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1年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总结2011年,为了保证全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顺利完成,我们按照《市监察局关于2011年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安排的意见》(荆政办发[2011]42号)和《2011年县纪委监察局机关目标任务责任分解的意见》(监纪办发[2011]2号)的具体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和县政府工作大局,积极开展执法和效能监察,加强对中、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治理力度,积极主动地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一、确保政令畅通,加强对中、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一)、深化政府投资项目监督检查全覆盖工作。为全面推进源头治腐“十个全覆盖”工作,进一步强化对财政资金及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保证权力行使安全、资金使用安全、项目建设安全、干部成长安全,结合我县实际,建立由县监察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和县审计局参加的财政资金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了《监利县财政资金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监督检查联席会议工作方案》。全面完善“点线面”结合的监督检查体系,建立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制度,在延伸拓展、巩固深化、规范管理上下功夫,做到排查到位、整改到位、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到位。2(二)、加强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药品安全、规范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1、加强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环境保护工作。2011年,我们和县环保局组成联合执法监督检查组,共开展专项监督监察185人次,检查企业数28家,发现违法违规问题11起,纠正违法违规问题11起,提出监察建议8起,立案4起,结案数2起。2011年10月9日开展了全县化学品环境管理和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重点企业10家,检查出涉危废企业2家。节能减排工作。2011年,全县废水减排项目5个,废气减排项目3个;COD计划削减280吨,氨氮削减6吨,二氧化硫(SO2)削减30吨,氮氧化物削减6吨。其中,工业企业减排项目2个,农业源1个,畜禽养殖项目2个。目前5个项目均已按要求建立了完整的档案。企业排污费,今年共核定29家单位,核定总额为3435739万,目前入账为2053404元。2、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督检查。我们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大力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一是组织开展了打击违法加工、销售和使用“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二是组织开展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三是组织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四是进一步开展清查清缴销毁问题乳粉工作。五是狠抓重大活动和节日活动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有力保障了县“两会”、元旦、春节、五一、中高考、国庆等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目前,共检查涉药单位890家,查出了“益肾兴阳胶囊”、“牛3黄解毒片”、“丹参注射液”、“法半夏”、“五加皮”等假劣药品7个品规,涉案金额1万多元;共立案55件,当场处罚33件。通过加强药品市场监管,确保了我县药品秩序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3、加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5月上旬,我们和县土地监察大队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2010年度监利土地卫片变化图斑进行了核查和查处。2010年度监利土地卫片变化图斑85个,面积2270.6亩,其中耕地1796.2亩。涉及违法用地16宗,违法面积593.6亩。已全部立案查处,其中移送法院强拆1宗,移送财政局没收8宗,经查处后补办用地手续9宗(没收中有2宗),罚款总金额45.3万元;同时,对13宗农村集体、个体建设项目用地开展了补办手续的整改工作,13宗农用地转用审批资料上报市国土资源局。通过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生,为全县跨越发展、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用地环境。(三)、加强对中央水利改革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精神,加强对水利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管,县监察局与县水利局印发了《关于抓好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重点对责任落实情况、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建立情况、水利建设任务推进情况、水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水利工程项目建设情况等五个方面进行了督查。4(四)、加强对招投标综合监管。我县2011年元月至今完成招投标项目28个,招标金额13305.61万元,交易金额12373.69万元,为国家节省资金931.92万元,其中工程招投标项目22个,招标金额12588.44万元,交易金额11809.36万元,为国家节省资金779.08万元,节资率16.2%,执行政府采购进场交易项目5个,下达的采购预算金额668.37万元,成交金额525.53万元,节省资金142.84万元,节资率21.4%;部门委托采购项目1个,预算招标金额48.8万元,成交金额38.8万元,节省资金10万元,节资率20.5%。通过对“五统一”(统一综合监管机构、统一综合招投标平台、统一行政监管规章制度、统一评标专家库、统一行业自律组织)招投标进行综合监管,使依法必须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率和进场交易率都达到100%。同进,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和加强招投标制度建设,按照“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在工程建设领域实施并完善“三金”制度(项目廉政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五)、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一是强化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考核,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把安全生产纳入地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在2月28日全县安全生产大会上,县政府安委会将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进行了分解下达,5与全县30个部门,23个乡镇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目标和任务,层层分解指标,层层落实责任,使全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目标明确、责任明确、工作重点明确。