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为全面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根据《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本规划是指导“十二五”期间我省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文件。一、基础与条件“十一五”时期,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我省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扎实推进教育强省建设,积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教育科学和谐发展,顺利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的主要目标任务,既从总体上解决了“有书读”问题,又在解决“读好书”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为“十二五”时期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教育普及化水平显著提高。全省教育事业实现并巩固了两大历史性跨越:一是全面实施免费九年义务教育,基础教育实现了从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向普及学前3年到高中段15年教育的跨越,2010年,15年教育普及率达到97%,其中:学前教育入学率95%,较“十五”期末提高了8.5个百分点,高中段教育毛入学率92.5%,提高了6.5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中职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保持了大体相当的合理结构比例;二是高等教育实现了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的跨越,并已接近跨入普及化阶段,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5%,提高了11个百分点,普通本专科在校生、研究生分别增长了35.9%、87.5%。高等教育布局趋于合理,形成了全省设区市“一本一专”或“一本多专”的高等学校设置格局。人力资源开发水平不断提高,主要劳动年龄人口(16—59岁)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9年,新增劳动力受教育年限达到12.8年,分别比“十五”期末提高了1.2年和4.1年。教育公平迈出重大步伐。教育资源配置向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城乡、区域、学校间教育差距不断缩小。特殊教育、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民族教育、继续教育得到加强。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困制度,实施了一系列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残疾儿童少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推进学习成绩后20%学生帮扶计划。义务教育实现全免费;学生资助面职业教育达100%,高等教育达13%,普通高中达4%,实现了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失学或辍学的要求。基本完成义务教育“国有民办”学校的清理整顿;实行高考平行志愿填报办法,规范高校转学行为,严格高考中考加分政策管理,办学行为不断规范。教育保障条件大为改善。教育投入明显增加。“十一五”期间,全省教育经费总投入4005亿元,其中财政性经费2578亿元,比“十五”期间分别增长98.8%、124.4%。重点实施了农村中小学“四项工程”、农村小规模学校调整改造工程、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教育对口支援工程、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两轮职业教育“六项行动计划”、全面提升高等教育办学质量和水平行动计划等一系列重大项目,教育基础能力全面提高,办学条件不断改善。各级各类学校校舍面积1.14亿平方米,仪器设备值199亿元,图书2.64亿册,分别比“十五”期末增长20%、58%、67%;教师队伍建设取得显著成绩。先后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和“领雁工程”,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编制标准,改造农村教师集体宿舍,设立“浙江省农村教师突出贡献奖”,实施农村教师任教津贴等,中小学教师尤其是农村教师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全面提高。加强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和高校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广泛开展教师互聘工作,扩大优质师资的共享,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比例达到63.9%,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学位、正高职称教师比例分别占到65.3%、12.2%。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教师待遇和社会地位不断提高。教育改革和开放不断深化。全面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率先在职业教育进行了以“基础课程+核心课程+项目教学”为基本内容的教学改革。建立高校教师教学业绩考核、教学质量巡视等制度,推进高校在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实践环节等方面进行人才培养模式综合性改革。推进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新课改高考改革实现了与普通高中课改的平稳对接,学生的选择权明显扩大。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规模不断扩大,本专科医疗卫生专业定向招生等改革取得积极进展。中考招生制度不断完善,2010年优质高中学校招生名额主要按学生数分配到初中的比例超过50%。到2010年,全省90.4%的中小学实施了学校发展性评价。教育开放水平不断提高,近5年来全省接受留学生2.2万余人,其中:2010年高校在校留学生超过1万人,占学生总数比例达1.05%。实施中外合作办学项目94个,新办海外孔子学院11所。还会同上海、江苏建立了长三角教育联动发展机制。教育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各级各类学校服务“两创”总战略、服务经济转型升级、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责任不断增强。高校自主创新能力增强,“十一五”期间,全省高校获科技成果国家奖74项,占全省获奖总数的62%;获授权专利数14386项,获得科研经费201.46亿元,分别比“十五”期间增长131%、747%、128%;推进科研成果转化,探索建立产学研联盟工作站,组织高校以多种方式为地方和企业提供人才和智力服务。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广泛开展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全面启动实施了成年居民“双证制”教育培训工程,有效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文化和创业素质。尤为重要的是,“十一五”期间,在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和理论指引下,全省教育理念加快向科学和谐发展转变,教育工作重心加快向内涵建设为主转移,育人模式加快向培养学生全面发展转换。