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报告大学生版》高校形势与政策课专用第二、从人大释法看中央对香港的治理第一、全国人大常委会五次释法的实践目录第三、“一国”之下“两制”的相处之道《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全票通过:明确基本法关于香港公职人员就职必须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确切含义表明了中央反对“港独”的坚决立场梁颂恒游惠祯2016年10月12日,两名新党员立法议员在宣誓仪式上违规宣誓、蓄意宣扬“港独”主张并侮辱国家和民族裁决二人丧失议员资格香港立法会秘书处启动刊宪程序宣告两名议员议席空缺要求该二人返还薪金一、全国人大常委会五次释法的实践本章概要•1.什么是“人大释法”•2.全国人大常委会五次释法1什么是“人大释法”?宪法与法律的最终解释机关立法机关•是我国宪法规定的一项基本法律制度•是指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宪法和法律包括香港基本法的解释一国两制基本法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得到落实和完善1什么是“人大释法”?•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在审理案件时需要对基本法关于中央人民政府管理的事务或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系的条款进行解释•该条款的解释影响到案件的判决•案件尚未作出不可上诉的终局判决“人大释法”适用情况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解释援引以人大解释为标准终审权并不矛盾司法独立最终解释权•基本法第二十四条所指的香港居民所生子女,包括在其父或母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之前或之后所生的子女,以及婚生或非婚生子女•基本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中对“中国其他地区的人”进入香港的限制不适用上述人士1999.1.292全国人大常委会五次释法第一次释法解决港人在内地子女居港权争议香港回归后,大量香港居民在内地所生子女的香港居留权问题引起香港社会广泛关注香港终审法院裁定预计新增167万占现人口1/4教育房屋医疗卫生社会福利其他担忧:影响香港的稳定和繁荣?2全国人大常委会五次释法第一次释法解决港人在内地子女居港权争议香港立法会通过决议董建华提请人大释法•所有香港永久居民在内地所生中国籍子女,必须依法向特区有关机关提出申请,获准后方能进入香港特区•对香港特区永久性居民范围进行了更为明确的界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消除理解分歧平息社会纷争立法行政VS意义防止了大批内地人士无序来港,保障了香港社会的稳定和有序发展特区法院可审查并宣布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行为无效2全国人大常委会五次释法第一次释法解决港人在内地子女居港权争议?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任何机构都不能否定1香港特区地位决定其无权审查、否决全国人大决议2香港特区终审法院的管辖权有限,不可质疑人大立法行为3X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基本法解释权、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据基本法和基本法所规定的程序行使任何权力不可质疑香港终审法院人大释法在香港落地人大释法成为香港法治重要组成部分国家通过依法治港实现“一国两制”的成功实践肖蔚云等法学专家42.6%2全国人大常委会五次释法第二次释法厘清香港政制发展程序回归之日毁灭之时外汇资产全球第三货运客运航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推动香港民主政制发展附件一:行政长官产生办法附件二:立法会产生办法规定了2007年以前的“双普选”拒绝中央的主导作用对香港特区与中央的关系认知错误,没有认识到香港的高度自治来源于中央授权2007年以后的产生办法未明确2全国人大常委会五次释法第二次释法厘清香港政制发展程序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推动香港民主政制发展一国两制基本法各方利益长期繁荣稳定•明确香港政治体制由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规定•坚持循序渐进发展香港政制的原则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无权自行决定或改变其政治体制为香港政制改革和发展提供了法律基础,在其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2全国人大常委会五次释法第三次释法明确行政长官剩余任期香港特首董建华第二届任期5年原应于2007年届满但在2005年3月12日因健康原因辞职香港特区政府•补选产生的新的行政长官的任期为原行政长官任期的余下部分•修订《行政长官选举条例》以明确上述内容反对香港特区政府意见要对修订草案提出司法复核耽误新行政长官产生影响香港稳定与发展根据基本法及特区《行政长官选举条例》规定须于2005年7月10日前选举新的行政长官某些立法会议员部分市民2全国人大常委会五次释法第三次释法明确行政长官剩余任期署理行政长官曾荫权向国务院报告建议提请人大常委会解释基本法关于新行政长官任期的规定国务院《关于提请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议案》•出现行政长官未任满五年任期导致行政长官缺位的情况,新行政长官的任期为原行政长官的剩余任期全国人大常委会意义避免了一场宪制危机原告被告2全国人大常委会五次释法第四次释法明确香港在对外事务上的权限范围美国FG基金公司刚果民主共和国执行两项国际仲裁裁决•刚果民主共和国享有国家豁免•香港法院对刚果民主共和国无司法管辖权•我国一贯坚持的国家豁免原则适用于全国,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如果实行与中央立场不一致的国家豁免原则将对国家主权造成损害外交部驻香港特派员公署政制及内地事务局香港特区法院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旗下三家子公司为连带被告2全国人大常委会五次释法第四次释法明确香港在对外事务上的权限范围香港终审法院•香港须跟从内地采用中国对外交国的绝对豁免权安排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释法请求刚果民主共和国胜诉强调国家豁免规则属于外交事务香港法院无权处理以外国国家为被告或针对外国国家财产的案件香港终审法院首次提请释法良性互动的典范法定声明2全国人大常委会五次释法第五次释法明确公职人员就职宣誓的宪制含义香港不属于中国!支那!2016.10.12,少数立法会当选议员违反宣誓要求,公然宣扬“港独”,侮辱国家和民族•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是中国不可分离的部分、香港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基本法的任何修改,不得与国家对香港既定基本方针政策有所抵触。