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子商务PEST分析政治:近年来,我国制定出台了一些涉及网络安全和因特网管理的法规,但有关发展电子商务的统一指导框架和专门立法还存在空缺,对电子商务中的电子合同、电子签名等合法性也缺乏必要的法律条文和科学解释。新《合同法》虽然承认了电子合同的法律效用,却没有解决数字签名问题。这些都增加了网上交易的风险。此外,联合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等国际组织提出的与电子商务有关的文件内容,至今还没有纳入我国的法律体系。缺乏明确的相关法律保障,出现问题后的责任认定、承担、仲裁结果的执行等复杂的法律关系难以解决。经济:目前我国金融行业的服务水平和电子化程度都不高,难以适应电子商务发展所需的支付与结算要求,各大银行网络选用的通信平台不统一,不利于银行间跨行业务的互联。同时,信用卡发展缺乏有效的组织协调机制,各家银行都直接或间接地建立了自己的CA认证中心,但至今缺乏统一的、权威的、全国性的CA认证中心,这就容易导致交叉认证、重复认证和资源浪费。另外,网上支付效率低下,银行确认支付时间长、收费高、限制多,制约了电子商务的发展。迫切需要实行银行对用户、银行对银行的电子货币流动。社会:我国电子商务的信用体系不完善;网络的基础设施建设还比较缓慢和滞后,已建成的网络其质量离电子商务的要求相距甚远;缺乏系统化、专业化的全国性货物配送系统,服务水平、服务规模尚待与国际接轨。技术:现在的技术可以支撑电子商务的网络系统正常工作;保证数据完整、保密;交易的文件不可否认等。但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还有待提高,很多企业缺乏合理的网络安全管理机制、监督和审计机制,这造成了电子商务安全隐患的存在。所以电子商务的安全性还有待极大提高。二国家给予电子商务的支持1完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2重点鼓励发展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3深化普及电子商务应用4建设重点工程和采取积极保障措施三代表地区发展珠三角电子商务发展现状:拥有先进的电子商务企业;基础设施完善,拥有良好的电子商务应用基础;电子商务市场份额高,重点行业发展迅速珠三角电子商务发展目标:吸引国际顶尖电子商务平台落户;促进珠三角各大行业的电子商务应用;继续健全电子商务支撑保障体系;抓住无线商机,推动移动电子商务发展;政府出台电子商务专项政策;注重与香港的跨境电子商务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