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纪检监察调研法规课题论文企业反腐倡廉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机制研究纪检调研论文单位:中共昆明冶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调研组组长:赵祖乔调研组成员:马启坤杨新华周康王丽周洪源梅辉潘喜顺联系电话:0874-8082081邮编:655011地址:曲靖市经济开发区南海新区-昆明冶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企业反腐倡廉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机制研究摘要企业作为社会的重要主体之一,是建立和谐社会和实现国富民强的重要力量,是维护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方面。从这个意义上讲,企业的反腐倡廉工作管理机制的科学与否,关系到企业反腐倡廉工作的成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繁荣。本文主要从国有企业反腐倡廉的意义与形势分析;当前企业反腐倡廉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机制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企业反腐倡廉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机制的具体对策;以创新精神不断完善企业反腐倡廉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机制四个方面展开阐述,希望对推进当前企业反腐倡廉工作起着一定的导向、激励和鞭策作用。关键词反腐倡廉评价指标体系考核机制研究企业反腐倡廉评价指标体系是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的重要环节和有效手段,对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起着导向、激励和鞭策作用。深入研究企业反腐倡廉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机制这一课题,对于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当前,由于腐败形式的多样性、腐败手段的隐蔽性、腐败范围的广泛性、腐败成因的复杂性以及腐败评价的艰难性等原因,到目前为止,中央及各省、市、县都还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科学的反腐倡廉考核评价标准,需要不断探索和研究,努力形成科学的反腐倡廉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机制。3一、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意义与形势分析(一)国有企业反腐倡廉与国有经济健康发展息息相关国有企业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是国民经济的支柱。当前,国有企业中存在的腐败行为,不仅使国有企业资产被不法侵吞,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动摇国有经济的物质基础,而且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则和秩序,阻碍了国有经济的健康发展。事实表明,腐败行为对国有经济的巩固与发展起着直接的和严重的破坏作用。国有企业只有抓好反腐倡廉工作,严惩腐败,打击各种经济犯罪,才能减少腐败行为对国有经济造成的损失,从而巩固国有经济并促进国有经济的健康发展。(二)国有企业反腐倡廉与企业稳定密切相连对国有企业中存在的种种腐败现象,职工群众深恶痛绝。尤其是在当前部分国有企业处于困境的情况下,一方面是许多职工下岗,生活陷入困境,另一方面却是一些企业领导干部腐败行为仍在不断产生并滋长蔓延,“穷庙富方丈”现象严重挫伤了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引起党群、干群关系紧张,并影响企业的稳定。只有顺应民心,抓好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并取得明显成效,才能取信于民,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从而确保企业稳定,促进企业发展。国有企业改革要取得成功,必须得到广大职工的支持和参与。但是企业腐败行为的滋生蔓延,严重干扰了企业各项改革目标的实现,使一些改革措施变形走样,偏离了轨道。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必然葬送企业的改革。(三)新形势下企业的腐败问题呈现复杂性和多样性一是“一把手”腐败现象。“一把手”权力集中、地位特殊,容易凌驾于制度之上,滥用公共资源和其他权力,吸引各种人员形成共同参与和4利益共享的利益团体,发案后往往形成“窝案、串案”,影响恶劣,危害极大,涉案金额不断上升。二是腐败领域扩散现象。腐败现象主要发生在资金密集领域和权力集中部门,并有逐步渗透到“清水衙门”的趋势。一些传统“清水衙门”的工作人员出现了利用“人脉关系”牵线搭桥,进行权力寻租的腐败现象。三是试图使腐败所得合法化现象。违纪违法分子利用各种手段试图为非法所得披上投资所得的合法外衣。