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随着电子商务不断发展,在电子商务活动中,传统的知识产权制度受到电子商务法律问题的冲击,如:域名与商标的冲突、著作权与邻接权侵权问题都受到全新的挑战,面临着法律适用的问题。如何在以互联网为基础的电子商务时代保护知识产权是当下世界各国面临着重大问题。第五章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保护第一节、知识产权概述一、知识产权的概念:是人们基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而依法享有的权利。又称为智慧财产权。知识产权主要有三大权利: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第五章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保护二、知识产权的特征1、知识产权的国家授予性2、知识产权的专有性3、知识产权的时间性4、知识产权的地域性第五章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保护三、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从19世纪末开始,随着经济和贸易交往的国际化,各国开始通过签订国际条约的途径来保护本国知识产权在国外的权利和利益,主要有《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等。第五章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保护第二节电子商务中著作权的保护网络“恶搞”是否侵犯著作权?2006年,“恶搞”这个词随着一部名为《无极》的电影被大家所熟知,著名的大导演陈凯歌的电影《无极》被网络小子胡戈改编剪辑成《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之后陈凯歌起诉胡戈侵犯著作权,胡戈也及时道歉,才免于一场官司。观点一:“恶搞”是一种很夸张、超常规的网络文化。现代人生活节奏太快、太严肃,一些搞怪的、轻松幽默的东西可以减轻工作学习压力。观点二:未经许可的将他人的影视作品进行二次剪辑、修改是侵犯著作权。第五章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保护第二节电子商务中著作权的保护一、著作权的含义著作权是指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据法律赋予的对文学、艺术、科学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第五章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保护二、著作权的主体1、作者即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创作者A、自然人B、法人和其他组织2、其他著作权人,即除了作者之外,其他依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和组织。1)因继承取得著作权2)因合同取得著作权3)特殊情形下的国家: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第五章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保护3、特殊作品的著作权主体演绎作品——改编、翻译、注释、整理者。第三人使用演绎作品应当经过原作作者与演绎作品作者同意。合作作品——合作人共同享有著作权影视作品——导演、编剧、作词、作曲、摄影等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制片者享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著作权。第五章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保护三、著作权的对象1、文学作品2、口述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等艺术作品4、美术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6、电影作品7、工程设计图等模型作品8、计算机软件9、其他第五章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保护不受著作权保护的对象(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二)时事新闻(三)历法、通用表格和公式第五章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四、著作权的内容(一)人身权1、发表权:决定作品是否公布于众的权利2、署名权: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3、修改权: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第五章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保护(二)财产权1、复制权2、发行权3、出租权4、展览权5、表演权6、放映权7、广播权8、摄制权9、演绎权10、信息网络传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是指以有线或无线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第五章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案例:上海步升起诉百度侵权案2005年9月,上海步升起诉百度公司音乐著作权一案中,百度被法院判令以每首2000元的赔偿标准向上海步升进行赔偿,在上海步升胜诉之后,华纳、索尼等几大唱片商紧接着把百度告上法庭,指控百度未经许可对137首歌曲提供MP3在线播放和下载服务,侵犯了原告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向百度索赔经济损失167万元。之后新浪、搜狐也卷入了唱片公司的官司中。一时间,中国整个搜索引擎行业遭遇了网络侵权的拷问。由于网络的虚拟及搜索引擎的特殊性,案件备受社会关注,搜索引擎提供商作为被告,一方面本身不是侵权的实施者,是在其平台上为一些侵权的网站提供了地址,而那些侵权网站的内容并非他们所管理,因此,不承担侵犯著作权的赔偿责任。而另一方面搜索引擎提供商确实通过提供这种指向性活动获取了商业利益,同时使侵权网站通过搜索引擎被放大。因此,搜索引擎提供商是否承担侵权责任引发了各种观点的论战。第五章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在此背景下,2006年5月,国务院出台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建立了处理侵权纠纷的“通知与删除”的简便程序,也就是说对搜索引擎自动搜索的信息,如果权利人认为是侵权,可以通知搜索引擎服务商进行删除,如果没有删除,那么就是侵权。如果权利人没有发出通知的话,那么就不是侵权,则搜索引擎服务商不承担侵权责任。第五章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保护五、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一)作品的作者为自然人的,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的12月31日保护期届满。