、电力设备和建材等行业将首先受益。编译自汇丰银行网站移民美国需要先做税务规划文/张薇何泽青ErikWallace美国在长期以来是中国人倾向的移民地。近年来,移居美国或在美国投资可能带来昂贵的美国税务和申报义务逐渐为人们所熟知。即便是对于经验丰富的投资者来说,美国的税务和申报义务也相当复杂,稍有不慎则可能受到严苛的惩罚。对于移民后继续在海外拥有商业和投资、并从海外获得大量收入的人来说,在移民美国之前做好相关税务规划尤为重要。任何想要移民美国的投资人或企业家都必须在移民前咨询美国税务专家。本文旨在介绍美国联邦对个人纳税人适用的主要税种,并将这些规定适用于一些移民前的常见情况。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一个纳税人居住在美国,在联邦税的基础上还有额外的州和地方所得税和转让税问题需要考虑。一、中美税务体系的差异虽然中国和美国理论上都对税务居民的全球收入征税,两国的税务体制存在很大差别。美国的所得税是在综合收益的基础上征收,而税法的执行给纳税人施加了繁重的申报义务,并对违反申报义务的情况加以惩罚。此外,与现行中国法的规定不同的是,美国同时征收一系列的财产“转让税”。这些税种包括赠与税、遗产税和隔代转让税。转让税虽然仅在无偿转让的时候出现,却可能在一些难以预料的情况下发生。下文将分别介绍所得税和转让税的相关规定。二、谁是美国联邦所得税税务居民为了明确美国联邦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首先需要定义美国税务居民。美国联邦所得税的税务居民指的是一个美国公民或美国所得税意义上的居住者。美国税务居民需要对其来自全球的所得和资本利得缴纳美国联邦所得税。普通收入以累进税率计算,最高税率目前为39.6%。长期资本利得和来自美国公司或一些外国公司的股息收入按比较优惠的15%或20%的税率计算。此外,2012年美国纳税人救助法对于高收入纳税人增加了一项额外的医疗保险税。劳务报酬在二十万美元以上的纳税人将需要对于一定起征点以上的劳务报酬缴纳0.9%的额外税金。同时,调整后总收入在二十万美元以上的纳税人需要对于投资净收入缴纳3.8%的额外税金。“投资净收入”一般包括资本利得,普通投资收入和来自纳税人没有积极参与的透明税务实体的收入。在医疗保险税适用的情况下,对普通收入的最高税率达到43.4%,而对长期资本利得的最高税率达到23.8%。同时,为了避免美国纳税居民利用非美国的商业实体延迟缴纳美国联邦所得税,美国纳税居民在外国公司中持有的权益加以特殊的反延迟规定。相比之下,非美国纳税居民仅需对一些来自美国的收入和与美国贸易或商业相关的所得缴纳美国联邦所得税。非美国纳税居民无需考虑“受控外国公司”和“消极外国投资公司”的规定。然而,来自位于美国的房地产的所得和资本利得将受到特殊的美国税法规则的规定,包括特殊的预提税和申报义务。美国联邦所得税对一个非美国公民的影响取决于一个人是否是美国税务居民。这一状态进而取决于居住测试、绿卡测试和相关的例外规定。居住测试和例外一个满足了居住测试的非美国国籍人将成为一个美国纳税居民。居住测试是一个计算停留在美国境内天数的测试。在一个日历年中,一个满足了如下条件的人既满足了居住测试:在目前一个日历年中在美国停留至少31天;并且所有在目前一个日历年内停留在美国的天数,加上三分之一的去年停留在美国的天数,加上六分之一的前年停留在美国的天数的总和等于或超过183天。一个“豁免人士”在美国境内停留的时间将不计入居住测试的计算中去。持有F,M,J或Q签证并符合该签证的要求在美国境内暂时停留的学生属于这个意义上的豁免人士。学生豁免一般仅限五年时间。值得注意的是,EB-5投资移民签证下的人士不是居住测试的豁免人士。一个满足了居住测试的人仍可以通过“紧密联系例外”或“税收协定平局决胜规则例外”来避免美国税务居民身份。“税收协定平局决胜规则例外”仅对于在税收协定下被视为两国居民的纳税人使用。中国和美国之间有一个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如果纳税人在该税收协定下同时是美国和中国的居民,两国的主管当局将通过协商决定此纳税人在税收协定下被视为哪一国的居民。在做出这一决定时,主管当局会审视纳税人的永久居所、重要利益中心和日常居所来决定纳税人的居民身份。与此不同的是,紧密联系例外的适用仅需要纳税人与外国的税务居所在一般意义上保持着“密切联系”。当纳税人计划在美国停留较长时间,或意外满足了居住测试时,纳税人应及时获取美国税务法律意见,以确定例外规定是否适用。绿卡测试和例外除非适用税收协定平局决胜规则,美国绿卡持有人无论在美国境内停留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