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人员管理规章制度科学的现代化管理规章制度是人类文明与经济发展的产物,是市场经济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工作的成功来源于卓越的管理,卓越的管理离不开完善的制度。为在工程建设监理工作中各监理部能顺利的完成监理任务,工作中必须强化管理,为此特制定部分规章制度,要求全体监理人员对上述规章制度认真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第一章监理人员职业道德第1条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和地方的有关法规、规章、条例和办法等;第2条必须履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中承诺的义务和承担所约定的责任;第3条决不收取监理合同中约定的监理酬金以外的任何报酬和礼品;第4条不允许泄露自己所监理的工程项目需要保密的事项,在发表自己所监理的工程项目有关的资料和论文时,须取得监理部和监理公司的同意;第5条在处理各方面的争议时,应坚持公平和公正的立场;第6条必须坚持科学态度,提出自己的建议、判断,不惟业主和上级的意图事从。当自己提出的建议、判断被业主和上级否定时,应向其充分说明可能产生的后果;第7条不允许以自己的名义在任何报刑上登载承揽业务的广告;第8条不允许在施工、材料设备生产供应单位兼职,不允许监理自己设计工程项目,不承包业主的工程施工项目,不向工程施工单位供应材料设备,不允许充当与该工程设计、施工承包和材料设备供应有关业务的直接或间接的中介人。第二章监理人员工作守则第1条监理单位与项目法人之间是被委托与委托的合同关系;与施工单位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监理人员应依据合同,按照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开展工程监理工作,维护项目法人和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第2条监理人员应遵照严格控制、积极参与、监帮结合、热情服务的工作方法。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坚持监理程序的规范性,加强监理的针对性,确保监理的深度和力度。坚持质量预控过程,监督指导与抽检相结合。贯彻执行预防为主、质量第一的原则;第3条监理人员监守现场,采取跟班巡查和重点旁站相结合的方法,重点与一般相结合的方式。办事注意工作方法,工作积极主动,不准推诿拖拉,及时反馈信息和请示汇报;第4条努力学习,积极钻研业务,提高自身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在监理过程中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严格遵守忠诚服务,恪守职责,公正廉洁,信誉至上的职业道德。第三章监理人员学习制度第1条定期召开由全体监理人员参加的监理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讲解施工图设计、施工中遇到的有关问题,最新的上级文件第2条驻地监理工程师主持定期召开工地会议,学习上级文件,讨论工程中遇到的施工难题并提出解决办法,由驻地监理工程师汇总监理部,报总监审批;第3条鼓励所有监理人员积极学习监理知识,提高自身素质,提出有建设性的有利于监理部提高工作质量的建议、意见;确有价值的在监理部内部发表,并报公司备案。第4条所有监理人员必须定期学习并熟知本工程设计图纸,有关规范,并能在实际工作中熟练运用,要求规范监理用语,能独立处理突发性事件。第四章监理人员奖惩制度有下列事情之一者报公司备案并予以奖励:第1条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第2条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并被服务方表彰者;第3条忍受环境困难、条件艰苦的工作足为模范者;第4条勇于一人承担二人工作,心情愉快者;第5条维护监理部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第6条对监理部有特殊贡献,足为监理部全体监理人员表率者;有下列事情之一者报公司予以惩罚或处理:第7条考勤制度,弄虚作假,瞒报出勤天数者;第8条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者;第9条工作中不服从统一调配者;第10条资料整理不及时者;第11条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第12条不尽职尽责,造成工作失误,对监理部形成利益损害者;第13条不按规定进行工作交接者(重点是资料交接完整及时);第14条因个人过失致发生错误,被批评形成书面材料者;第15条擅自接受被监理方报酬、津贴者;第16条参与可能导致不公正监理的各种的宴请、娱乐活动者;第17条为监理项目指定承包商、构配件、材料者;第18条工作场合或工作中酗酒滋事,影响工作者;第19条涂改、损毁重要文件者;第20条向被监理单位索要财物或要求提供宴请、馈赠、招待等查证属实者;第21条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者;第22条欧打同事,或相互欧打者;第23条擅离职守或工作严重失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害者;第24条串通施工单位,牟个人私利、弄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