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职工技术创新的奖励办法司属各单位:当今社会正处于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时代,新技术、新知识、新工艺、新设备会对社会、对企业竞争带来更大的冲击,审时度势地进行技术创新,企业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断发展。现在我们正处于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关键阶段,企业健康发展任务艰巨,面临新的挑战,只有大力推动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不断采用先进技术替传统的、过时的技术,集团生产力水平和各项工作才能得到大的发展和大的跨越。为充分发挥广大干部职工的创新意识,特别是工程技术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在企业生产建设中的聪明才智和主观能动性,不断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最大限度地挖掘企业内部潜力和动力,进一步提高劳动效率和工作效率,以适应当前企业面临的新形势,经研究特制定本奖励办法。一、奖励范围(一)、在下述科技工作中,做出创造性贡献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的集体和个人:(1)、应用于公司现代化建设的新的科学技术成果,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等,给企业发展带来显著经济效益的。(2)、推广、引进、转让、应用已有的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3)、有效利用和节约能源、原材料,实现双增双节的有效办法和措施的。(4)、生产工艺、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安全技术、医疗卫生技术以及设计、计算等方面的改进的。(5)、发明创造、进行技术改造,取得效益的。(二)在生产过程中,职工技术创新奖励范围包括:(1)、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实施后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提高产品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的;(2)、在生产过程中自主设计、制造先进的工装、模具提高、保证产品质量,降低制造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的;(3)、在生产过程中提出提高原材料利用率、降低产品材料成本建议、方法的;(4)、在生产过程中提出、改进现有产品不合理结构的;(5)、在生产过程中提出、应用降低辅助材料消耗办法的,如降低刀具消耗、焊接材料消耗、模具消耗、能源消耗等;(6)、在生产过程中提出、应用合理焊接工艺,保证支架焊接质量、提高焊接效率的;(7)、其它降低产品成本、提高产品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建议、方法实施后取得明显经济效益、质量效益的。二、组织领导公司成立技术创新领导小组。组长:邵政杰副组长:陈振海成员:李刚、胡军、张小利、封小鹏、姚亮、娄军辉、程慧、窦联合、徐胜光、李佩奇、董延凤技术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技术研究所,陈振海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技术创新活动的发动、组织、协调、实施工作。三、管理程序(一)、技术创新方案应编写申报书一式5份,申报书应包括以下内容:1、项目名称和内容;2、实施本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分析;3、设计方案的实施办法;4、项目的技术经济评价;(二)、项目评审按“三审一定”的程序进行,即首先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推荐,再由技术创新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技术、机电等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初审,上报技术创新领导小组复审,最后由办公会议确定。(三)、申报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不得超过一个,主要完成人员不得超过5人,项目完成人的名次按贡献大小顺序排列。(四)、每一审查单位自收到申报书之日起十日内审查完毕,提出“可行”、“不可行”或“本单位不能确定”的意见,并将本单位意见上报上一级审查单位。(五)、技术创新领导小组对需要实施的项目,责成办公室安排在指令性任务中,办公室要将建议实施和落实情况、产生的效益、效率等反馈材料及时报技术创新领导小组。(六)、凡未按程序申报的项目,领导小组原则上不予研究办理,但技术创新办公室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将项目方案直接交领导小组审批。(七)、内容基本相同的项目申报书,只审查先收到的一份,其余的申报书退还本人,退还本人前审查单位负责人要在申报书上注明退还的原因。四、奖励的原则及标准技术创新奖励要坚持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实效。(一)物质奖励1、技术创新项目方案只要被集团采用,每项次即给予60元的奖励。2、技术创新项目实施后若取得经济效益,则按取得的经济效益额的5%提取奖金,用以奖励申报人员及项目实施的有关人员。3、奖金一般应按下列原则进行分配:项目设计、研究人员得奖金总额的80%;项目实施的相关人员及施工单位得奖金总额的20%。4、被采用但不能直接用经济效益衡量的技术创新项目,应视其先进水平、技术难度、应用范围、质量高低及其对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安全生产、消除公害污染等进行社会效益的综合评价,合理给予物质奖励。(二)精神奖励1、精神奖励分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鼓励奖四个等次。2、获得一等奖的条件:申报单个或多个项目被采用,且每年可累计创经济效益30万元及30万元以上者。3、获得二等奖的条件:申报单个或多个项目被采用,且每年可累计创经济效益15万元以上至30万元以下者(不包括30万元)者。4、获得三等奖的条件:申报单个或多个项目被采用,且每年可累计创经济效益5万元以上至15万元以下者(不包括15万元)者。5、获得鼓励奖的条件:申报单个或多个项目被采用,但所创效益累计达不到三等奖所要求的标准时,可获得鼓励奖。6、奖励荣誉:对于获得一等奖者,发给奖坏,奖状和证书。获二等奖者,发给奖状、证书;获三等奖者,发给奖状、证书;获鼓励奖者,发给奖状、证书。7、半年或年度总结时,根据具体情况,评选技术创新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8、对于不能直接用经济效益衡量的项目,应视其先进水平、技术难度、应用范围、质量高低及其对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安全生产、消除公害污染和文化教育水平等进行社会效益方面的综合评价,合理确定其精神奖励等次。(三)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提出了虽与本职工作有直接联系,但有创新的项目,采用后取得效益的,按本标准给予奖励。(四)获得一、二等奖,具有较高水平的单个项目,可由再向上级部门申报成果奖励,同时推荐先进单位和个人。(五)荣获技术创新奖的人员,将其受奖情况记入个人档案,作为考核职称、晋级、聘任技术职务和提拔干部的依据。(六)奖励项目不得重复得奖,一个项目符合两个及以上奖励条件时,按照奖励额较大的执行,若奖励项目经过上一级评审部门评定并提高了奖励数额,其奖金只发给差额部分。(七)集体得奖时,应按照每个人的贡献大小合理分配,贡献大的给予重奖,不得平均分配。五、成本鉴定及经济效益计算(一)计算经济效益时应扣除实施成本。(二)技术创新项目实施完成后,由技术创新领导小组组织鉴定验收,并计算所取得的经济效益。(三)扣除实施成本后,对具有连续性效果的技术创新项目,按年经济效益计算,对仅有一次性或不具有连续性效果的,按一次平均取得的效益计算。(四)在技术创新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个人,结合半年或年终评比,授予其技术创新能手称号。(五)切实维护科技成果及完成人的权益,属发明创造的项目,集团负责为其申报专利。(六)每年进行一次技术创新工作计划和技术创新总结工作。(七)本办法自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一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