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泸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迎接四川省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总结自我市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和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活动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市创建指挥部的统一安排,上下齐动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狠抓落实,较好地完成了所承担的各项目标任务,现将我局迎接四川省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总结如下:一、建立健全机构,强化组织领导在此次创建工作中,我局既是牵头单位又是责任单位,其工作范围涉及单位多,面广、工作量大、任务重的特点,为确保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主要从五个方面开展工作。1、成立领导组。局党组书记、局长郭庆同志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和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与开展。各基层单位都分别成立了领导组,“一把手”挂帅,明确专人负责创建工作。2、组织动员发动。8月15日下午,我局专门召开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动员会,局党组书记、局长郭庆同志亲自动员并结合我局实际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9月26日我局又牵头召集市相关责任单位召开了无障碍设施专题工作会。3、周密安排部署。根据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实施意见和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公共测评指数的通知有关要求,我局先后制定—2—和下发了《市住建局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的通知》、《市住建局认真做好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公共测评指数的实施方案》和《市住建局认真做好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公共测评指数的宣传工作的通知》等。系统各单位根据各自的责任分工和自身工作实际,分别制定了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和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实施方案,把创建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量化责任落实到具体的单位和人。4、加强落实过程中的督促检查。我局和各相关责任单位都采取了不同形式的检查落实,如我局牵头对“无障碍设施”的现状进行明查暗访,对现场查找出的问题现场指导和解决问题。由于各单位领导重视,分工明确、措施得力,使各项工作得到较好落实。5、制定了考核细则。为了圆满完成市里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结合系统实际,制定了《市住建局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的考核细则》,并将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和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纳入局年度目标和党建目标考核,考核奖惩逗硬。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一)由市住建局负责牵头部分1、无障碍设施。9月26日市住建局召集三区政府及市城管局、市体育局等十多个部门在市住建局三楼会议室召开了“无障碍设施”专题工作部署会,并印发了《泸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对〈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细则〉“无障碍设施”测评指标责任分工的函》(泸住建函[2011]425号)。由市住建局牵头,会—3—同相关部门多次对市区《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细则》“无障碍设施”测评指标情况进行了抽查,并于2011年10月14日召开了情况通报会,要求各责任单位按照《泸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对〈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细则〉“无障碍设施”测评指标责任分工的函》(泸住建函[2011]425号),抓紧时间进行清理改造,确保我市顺利通过四川省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11月3日和4日,市住建局再次对《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细则》“无障碍设施”情况进行了现场抽查,并下发了书面督查情况通报,要求各责任单位抓紧时间分轻重缓急及时改造和完善。截至目前为止,我市《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细则》“无障碍设施”测评指标情况不容乐观,只有市城管局、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文化新闻出版局等4个单位书面向市住建局报送了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无障碍设施”测评工作开展情况,其他部门和单位尚未书面报送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无障碍设施”测评工作开展情况,须加大力度进行完善和改造。从检查情况看,市城管局对部分路段检查井占用盲道情况进行了整改,泸州蓝田客运站有限公司、泸州医学院附属中医院无障碍设施情况相对较好。其他建筑物和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均存在不同程度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部分既有城市道路或路段的人行道路未按规范设置盲道、缘石坡道、无障碍标志等设施。二是大部分城市主要道路和居住区的公交车站未按规范设置提示盲道和盲文站牌。三是无障碍设施维护使用情况较差,盲道、缘石坡道等被人行道隔离桩、垃圾箱、绿化池及摊点、板车占用情况较为普遍。四是部分公共建筑未按规范设置无障碍设施,有—4—的大楼入口设台阶却未设轮椅坡道和扶手,有的大楼公共厕所、专用厕所无障碍设施不符合要求,有的公共建筑设有观众席和听众席但却未设轮椅席位,如泸州驿通客运发展有限公司汽车客运站、泸州市青少年宫、江阳艺术宫、泸州市福利院、龙马潭区政府办公大楼、移动公司大楼、广电大楼等。2、工地管理。市建管局对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开展了重点督导:一是酒城大道、龙马大道、蜀泸大道等城市主干道两侧项目,在“五牌一图”的基础上增设一图,或在施工大门入口处醒目位置设立“泸州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宣传专栏,尺寸不得小于1.5m*2m,宣传建筑施工现场创建措施、创建活动、创建成效的文字影像资料以及泸州市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宣传知识,大部分项目已完成。