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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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第九章科举制度•科举制度与古代的教育制度、官吏制度构成封建社会三位一体的人才制度。教育用于培养人才,科举用于选拔人才,官制用于使用人才,而以科举为中心环节。•一、科举制以前的选士制度原始社会中实行“选贤授能”。•(一)夏、商、周时期(“世卿世禄制”和“举贤才”)•“世卿世禄制”,即奴隶主贵族凭借血统关系,子孙世代做官,国君不能随意任免。•“举贤才”•商汤举伊尹。•武丁举傅说。•(二)春秋战国时期•实行客卿制,即将相重臣往往从下层军士或平民中选拔,只要他们有一技之长,能够解决君主或其他统治者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他们就可以登上政治舞台一展才干。•燕昭王筑黄金台广招贤才。•战国四君子“孟尝君、信陵君、春申君、平原君”。•养“士”(包括学士、策士、方士、或术士以及食客等)。•(三)秦代•秦代主要实行军功爵制度,这是战争的需要与结果。•(四)汉代•察举和征辟为主要方式。•察举,就是由公卿、列侯和地方郡守等高级官员经过考察把所谓品德高尚、才干出众的人才推荐给朝廷,由朝廷授予他们官职。•1、察举对象主要是官府的属吏和地方学校的学生。•2、察举的科目有“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秀才(才能优秀者)”、“孝廉(孝敬廉洁者)”、“明经(通晓经义者)”。•3、对被举荐的人员,朝廷有时也要进行考试。考试分两种方式进行,一是对策;二是射策。•比如,董仲舒,就在在汉武帝即位那年(公元前140年)察举的百余名贤良方正之一,以古今治道对策被录用。•“天人三策称圣意,董生一举天下知。”•察举除被荐之外,也可以自荐。比如,东方朔就是跟董仲舒同一次靠自荐上来的。•在自我推荐书中,东方朔说:「我东方朔少年时就失去了父母,依靠兄嫂的扶养长大成人。我十三岁才读书,勤学刻苦,三个冬天读的文史书籍已够用了。十五岁学击剑,十六岁学《诗》,《书》,读了二十二万字。十九岁学孙吴兵法和战阵的摆布,懂得各种兵器的用法,以及作战时士兵进退的钲鼓。这方面的书也读了二十二万字,总共四十四万字。我钦佩子路的豪言。如今我已二十二岁,身高九尺三寸。双目炯炯有神,像明亮的珠子,牙齿洁白整齐得像编排的贝壳,勇敢像孟责,敏捷像庆忌,廉俭像鲍叔,信义像尾生。我就是这样的人,够得上做天子的大臣吧!臣朔冒了死罪,再拜向上奏告。」•征辟,就是由皇帝和官府直接聘请有名望的人才做官。“征”是由皇帝聘请,“辟”是由官府来聘请。•汉代还实行“任子”制度,即担任“二千石(汉代官员级别)”以上的官员,任期满三年以后,可以保举自己的子弟一个任“郎官”。•(五)魏•曹操提倡“唯才是举”,并直接颁布了“求贤令”。到了魏文帝曹丕当政,采用礼部尚书陈群的建议,制定“九品中正制”。•九品中正制有三方面内容,一是由朝廷任命的中央官员任中正;二是由中正按德行、才能、门第分九品品评人物,将被选者分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等,三年一调;三是按品授官。•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二、科举制的产生和发展•(一)隋朝•隋开皇七年(公元587年),隋文帝废九品中正制,规定采用考试方法选拔官吏,并于开皇八年设立“志行修谨”(有德)和“清平干济”(有才)两科,以选拔人才。隋炀帝大业二年(606)设立进士科,以考试策问取人。这就是科举制的真正开始。•(二)唐朝•唐承隋制,使科举制度进一步走向成熟。其基本做法是设立科目,以考试举士,故称“科举”。•唐代的考试方式主要分作两类:一是常科,二是制科。•1、制科•制科是皇上临时设立的科目,也叫“特科”,其内容相当庞杂,是朝廷特选人才的一种办法。•2、常科•常科就是每年举行的考试,设立的科目不下几十科,常见的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字、明算、史科等,其中又以进士、明经两科最受重视。•第一,考生的来源。一种是中央及地方学校的学生,称为“生徒”;另一种是不在学校读书的读书人,可以向所在的州、县官府报考,经州、县考试合后到京城参加考试,这些人称之为“乡贡”。•第二,考试的主持者。唐代考试支持其事的是礼部侍郎,因此称“礼部试”。•第三,考试的地点。•第四,考试的时间。