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房协议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厂房租赁的有关规定,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就租赁厂房一事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厂房概况1、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厂房系本人所有,房屋产权清晰,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且房屋内设备一切正常。2、出租厂房概况:出租厂房:廿三里街道下朱宅村四间旧村改造房屋出租厂房用途:合法的生产、加工、库房、办公等生产经营使用第二条租赁期限厂房租赁期限:2013年月日至2016年月日止,共计三年。第三条租金和保证金条款1、租金支付方式:第一年租期租金人民币万仟元整,第二、第三年逐年递增仟元整。协议签订时支付第一年租金,后二年租金于每年租期开始当日付清,以银行回单或甲方签收为准。第四条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保证如实向乙方解释和说明厂房情况和周边概况。2、甲方要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厂房。3、协议期内,乙方履行本协议条款,甲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发生甲方能力范围之外的不可抗事件和乙方违约的情况下除外)。如甲方确需收回厂房自用,必须提前2个月通知乙方,同时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的一切损失。4、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厂房的正常维修,或委托乙方代行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只保证厂房能满足乙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5、租赁期间,如厂房发生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屋面漏水等,影响乙方正常居住生活事由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一星期内予以修缮,超过7天的,乙方有权自行修缮,费用由甲方承担。6、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但乙方必须在原租期结束日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签订租房协议,租金另行商议。第五条乙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应遵纪守法,合法经营,并自行办理相关手续、承担相关责任。2、租赁期间,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如果在租赁期间、在租赁范围内引起火灾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和赔偿。3、乙方对租用房没有处理权,不能擅自与人合租、转租。如乙方经营有困难需转2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向甲方申明,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但转让风险自担。乙方转让时需向续租方明示本协议内容,转让期为租期内期限。4、租赁期间,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煤气费、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装修费用等由乙方自行承担。5、租赁期间,乙方未经同意改变厂房的结构及用途,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厂房和设备的毁损、倒塌,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厂房当年市场价值的经济损失。6、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时,必须与甲方协商一致,同时付清租用期内所有应付款项。7、租赁期间,厂房的使用权归乙方,包括甲方有所有权或独立使用权的厂房外墙、屋顶、及厂房的附属配套设施等。8、乙方需续租,应在租期到期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0天内应提出异议或与乙方协商续约;如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10天内甲方不答复,则视为默认同意乙方续租,本合同自动延长。第六条其他条款1、协议签订之日起双方共同遵守,如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条款不一致,则补充规定为准。一旦发生纠纷协商未果可由法律部门进行裁决。第七条附则本协议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产生法律效力,以原件为准;如有转租,则经甲、乙和续租方三方同意签名的转让附件应附于本正式协议一并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甲方代表签字(盖印):乙方代表签字(盖印):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号码:电话:电话:地址:本协议签订于:年月日(即日生效)附:(4404078055)西侧电表底数(总,谷,峰,尖,);(电号4404078054)东侧电表底数(总,谷,峰,尖,);设施清单:机顶盒1只,所有门、窗、锁、电开关、深井泵、水笼头、淋浴器、马桶等完整能用。小学少先队组织机构3少先队组织由少先队大队部及各中队组成,其成员包括少先队辅导员、大队长、中队长、小队长、少先队员,为了健全完善我校少先队组织,特制定以下方案:一、成员的确定1、大队长由纪律部门、卫生部门、升旗手、鼓号队四个组织各推荐一名优秀学生担任(共四名),该部门就主要由大队长负责部门内的纪律。2、中、小队长由各班中队公开、公平选举产生,中队长各班一名(共11名),一般由班长担任,也可以根据本班的实际情况另行选举。小队长各班各小组先选举出一名(共8个小组,就8名小队长)然后各班可以根据需要添加小队长几名。3、在进行班级选举中、小队长时应注意,必须把卫生、纪律部门的检查学生先选举在中、小队长之内,剩余的中、小队长名额由班级其他优秀学生担任。4、在班级公开、公平选举出中、小队长之后,由班主任老师授予中、小队长标志,大队长由少先队大队部授予大队长标志。二、成员的职责及任免1、大、中、小队长属于学校少先队组织,各队长不管是遇见该班的、外班的,不管是否在值勤,只要发现任何人在学校内出现说脏话、乱扔果皮纸屑、追逐打闹、攀爬栏杆、乱写乱画等等一些违纪现象,都可以站出来制止或者报告老师。2、班主任在各中队要对中、小队长提出具体的责任,如设置管卫生的小队长,管纪律的小队长,管文明礼貌的、管服装整洁的等等,根据你班的需要自行定出若干相应职责,让各位队长清楚自己的职权,有具体可操作的事情去管理,让各位队长成为班主任真正的助手,让学生管理学生。各中队长可以负责全班的任何违纪现象,并负责每天早上检查红领巾与校牌及各小队长标志的佩戴情况。3、大、中、小队长标志要求各队长必须每天佩戴,以身作则,不得违纪,如有违纪现象,班主任可根据中、小队长的表现撤消该同学中、小队长的职务,另行选举,大队长由纪律、卫生部门及少先队大队部撤消,另行选举。4、各班中、小队长在管理班级的过程中负责,表现优秀,期末评为少先队部门优秀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