二是市城市规划区主、次干道两侧项目,在建筑物主体结构显要位置至少悬挂一幅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宣传横幅,横幅宽度不得小于80cm,大部分项目达标。三是所有在建项目,施工现场大门应为防锈铁花大门,门口应设高压冲洗设备,大门内侧应设置横向截水沟(沟宽*深≥20*20cm)和沉淀池,铺设条形水篦子,防止进出车辆污染道路;脚手架外排架管均应刷换色防绣漆,临边防护栏杆、各种防护棚应刷黄黑相间警示漆,保证施工现场美观;施工围挡必须美化、净化,并在临街(道)面施工围挡上制作1-2条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宣传标语或宣传图例,要求宣传标语位置适中,字体醒目。四是各项目对宣传图牌、宣传专栏、宣传横幅和围墙标语出现污染破损及时清理恢复,污染破损严重的及时更换,并对宣传主题内容进行每月更换。—5—通过检查,对15个围挡、18个进出口、15个宣传标语等未达标的工地责令立即进行了整改。目前,建筑施工围挡基本整洁美观,进出口冲洗设施基本齐备,宣传标语基本落实。(二)市住建局作为责任部门部分1、无随地吐痰、乱扔垃圾、损坏花草树木现象。市园林监察大队负责城市园林设施的执法管护。园林监察大队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主城区花草树木、园林雕塑、坐凳、护栏等园林设施的日常巡查管护,及时依法处置损坏园林设施的行为。2、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各窗口服务场所内环境整洁,各项服务设施齐全,有便民服务措施。场所内文明有序,有文明提示语或温馨提示标识。服务制度、收费标准、办理程序等公开,重要事项及时公布。投诉处理机制完善,设施意见箱呀意见簿,公布投诉电话并有人受理。工作人员着装规范、仪态端庄、挂牌止岗,使用礼貌用语,做到了服务热情,操作符合规范。如忠山公园为确保公园公共设施的完好无损,对各公园垃圾桶、座椅、路灯、厕所、游道等进行了全面维修或更换。花台、草坪、路边增设温馨提示牌。其中忠山公园厕所是整修重点,投资约12万元,忠山公园现有5座厕所,厕所墙面、便槽、门等进行了全面翻新,残疾人坐便器和厕所标识牌进行了统一更换,同时为方便群众,在由于地形原因未设置无障碍设施厕所前面设置了温馨提示牌,提前告知备有无障碍设施厕所的地点。3、窗口服务行业经常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有专门记录。如市房监交所成立“青年志愿服务队”,对城区范围内年满70岁的老—6—年人、残疾人、在校师生等人群开展绿色通道免费上门服务。4、建筑雕塑。市园林局对建筑雕塑及时维护,无人为损坏,整洁卫生,无乱张贴、刻画现象。5、街面及绿地洁净无污迹,无堆积物,无果皮、纸屑、塑料袋告示垃圾。今年以来,市园林局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创建四川省环境模范城市工作,整合力量,加强城市绿地管理。一是全力开展抗旱保苗,力争把今年特大干旱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力保绿化成果;二是对旱灾造成的危树、死树进行清理、及时更换、补植;三是加强施肥、除草、浇水、防治病虫害和整形修剪等生产管理工作,促进绿化苗木生长,保持优美景观效果;四是及时换植城区中心绿地和主要路段鲜花,用鲜花加强城市生机活力;五是强化领导和管理人员巡查,增加保洁力量,做好绿地保洁工作,并及时修复损坏的园林座椅、护栏等园林公共设施,为市民提供了一个优美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6、无在城市道路、绿化带等市政基础设施上乱设置招牌现象。市园林局严格执行《泸州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对占用绿地设置广告牌等按程序严格审批,无在绿地内乱设置招牌现象。7、河堤、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无占用河边道路和绿地现象。我市长、沱江滨江路绿地属园林部门管理,滨江路以下河堤不属园林部门管理(应属市交通局河滩办管理)。我局依照《泸州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泸州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对因城市建设占用滨江绿地项目严格把关审批,对违法侵占绿地行为依法处置,及时纠正,目前无占用滨江绿地的现象。—7—8、小区卫生。市房管局召集了全市130余家物业服务企业的负责人,召开了全市物管小区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和创建环境优美示范区及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动员大会,会议部署相关工作。目前,大部分小区道路、广场平整,环境整洁,路面、沟渠、绿化带无垃圾杂物。院落垃圾收运站(垃圾桶)整洁,周围无垃圾、无污水,日产日清。居民住宅楼干净卫生,楼道立面无乱张贴小广告,楼道无杂物堆放,住宅阳台无杂物乱堆放现象,门卫室清洁整齐,无乱张贴。市民对小区的卫生环境(楼道、院内等)、基础公共设施(路面、路灯、排水等)满意度≥80%。9、加强社区、农村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积极推动“乡村少年宫”建设。我局注重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用地的规划控制。在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中,将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纳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规划中考虑。落到实际工作中就是在修编《城市总体规划》和编制各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时,按照一定的技术规程,将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在规划中考虑,预留建设用地加强控制,保证未成年活动场所在城市建设中的合理布局。同时,将未成年人活动场建设纳入全市建设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在平时的规划管理中,对未建设的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用地进行规划控制,保证不被改变用途,挪作它用。三、需要市创建指挥部统筹协调解决的几个问题1、无障碍设施。一是建议市创建指挥部进一步加大对市级各部门的督查力度;二是无障碍设施的完善需相应经费,解决的—8—途径和实施主体需抓紧明确,及时到位,特别是已投入使用的物业小区修建无障碍设施的经费问题。2、物业小区道路、广场平整。物业小区道路、广场平整改造,新建小区存在这方面的问题较少,主要是老旧物业小区这方面的问题较多,且老旧物业小区物业费一般都较低,而小区公用道路、广场属业主所有,其更新改造费用应由业主承担,缴纳了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可申请使用维修资金进行更新改造,但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应经小区专有部分建筑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没有缴纳专项维修资金的,要由全体业主筹资进行更新改造。物业公司操作起来难度非常大,实施起来也非常困难。3、工地管理。有部分工地内裸地做到全覆盖有难度。鉴于以上情况,我局建议:1、请市创建指挥部在创建专项资金中划拨一定经费,解决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物业小区道路、广场平整问题。2、请市创建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综合协调。201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