违背参选前的法定声明确认!2全国人大常委会五次释法第五次释法明确公职人员就职宣誓的宪制含义当选议员“港独”、辱华言论引起香港社会和全球华人的公愤!2全国人大常委会五次释法第五次释法明确公职人员就职宣誓的宪制含义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主要官员、行政会议成员、立法会议员、各级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在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宣誓及声明条例如任何人拒绝或忽略作出其必须作出的誓言,则该人必须离任;该人若未就任,则须被取消其就任资格。香港立法会议事规则议员如未按照《宣誓及声明条例》规定进行宣誓,则不得参与立法会会议或表决。香港特区政府•要求推翻立法会主席批准该两名侯任议员重新宣誓的裁定•要求法庭颁布两名侯任议员的议席悬空裁定宣誓无效允许重新宣誓反对严重影响立法会的正常运转和香港的政治稳定!VS2全国人大常委会五次释法第五次释法明确公职人员就职宣誓的宪制含义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①拥护基本法和效忠特区政府不仅是誓词内容,亦是担任公职人员包括立法会议员的法定资格和条件②宣誓需要准确、完整、庄重③不依法宣誓即丧失议员资格④监视人裁定宣誓无效不得安排重新宣誓⑤宣誓具有法律约束力全国人大常委会取消议员资格意义1打击“港独”分子2为惩治“港独”提供法律基础3稳定香港局势2全国人大常委会五次释法第1次释法解决港人在内地子女居港权争议第2次释法厘清香港政制发展程序第3次释法明确行政长官剩余任期第4次释法明确香港在对外事务上的权限范围第5次释法明确公职人员就职宣誓的宪制含义香港有实际需要本地无法通过自身解决问题出现基本法认知上的重大分歧必须通过人大释法才能解决纷争人大释法“一国两制”的充分体现国家行使主权的重要方式香港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护香港繁荣稳定二、从人大释法看中央对香港的治理本章概要•1.坚持“一国两制”不动摇•2.用好用足宪法法律赋予中央的权力•3.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循序渐进推动民主1坚持“一国两制”不动摇一国两制•解决历史遗留的香港问题的基本方针政策•处理中央与特别行政区关系、贯彻实施基本法的根本准则•要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不会变,不动摇要全面准确落实,确保“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不走样,不变形“一国两制”符合国家利益和港人福祉,符合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全国人民共同心愿,中央、特区政府和香港社会要坚定信心、坚守底线、坚决维护,确保“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在基本法轨道上向前推进。充分尊重、坚决维护香港实行的各种与内地不同的制度,不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自治的事务。中央和内地“一国两制”的前提和基础是“一国”,没有“一国”就没有“两制”危害主权安全挑战宪法、基本法渗透颠覆X2用好用足宪法法律赋予中央的权力“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宪法和香港基本法规定的特别行政区制度是国家对某些区域采取的一种特殊管理制度。在这一制度下,中央拥有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全面管治权,既包括中央直接行使的权力,也包括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实行高度自治。对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中央具有监督权力。”全面表明中央对港方针的权威性文件解释基本法监督必然要求五十年不变=五十年不管X香港享有高度自治权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终审权绝对自治、放任不管≠保证特区高度自治权的充分行使中央依法行使主权,把中央的事权落实到位2用好用足宪法法律赋予中央的权力……切不要以为香港的事情全由香港人来管,中央一点都不管,就万事大吉了。这是不行的。……中央确实是不干预特别行政区的具体事务的,也不需要干预。但是……如果中央把什么权力都放弃了,就可能会出现一些混乱,损害香港的利益。——1987年4月“港独”冲击“一国两制”底线,不可容忍尽管不能成事也绝不能放任其蔓延“港独”3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循序渐进推动民主中央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发展升级改善五次“人大释法”CEPA“一地两检”按照基本法循序渐进推动香港民主政制的发展中央循序渐进推动民主发展的信心和决心没有动摇,行政长官和立法会议员“双普选”最终一定能够实现。三、“一国”之下“两制”的相处之道本章概要•1.香港要学会正确看待自己的祖国•2.香港是国家改革开放最大的受益者•3.“两制”要融洽相处1840年鸦片战争后香港被英国侵占并统治了156年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中国政府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前无古人的伟大创举特定历史条件下的最佳选择取利避短互利共赢1香港要学会正确看待自己的祖国认识祖国的过去也要认识祖国的现在,接受过去的、历史上的中国,也要接受现在的中国现在的中国祖国虽然还有不少不足的地方,但也要看到并承认国家一直在进步进步中的中国不仅要接受苦难、贫穷、落后的中国,更应该接受繁荣、富强、进步的中国繁荣富强的中国要客观、科学认识国家的政治体制中国的政治体制根本源过去未来2香港是国家改革开放最大的受益者20世纪70年代1967年,香港市民发动对抗英殖民政府运动3“两制”要融洽相处确保特别行政区依法行使高度自治权特区政府的高度自治权都是写入基本法的,兑现这些权力,也是落实“两制”的需要,中央给予了认可和尊重。坚守法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处理两地关系既要严格按照法律来处理两地关系问题,也要考虑到两地是一家人、是骨肉同胞,合法的同时也要注重合情合理。共同维护宪法的尊严香港作为中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必须尊重国家宪法规定的制度,尊重我们的祖国。国家依法担负起对香港的宪制责任中央行使自己的职权,是合法合宪的行为,既是权力,也是责任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司法权终审权基本法-高度自治事项某些重要的制度建构未有效落实造成香港在过去20年取得瞩目成就问题?共克艰难险阻达成社会共识回归基本法完善基本法启动沉睡条款《“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14年6月《“一国”之下“两制”的相处之道》王振民紫荆网2016年8月1日香港在“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中如何担当好“超级联系人”角色?为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