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义市工业能源委继续深入开展工业(能源)和信息化系统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5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0]25号)、《省经信委关于印发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系统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黔经信办[2010]265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遵府办发[2010]117号)文件精神,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促进全市工业(能源)和信息化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结合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内容(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三个突出”(突出预防为主、突出加强监管、突出落实责任)和“三个加强”(加强宣传教育和队伍建设、加强安全基础工作、加强组织协作)为重点,全面巩固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全力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队伍“三项建设”,努力提升工作落实水平、提升全面建设水平、提升安全保障水平,提高管理水平,推进本质安全,有2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工业(能源)和信息化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二)工作内容。把“预防为主”作为安全生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关键内容和主要工作认真抓好,把“加强监管”进一步落到实处并取得实效,把“落实责任”作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继续在强化基层基础、攻克难点难关、持久排除隐患、落实工作保障、加强全面建设、推进本质安全上狠下功夫,为加快我市工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夺取安全生产工作新成效、促进全市工业(能源)和信息化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有力保障。二、组织领导为切实推进全市工业(能源)和信息化系统“安全生产年”活动,市工业能源委决定成立“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市工业(能源)和信息化系统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工业能源委副主任徐德声任组长,安全科何治辉、运行科李渝、煤炭科李谨、委办公室黎频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业能源委安全科,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全市工业(能源)和信息化系统“安全生产年”具体工作。各县、区(市)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加强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工作的组织领导。三、重点工作全市工业(能源)和信息化系统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3年”活动,紧紧围绕落实两个主体责任、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质量标准化等重点工作,抓好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以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汛期等为重点时段,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措施落实到位。(一)突出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工作内容及目标1、完善事故防范制度(1)进一步完善产业政策,淘汰落后及安全性能低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完成2010年全市工业(能源)和信息化系统相关行业(领域)淘汰落后产能、技术、工艺和装备任务。(2)加强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建设,认真开展煤矿、民爆、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创建活动,加强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建设,推动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严格安全许可制度,严把技改项目安全准入关。红花岗区、遵义县工经局要完成冶金行业(领域)1—2个试点;汇川区工经局要完成机械行业(领域)1—2个试点;产煤县、区(市)要积极认真推动煤炭生产企业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3)加强安全监督检查,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加大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严格执行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各相关行业安全生产督查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确保取得实效。(4)继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认真执行《贵州省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遵义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5项制度》,对相关行业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限期整改,确保隐患按要求整改完毕。不能整改完毕的,向当地人民政府及我委提出书面报告。4(5)加强相关行业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相关行业危险源、事故隐患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严防重大危险源、事故隐患酿成事故。2、深化重点行业安全专项整治(1)针对相关行业实际情况,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2)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宣贯工作,积极组织参加民爆生产、销售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加快提高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促进民爆物品生产、销售环节信息化建设。编制民爆物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化工、小矿山、小作坊等企业的关闭淘汰工作。(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推进煤矿瓦斯防治和整顿关闭工作。(二)突出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内容及目标1、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1)配合有关部门坚持经常性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行为。(2)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重点时段、重要场所、要害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重要时段全市工业(能源)和信息化系统安全生产状况稳定。(3)配合有关部门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严格市场准入,积极开展安全许可“回头看”工作。严防非法违法生产企业在产业结构调整中异地转移,而继续非法生产。2、配合有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5(1)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联动,齐抓共管,配合有关部门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及时、有效地打击非法违法行为。(2)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以“打非治违”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惩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加强跟踪执法,确保执法效果。对无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要坚决取缔。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停产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条件的,要依法关闭。(3)配合有关部门加大事故查处力度,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肃查处每一起事故。(三)突出安全生产落实责任工作内容及目标1、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1)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各企业要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并纳入预算,确保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安全投入增幅不低于上年增幅;建立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及时淘汰陈旧落后及安全保障能力下降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与技术,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相关上岗资格证书。(2)加强以班组建设为重点的现场安全管理。继续推广各生产经营单位班组安全管理先进经验,按照《关于推广学习“白6国周班组管理法”的实施方案》,继续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等班组安全管理先进经验,通过以班组建设为重点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完善生产班组安全员制度,安全员配备率100%。(3)完善企业绩效工作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挂钩比重。制定、完善绩效工资制度,制定合理的安全生产薪酬挂钩比重。国有企业100%实行安全生产绩效工资制度,督促、鼓励民营企业全面推行安全生产绩效工资制度。(4)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并配齐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高危行业和其他非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100%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生产经营单位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鼓励、支持各生产经营单位按规定委托和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注册安全助理工程师为其提供安全管理服务。(5)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各地工业(能源)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对企业及其负责人给予处罚。对挂牌督办的隐患应按期100%整改到位;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要配合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进行处罚。(6)对由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落实、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各地工业(能源)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从严处理。对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落实而造成人员伤亡和7财产损失的,要配合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进行处罚。2、严格落实各地工业(能源)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职责(1)要加强日常监管,把监管工作落实到相关企业生产经营环节。(2)加强对工业(能源)和信息化系统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企业的安全监管,治理整顿企业生产建设过程中违法分包、层层转包、以包代管的问题。(3)切实承担起安全指导管理的职责,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严格行业准入条件,提高行业安全生产水平,促进安全发展。(4)市工业能源委将进一步加强对各县(区、市)工业(能源)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并将各地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终考评。(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队伍建设工作内容及目标1、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各县(区、市)工业(能源)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力度,创新培训方式,充分利用视频讲座、网络培训、远程教育等方式,强力推进高危行业全员安全培训,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制8度。2、加强安全宣传工作(1)加强安全意识培养,通过推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认识,指导督促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安全发展。(2)加大安全宣传力度,构建良好安全舆论氛围。认真组织参加全国第9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正面典型和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理念、安全法律知识和安全常识,大力推进建设安全诚信企业,积极参加“安康杯”竞赛等安全宣教活动。(五)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内容1、加大安全投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1)各县(区、市)工业(能源)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抓紧做好工业(能源)和信息化系统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6月底前完成规划初稿,年内完成编制工作,并将规划报送市工业能源委安全科。(2)配合有关部门继续抓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制度的落实,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纳率100%,鼓励高危行业参加商业保险。(3)配合有关部门加大财政资金对安全技改和重大隐患治理的支持力度。用好省政府安排的安全专项资金,督促企业应按规定安排相应配套资金,落实隐患治理和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产能,促进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不断提高。(4)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各项安全费用的审计监督,保证9投入到位、专款专用。2、坚持“科技兴安”战略(1)督促企业大力实施安全技术改造,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可靠的安全生产技术和装备。(2)把安全科技进步纳入结构调整、产业升级的重要内容。3、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1)督促企业组织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的建设活动。(2)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管理模式和方法,认真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逐步提升安全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3)各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程标准,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坚决遏制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有效防范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行为,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4、做好应急救援工作(1)督促企业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应急救援装备水平和救援能力,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2)各地工业(能源)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煤矿、冶金、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家库。(3)各地工业(能源)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应急值守和重大事项报送制度,认真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