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牌识别系统安装合同(甲方):(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安装合同条列》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现场具体情况,甲方将改造车牌识别系统安装工程委托乙方施工。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车牌识别系统改造安装1.3施工地点:**************1.4承包形式:包人工、包工期、包安全、包质量第二条:价格及结算依据按照乙方报价表18760元结算以上报价包括了乙方的人工费、机械费、工具费、管理费、发票以及由于安装质量出现返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第四条:合同工期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包括星期六、星期日、法定假期)第五条:质量标准及适用的技术规范5.1本分包工程质量双方约定为:(1)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9%(2)工程质量验收优良率达到100%(3)质量问题整改率100%5.2规范与标准(1)设计图纸和合同文件中各项技术说明和要求。(2)符合企业内部安装工艺要求。(安装工艺及图纸由乙方提供)第六条:售后服务:1、乙方所提供条约内设备,从验收之日起,全部产物及零配件质保期按规定管理。在质保期内,若有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调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设备维修时,乙方按成本计算。调换的产物必须是新的,且质保期限从当日算起。由乙方负责提供免费的二年保修售后服务。2、凡由产品质量引起的各类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报修后,在四小时内响应,二十四小时内解决故障,若在二十四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的,则应由乙方提供不低于原设备的备用产品保证甲方的正常使用。七、竣工验收及付款方式: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完毕,由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出具验收报告及竣工资料。乙方自完工之日起,一周内由于甲方耽搁不验收视为工程验收及格。本工程工程总价壹万捌仟柒佰陆拾元整(¥18760.00元),工程完工后半年内一次性付工程款。八、约定事项1、为确保工期,争取提前竣工,由甲乙双方配合组成工程实施小组。2、乙方必须遵照执行,否则视为违约。3、条约如需变更,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变更事宜,双方签章生效,并作为条约的附件。4、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中铁十一局二公司生活服务中心乙方:签字:签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