始终坚持优先发展教育,在谋划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工作时充分考虑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不断强化政府发展教育的责任;始终坚持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根本,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始终坚持为全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全面加强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和文化引领;始终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更新教育理念,创新体制机制,增强发展活力;始终坚持科学和谐理念,遵循教育规律、人才成长规律,着力解决“公平、均衡、素质、质量、协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当前,浙江教育正进入全面加快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新阶段,既面临着十分难得的发展机遇,又面临着许多深层次问题和矛盾的挑战:教育观念及内容方法相对还比较滞后,应试教育倾向和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教育发展还不平衡,农村、经济欠发达地区办学水平还不高,一些外来人口大量涌入地区教育资源不足问题日益显现;教育结构不够合理,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仍比较薄弱,职业教育吸引力还不够强,高等教育整体发展水平亟待提高,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体系还不完善;教育体制机制不够完善,学校办学活力还不够强,民办教育发展遇到了许多困难和问题;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识还不够强烈,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轻能力、重科研轻转化推广的状况还未根本转变;教育投入还不能满足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一些地区和学校债务负担仍比较重。“十二五”时期,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人才竞争日趋激烈。我省正处于加快转型升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时期。新时期发展不仅对教育改革和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也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了新的空间:转变发展方式,促进经济与社会转型升级,迫切要求提高劳动者素质,调整人才培养结构;人才和科技竞争,迫切要求提升素质和教育创新能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迫切要求推进教育改革;推动文化繁荣和发展,迫切要求充分发挥教育对文化的传承创新作用。全省教育系统必须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全面加快建设教育现代化。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继续全面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战略目标,坚持“促进公平、提高质量、实现协调、增强活力、强化服务”的基本要求,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服务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为出发点,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主题,以加快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为主线,与时俱进,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开拓进取,全面提高教育水平和综合竞争力,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推动我省教育事业在新的起点上科学和谐发展。(二)基本思路——突出战略主题。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以培养学生健康人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根本要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遵循教育规律、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发展规律,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创新教育方式方法和人才培养模式,调整人才培养结构。建立并完善科学的教育标准和评价体系,完善教育质量保障机制。——强化人才保障。切实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的关键和根本措施。完善教师资格制度,加强校(园)长和教师专业化发展,健全收入分配制度,建立有利于优秀教育人才脱颖而出和人尽其才的体制机制,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校长和教育管理者队伍,培养和造就一批优秀的教育家。——推进改革创新。以人才培养体制改革为核心,以推进国家级和省级教育改革试点为重点,以制度建设为导向,系统推进育人模式、招生考试制度、办学体制、学校制度、投入体制、管理体制改革,着力解决妨碍教育科学和谐发展的政策性、体制性障碍,以改革凝聚教育发展合力,增强教育发展活力。——选准发展载体。加快信息化步伐,加快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教育信息应用,加强优质教育资源的开发应用及师生应用能力的培养,促进教育内容、教学手段和方法的现代化;大力推进各级各类教育的国际化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全面加快高等教育国际化步伐;推进工程项目建设,通过推进各项重大发展项目和改革试点项目,把现代化建设目标落到实处。——坚持分类指导。统筹规划,梯度推进,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城市加快发展,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支持欠发达地区和农村薄弱学校积极创造条件,努力推进教育现代化。扬长补短,加强薄弱环节,不断完善教育体系,努力实现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三)主要目标“十二五”期间,我省教育改革发展的主要目标是:80%以上县(市、区)达到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标准,30%左右县(市、区)达到教育现代化达标标准。——现代教育体系基本构建。农村教育、学前教育、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等明显加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增强,高等教育办学质量和水平全面提升。基本形成教育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互动融合,现代产业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紧密结合,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有机衔接的现代教育体系框架。——教育事业发展水平继续提高。到2015年,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6%,高中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5%,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6%;人力资源开发水平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主要劳动年龄人口(16—59岁)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5年,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3.5年。——教育质量全面提升。初步建立起科学的各级各类教育质量标准体系和评价导向机制。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基本达到设置标准。人才培养模式更趋多样,学生素质、创业就业能力普遍提升,人才结构调整优化机制基本建立。——教育公平制度不断完善。城乡、区域、学校间发展差距不断缩小,义务教育阶段标准化中小学校比例达到85%以上,等级幼儿园覆盖面达到85%以上。助学体系更加完善,贫困家庭子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残疾儿童少年等群体接受教育权利和机会得到有效保障,基本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教育信息化格局基本建立。到2015年,全面建成省、市、县(市、区)、校互联互通信息网络,带宽1G以上的中小学校园网比例达90%,多媒体班套比达到1∶1,计算机有效生机比达到5∶1。教师运用信息技术教育教学能力和学生掌握信息技术获得知识能力普遍提升。中小学校实验仪器设备和图书配备达到省定装备标准,高校实验实训设备超过全国同类院校平均水平。——教育改革和开放全面推进。教育“三个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