(二)法人、非法人单位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其发表、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第五章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六、邻接权(一)含义:即作品传播者依法享有的权利(二)内容:1、出版者的权利2、表演者的权利(信息网络传播权)3、录音录像制作者的权利第五章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保护七、著作权的许可使用和转让(一)著作权的许可使用:是指著作权人在著作权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许可他人行使著作权的行为。(二)著作权的转让:是指著作权人将著作权中财产权利的产权转移给他人。第五章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八、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一)侵犯著作权行为:具备三个要件(1)侵犯作品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2)未经著作权人的同意(3)侵权行为主要表现为侵犯了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对作品的专有权(二)法律责任对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有权请求国家机关给予保护。有关部门视情节轻重,追究侵权人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第五章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技能实战】甲是一位诗人,某日他即兴创作了一首情诗以QQ的方式发给了女友乙,女友乙收到后把这首情诗放到自己的博客上。问乙是否侵犯甲著作权?第二节、商标的法律保护一、商标的概述(一)商标的概念与特征(1)概念:是指用文字、图形或他们的结合构成,用以区别同类商品的标志。第二节、商标的法律保护(2)特征:1)商标是商品或服务的区别标记2)商标是表明商品来源的标记3)商标是企业文化的象征和重要组成部分4)商标是一种无形财富(二)商标的作用1、命名作用2、区别作用3、表明特定质量4、宣传作用第二节、商标的法律保护(三)商标的分类1)按构成要素分类:1、文字商标2、图形商标3、组合商标2)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第二节、商标的法律保护2、注册商标——是依法取得专用权的商标,其专有权称为商标权,受法律保护。注意:使用注册商标应标明“注册商标”或等字样。第二节、商标的法律保护二、商标权和商标注册(一)商标权1)概念是指经国家商标局核准的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在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上独占性的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第二节、商标的法律保护二、商标权和商标注册(一)商标权2)特征:1、专有性2、时间性3、地域性3)商标权主体——注册商标所有人第二节、商标的法律保护二、商标权和商标注册(二)商标注册1)不得与他人在先权利相冲突2)自愿注册原则3)有限强制注册原则4)先申请原则5)优先权原则第二节、商标的法律保护二、商标权和商标注册(二)商标注册2、申请注册商标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第二节、商标的法律保护二、商标权和商标注册(二)商标注册2、申请注册商标(6)带有民族歧视性的;(7)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8)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9)地理标记:商标使用地理标记,而又非来自于该地区的违法。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第二节、商标的法律保护二、商标权和商标注册(二)商标注册2、申请注册商标商标法规定(11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只针对注册商标)(1)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2)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3)缺乏显著特征的。第二节、商标的法律保护二、商标权和商标注册(三)商标注册程序1、商标注册申请:申请人应向所在地的市、县工商局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注册申请。(药品、烟草双重许可)在使用申请1)另行提出注册申请:注册商标需扩大使用范围2)重新提出注册申请:改变标志的3)变更申请:注册人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第二节、商标的法律保护二、商标权和商标注册(三)商标注册程序2、商标注册的审核:①申请→②审查→③公告→④没有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商标局核准④异议成立(任何人)⑤驳回→⑥(不服)商标评审委员会复审→⑦行政诉讼商标申请的一般程序申请前查询:是否存在与欲申请之商标可能构成冲突的在先权利商标。→形式审查:审查申请手续是否齐备、申请书件是否按规定填写。对符合规定的发《商标受理通知书》。→实质审查:审查商标是否符合《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之有关规定。(九至十二个月)→初审公告:对符合规定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异议期: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终审公告: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并予公告。→发证:终审公告一个月内,《商标注册证》发至我所。第二节、商标的法律保护二、商标权和商标注册(三)商标权的法律保护1)期限和续展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2)变更注册商标的名义、地址其他注册事项。3)转让主体发生变更。第二节、商标的法律保护二、商标权和商标注册(四)商标侵权行为(一)一切侵害他人注册商标权益的行为,都是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根据《商标法》第52条的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结合《商标法》第56条第3款的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这种形式的商标侵权行为是需要销售者主观明知为要件的。3、伪造或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须注意的是,这种侵权行为是商标标识的侵权行为。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这种行为在理论上也称为反向假冒行为。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第二节、商标的法律保护二、商标权和商标注册(四)商标侵权行为(二)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0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