有的以提供有偿中介服务的形式,收受高额“顾问费”、“咨询费”、“中介费”;有的伙同亲属或特定关系人,以投资入股、合伙经营的名义,取得明显高于正常收益的“红利”;有的以商业揽储、保险等名义,通过商业回扣、工作“奖金”等形式收取巨额回报,等等。四是青年干部与专家学者拒腐防变能力偏弱现象。违纪违法的党员领导干部由过去的“59岁现象”向年轻化延伸。部分青年干部政治思想觉悟不高,难于抵御利益诱惑,拒腐防变和廉洁自律的能力和意识较弱。在一些专业领域,出现了专家利用专业知识进行腐败的现象。例如,在招标投标领域,发生评标专家腐败案,甚至出现了评标专家集体腐败现象。从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看,新形势下国有企业的反腐倡廉工作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廉政教育导向功能不明显,警示教育不够有效;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尚未完全形成,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和关键领域仍然存在权力寻租空间;有的制度设计还不够科学,制度配套性与操作性偏弱,执行力层层递减的现象普遍存在。二、当前企业反腐倡廉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机制存在的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始终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坚持标本兼治、5综合治理的方针,在加强教育、强化监督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做了大量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较好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一)现行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体制机制问题1、国有企业在制度建设上缺乏系统性。制度建设是反腐倡廉工作的起点,是防腐反腐工作的重要途径。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相继出台了一大批反腐倡廉的法规制度,据不完全统计,省部以上各级机构在反腐倡廉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各类规范性文件已达3000多项。然而,作为基层企业,如何把这些法律制度寓于企业经营管理中,这是一个重要课题。当前企业的反腐倡廉工作制度的制定,比较注重单项制度的建设,但在制度体系的系统性方面做得不够,各项制度在彼此衔接、相互配套上有所欠缺,形成不了综合效应。体现在企业中,各部门“各自为政”,各唱各的戏、各搭各的台,企业中规章制度很多,但缺乏部门间的协调和衔接。在制度的制定上缺乏有效性,在企业中,有不少单位将上级的文件照搬照套,以文件执行文件,不把原则性要求具体化,不结合自身实际提出更加明晰、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实施意见,容易造成纪检监察部门在具体工作中缺乏具体工作方法和操作规范,形成“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给腐败分子有空可钻,有机之乘。2、领导班子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工作和反腐倡廉建设两项工作的统一和协调关系上缺乏清醒的认识。在企业实际工作中,领导班子往往忙于生产经营工作,而疏于对反腐倡廉工作认识,甚至导致少数领导干部过分强调反腐倡廉建设会束缚手脚影响生产经营工作,造成了生产经营工作和6反腐倡廉建设不能协调发展,用经营绩效掩盖廉政建设。企业内部对领导干部的考核主要集中在生产经营层面,在廉政建设的考核上缺乏具体的度量,形成企业对领导干部的廉政考核存在一定缺失。3、企业反腐倡廉工作应形成监督合力。企业反腐倡廉工作和廉政建设,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承担组织协调工作责无旁贷,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显得毕竟“势单力薄”,不能形成合力,不能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在新形势下,企业经营实行专业化、一体化、国际化,经营范围、企业规模、组织架构等都有较大变化,企业分支机构可能遍布全国乃至全球各处,经营管理存在地区差异,涉及的业务领域存在区别,一方面要求各级监察部门应发挥主观能动性,形成具有地方特色和业务特色的反腐倡廉工作的同时,紧密与其他部门协调合作,探索出多样性的反腐倡廉工作形式。另一方面,可以重点发挥与工会组织互动,在群众中广泛发展和培养廉政监督员,广开言论,群策群力。职工群众作为企业的主体,把反腐倡廉工作的透明度、民主性提升了,腐败也就无处遁形了。(二)反腐倡廉监督考核机制执行力不够权利不等于腐败,但没有监督的权利必将走向腐败。企业的监督考核机制不健全表现为:一是存在着监督体制不畅,监督机构的职能弱化。作为行使监督职能的纪委和行政监察部门,与同级党委和董事会、经理层事实上存在着一种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这种在监督关系上主客颠倒的状况,造成了对同级党委和行政领导不敢监督、不主动监督的现象严重;二是存在着对“一把手”监督不力或无人监督,监督出现缺位。