二是加强安全生产联合执法监督检查,督促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1、联合安监、公安、供销等部门对烟花爆竹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并成立专门检查组,采取公开检查、重点摸排与集中检查等多种方法,对重点区域和重点业户进行重点检查,强有力地打击了非法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今年以来共查处非法运输、经营烟花爆竹案件6起,收缴烟花爆竹900余件,涉案金额达6万元。2、联合安监局、交警大队及时成立了春季客运车辆临检和驾驶员资格审查小组,加大了对客运车辆及驾驶员的临时检审验力度,集中警力投入路面监控。同时,把中小学交通安全管理作为全县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来抓。3、联合安监局、交通局对监管的运输公司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督促企业落实承运险投保和“五不出站”、“安检合格报班”、“三品”检查等多项制度。并针对节日期间客流量大、时间集中的特点,科学调配了运力数量和班次密度,增开了包车和加班车,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节日期间的出行需求。4、联合安监局、建设局严把建筑市场准入关,对未报建和未办理招投标手续的项目一律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对设计、规划、质监和建设用地批准手续、安全监督手续不全的工程项目,现场停工,限期整改。6二、围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强行政效能监察(一)加强政企沟通互动,不断优化发展软环境。一是出台了《实行委局领导班子成员“六负责”包保工作制度》、《委局领导班子成员“六负责”包保工作一览表》,明确各委局领导班子成员负责联系的重点企业,对联系的重点企业进行了调研,拿出了报告;二是对各工业园区20多家重点企业进行了走访调查,与企业主要负责人或管理人员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交流,主动征求企业意见、建议,收集企业反映的有关问题20余条。不定期、分行业组织召开企业座谈会,收集企业对我区经济建设、投资软环境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协调企业与各主管部门存在的问题,切实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赢得企业好评。(二)加强效能专项督查,确保重点工作顺利推进。县人民医院易地重建项目土建工程先后进行了两次招标。由于招标过程中招标人提高了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额度,2010年1月27日,土建工程第一招标开标后即出现投诉。在对该项目进行效能监察时发现招标过程中这一违规行为,为保证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双方利益,减少招投标人的损失,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合法,保证项目工程顺利实施,经过调查后,及时对本项目进行了废标处理,对违规行为给予了相应处罚,并明确要求,必须严格按招投标法有关法规进行第二次招标。目前,项目已健全和完善项目工程法人制、项目工程招投标管理制、项目履约保证金制、项目工程合同管理制、项7目工程监理制、项目工程廉政合同制“六制”和创建廉政阳光工程活动。通过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和管理行为,强化落实责任制等措施,有效的纠正了本项目土建工程第一次招标不规范的行为,加强了对项目工程的管理力度,从而保证了项目工程操作规范、施工有序、管理高效、廉政阳光,为项目工程的顺利实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三、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一)、加强惠农政策落实监督检查。按照《关于对中央和省各项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开展拉网式检查的实施》(监纪文〔2011〕1号)文件精神,在本委包乡镇领导田时沛同志的带领下,我们采取进村入户,开展明察暗访的方式,对毛市镇、福田镇和分盐镇三个乡镇的惠农补贴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农民负担政策落实情况、农业和农村基础建设投入资金使用情况和“三农”保险落实情况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发现存在少数村干部代领补贴资金、收费不开票、惠农补贴与农民负担的基础工作存在死角、部分农户补贴“一本通”未领取、补贴不一致等问题。(二)、加强对保障和改善民生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我们与县人社局成立养老保险资金和医疗保险基金专项检查小组,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座谈等形式对全县企业养老保险资金和医疗保险基金进行了检查。截止2011年10月底,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18653万元,其中:县直征收16037万元;大垸农场1793万元;荒湖农场823万元。8中央财政补贴19643万元,转移收入622万元,利息收入24万元,今年总收入38942万元。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总支出41736万元;其中:县直发放29468万元;大垸农场发放8195万元;荒湖农场4073万元。截止2011年11月29日,今年共4198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上级补助资金分批下达,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835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363万元。我县参保人员每人每年财政补助标准20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08元,省级财政补助43.2元,县级财政补助48.8元。截止2011年10月底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支出2158万元。(三)、解决红城乡火把村非法买卖基地的问题。2010年,红城乡火把村支部书记曾松柏、村长杨水建将该村一组30亩集体土地分成99个台基地非法买卖,该村一组村民每人分得2万多元,共计596元。买台基的人因为手续不合法而不能建设房,多次到县政府进行大规模的堵门、上访,在社会上形成较大影响,带来不稳定因素。接到领导安排后,我们迅速组织红城乡、县国土局和县公安局成立工作专班,通过走访群众、宣传政策、开村民代表大会等,使群众看到政府在解决问题而没有再堵门,县政府拿出596元将土地进行收储,同时拿出一系列政策,解决红城乡火把一组村民失地问题。四、加强“十二五”期间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巡视督查,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一)、加强“十二五”期间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巡9视督查工作。按照“安全、优质、廉洁、高效”的原则,对“十二五”期间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进行巡视督查。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伍昌军为组长的监利县“十二五”期间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巡视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监利县“十二五”期间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巡视督查实施方案》,组建了两个巡视督查小组,于8月下旬和12月上旬对全县“十二五”期间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融资的建设项目、各级政府使用固定资产投资的建设项目以及各级政府确定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其他重大建设项目实行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巡视督查。同时,在县人民医院易地重建项目、县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