考试的时间是在每年的春季。•第五,考试的内容和录取标准。•考试合格被录取称为“及第”、“登第”、“登科”,考不上就叫“落第”。进士及第就叫“进士第”,第一名叫“状元”或“状头”。•考中进士之后,会举行一系列的欢庆活动。首先,新进士都要到杏园去举行宴会,由两名年少英俊的进士去采集名花点缀盛宴,称为“探花使”,宴会称为探花宴。宴会以后,还要到长安城南的曲江亭聚会庆贺,称为“曲江会”。随后到慈恩寺的大雁塔下题名,求流芳百世,所以把又把中进士称为“雁塔题名”。•杏园,故址在今陕西省西安市郊大雁塔南。唐代新科进士赐宴之地。•进士宴会,就在曲江亭里举行。喝完了酒,泛舟池上,听歌看舞,成为惯例。•大雁塔•唐代科举及第者,算是取得了做官的资格,尚需吏部选试,才能授予官职。•《新唐书·选举志》载有吏部选试的标准:“一曰身,体貌丰伟;二曰言,言辞辩证;三曰书,楷法遒美;四曰判,文理优长。”•武则天时期,设立了武科。•(三)宋代•宋代的科举,大体同唐代一样,有常科和制科。相比之下,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为减少,其中进士科仍然最受重视,进士多数可官至宰相,所以宋人以进士科为宰相科。•宋代科举,在形式和内容上都进行了改革,重要的有三点:•首先,主考官直接由皇帝任命,而不是按例由礼部侍郎担任;•第二,由宋太祖建立了殿试制度,对那些考中进士的人进行最高一级的考试,由皇帝亲自主持,并决定录取的名次。•第三,宋神宗时,又于国子监内实行“三舍法”取士。•(四)明清时代的三级考试•元代实行三级考试,乡试(各行省的考试)、会试(京城的礼部考试)、御试(殿试),考题都是出自朱熹的《四书章句集注》。•明清两代科举的正式考试也分为院试、乡试、会试三级录取,考试内容以八股为主,每级考试都严密而繁琐。•1、明清院试实际上要经过三次考试,即县试、府试、院试,合称为“童生试”。•县试,就是由知县主持的考试,考期在每年的二月。参加考试的童生先要向本县衙门礼房报名,填写姓名、籍贯、三代履历,并且还要由同考的五个童生连环作保,称为“童子结”,此外还要由秀才中的“廪生”作保,称为“廪保”,保证你不是冒籍、匿丧,保证你出身清白,不是倡优皂隶的子孙,才能参加考试。县试第一名叫“县案首”•其次是府试,由知府主持,多在四月间举行,其报名考试方式与县试基本相同。•再次是院试,由朝廷委派的学政主持。报名手续除了童子结、廪保之外,还另加派保,在考生点名入场时,当面核对。院试及格,就取得了秀才资格,被送入县学或府学学习,称为“进学”,第一名叫“院案首”。入学之后,就要换穿蓝袍,俗称“蓝衫”。•第二是“乡试”,这是省一级考试,参加者必须是秀才,考生及格就称为“举人”。每三年举行一次,称“大比”,考期在农历八月,故称“秋闱”,地点在各省城的贡院。•第三是“会试”,是全国范围内的考试,也是每三年举行一次,即于乡试的第二年举行,时间是春三月,由礼部主持,所以又叫“礼闱”或“春闱”,发榜时正值杏花开放,故称“杏榜”。•第四是“殿试”,地点在今故宫保和殿,由皇帝亲自主持,有时只设御座,而由钦差大臣宣读考题,清代一般由亲王担任。发榜时采用金榜,因而考中进士又叫“金榜题名”。殿试分三甲录取:第一甲取三名,一甲第一名为状元,第二名为榜眼,第三名为探花。•殿试之后还要参加朝考才能授职。状元、榜眼和探花不参加朝考。•朝廷有时为了招揽人才,常在皇帝即位或其他国家大典时增加一次考试,这叫“恩科”。•三、科举制度的作用•1、对于下层知识分子而言,科举考试制度有一定程度的平等竞争性。•2、科举考试制度促进了学校教育的发展,有利于文化的普及与传承。•3、在我国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考试制度对于民族的融合和国家的统一,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四、科举考试制度的弊端•1、形式内容的僵化严重滞碍了社会思想文化的发展进步。•2、科举考试制度对学校教育产生了消极的影响。•3、科举考试制度的官本位的思想一千多年来一直影响着中华民族的整体心态,同时亦给中国知识分子的心态、人格带来了严重的扭曲。4、全国举子甚多,而录取的名额又十分有限,考中实在不易,于是举子们不得不寻找靠山,行贿赂,通关节,走后门,费尽心机,不择手段。•最常见的作弊有三种,一是贿买(即贿赂主考官以获取好成绩)、二是夹带考试经文(带书或抄录于随身物品中)入内作弊、三是请人代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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