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说明众所周知,从2012年1月1日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到2013年8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化工园区税务局《政策执行统一管理》2014年第一期的政策问答,工程监理应属于鉴证咨询服务,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营改增的利与弊利:营业收入减少,缴纳的防洪基金、粮食风险基金、市场物价调节基金等以营业收入为基数的基金相应减少了营业收入减少,缴纳的所得税减少了成为一般纳税人,为业主提供可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可能扩大我们的市场份额对于公司,最重要的不是减税,而是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降低人工成本占比。利与弊弊:税率从原来的缴纳5%的营业税提到到6%的增值税,税率提高了营业收入减少,企业利润相应会减少税种变化导致相关人员对最新税法知识的认识不够,不能取得可抵扣税票,增加公司成本。监理公司的现状已经开具的发票:该文件虽然是最近才下发的,但是要求是从2013年8月1日开始执行,存在税务机关来查补增值税的风险。未开具的发票又分两种:一种是去年为了少缴纳25%的所得税,能开但是一直没有开具的1517.29万元(扬巴2.5期项目2013年7月份至2014年1月份监理及劳务费);另一种是项目已经结束,但是没有交工资料等不能开具发票的1559.28万元(主要是武汉项目和扬子项目)。营改增对监理公司的影响监理公司2013年度成本费用占营业收入的82%,营改增后可以抵扣的成本费用(假设发票全部都符合条件),占营业收入的6%。按照该比例计算一下营改增对我公司的影响:假设一个项目合同是100万,营改增前收入是100万,成本费用是82万,缴纳营业税金及附加5.6万,利润总额为12.4万,所得税3.1万,净利润为9.3万。营改增后收入是94.33万,成本费用是81.67万,缴纳增值税5.34万元,缴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0.64万,利润总额为12.02万,所得税3万,净利润为9.03万。净利润下降了百分之三。应对措施合同上:合同部门签订监理合同时,以原营业税合同额为基础,上浮幅度为1.012~1.040;以不含税价格为基础,上浮幅度为1.072~1.100。(工程公司PMC及项目管理合同以此数据参照)应对措施成本费用上:各部门在业务执行过程中,必须收取增值税专用发票:人行部:车辆租赁费、汽油费、维修费、水电气费采购部: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劳保用品、固定资产、砼、工程材料监理部: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劳保用品、车辆租赁费、汽油费、固定资产、水电气费、修理费、宣传展板费设计部:设计费财务部:审计费、咨询费Q部、项目部、经营部、造价中心、炼油部、福炼项目部等发生的以上费用遵照执行。发票开具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1)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2)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4)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发票开具监理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具体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南京扬子石化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纳税人识别号:320112742355150地址、电话:南京市沿江开发区新华东路9号025-57782870开户行及帐号:建行南京扬子支行32001595340050394802发票开具工程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具体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南京扬子石油化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纳税人识别号:320112134922772地址、电话:南京市沿江开发区新华东路9号025-57782870开户行及帐号:建行南京扬子支行3200159534005039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