不少单位的“一把手”权大位重,好像制度与规定是专门对下面的,自己可以不受任7何制约;三是存在只注重监督结果,不重视监督过程,监督不到位的现象。监督既是一个过程,又是对过程的监督。当前企业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在于:有的制度建设目前还是空白,使某些领域或环节无章可循、无法可依;有的制度不完善,缺乏相应的配套制度或实施细则,在具体操作中难度较大,甚至有的执行不下去;有的制度在实体方面做出规定后,没有保证实体规定落实的程序性规定。同时制度建设中还存在缺乏系统性问题,不少是应急式地建立起来的单项制度规定,通盘统筹不够,甚至有的相互抵触;有的反腐倡廉制度的制定忽略了与部门业务管理制度规定相衔接,未融入到部门的业务管理中去。一些制度得不到有效的贯彻执行,这是影响制度权威性的问题,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有的制度在实际工作中并未严格执行,存在搞形式、走过场,使制度规定形同虚没。近年来,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过程中,纪检监察系统一直在进行积极的研究和探索,并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完善了一系列较有成效的制度,但仍然存在一些如考核中形式主义的问题、考核过程缺乏公信力的问题、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和真实性受到质疑的问题等;也存在一些急需破解的难题,如考核内容不够全面,考核方法不够科学,社会评价无法参与,考核结果运用不够到位等,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实践,迫切需要制定一套科学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如何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政考核的科学性、客观性、公正性,是近年来党风廉政建设领域理论研究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之一。(三)反腐倡廉评价指标体系有待于进一步完善首先,反腐倡廉评价指标设置难统一。由于各单位所在行业及工作职8能上的区别,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承担的工作任务也不尽相同,责任制考核评价指标设置难以涵盖检查考核的全部内容,一个考评细则也很难适合所有的被检查考核单位。如何在一个考评总则的大框架下制定出更贴近被考核单位实际的考评细则,且细则之间又要有一定的可比较性,以便于用统一的标准来衡量所有被考核单位,这是建立考核评价体系的难点所在。其次,评价指标结构难统一。在组织统一的检查考核中,要拓宽考评的广泛性,可是组织评价、群众评价、社会评价等各占评价体系中的权重如何设置,没有科学的有说服力依据。此外,阶段性工作、中心工作和特色工作等,在评价指标结构中如何确定比重,也需要研究和探讨。在考核评价的具体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目前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其一,检查考核针对性不够强。每年的反腐倡廉建设检查考核都安排在年底,在时间安排和具体组织上都较为仓促,考核评价主要以定性为主,指标量化所占比例较小。针对性的查找问题、解决问题方面做得还不够到位;其二,检查考核实效性不够强。由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覆盖面大,涉及内容广,容易出现重形式、轻内容,重做法、轻效果的现象,在工作的力度和考核的深度方面还有一定欠缺;其三,考核评价主体不够全面。虽然各单位开展的社会评价卓有成效。但对于下级部门受财力、人力、物力限制,难以将社会评价全面推开。虽然也采取了民主评议、民主测评、征求意见、问卷调查等手段,扩大了考核评价的主体范围,但考核评价的本质仍未脱离“自己评自己”。社会评价所占份额偏低,导致群众参与积极性不够,甚至失去信心。(四)考核评价结果运用有待于进一步加强9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评结果运用大多是对落实比较到位的、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对民主测评优等率低的单位,实施诫勉谈话或追究。但同时也还存在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不大,责任追究难以落实到位等现象。尤其是能将责任制考核结果与干部的提拔任用真正挂钩的很少。此外,还因为对考核评价中发现问题的后续整改提高等工作没有及时跟上,使得考核评价的导向作用和督促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三、建立健全企业反腐倡廉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机制的具体对策当今社会,经济格局深刻变革,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人民群众最希望看到的是反腐倡廉建设取得的实际成效。考核评价在注重反腐倡廉方法手段创新的同时,应该更加注重探索具体的实施方法和对策,不断完善和提高。(一)强化对企业领导干部的反腐教育,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