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量目标完成及超产奖励方案(试行)为调动广大员工工作积极性,强化广大员工的团队精神和集体荣誉感,鼓励广大员工按时完成任务,公司特设定产量完成奖和超产奖.具体方案如下:一、奖励单位及周期:该项考核为团体考核项目,以车缝流水线为考核单位,不以个人为考核对象,以流水线每天合格产成品为考核统计数据。每天考核、当日兑现、以未来三个月作为考核周期阶段。二、考核原则和奖励标准以生产排期表每一款生产周期为基准,确定每天生产任务,以单件计数,按计划完成任务给予一元∕每人奖励,未完成计划任务无奖励,次日如超产填补往日所欠,完成一天给予,如一个月产量低于计划任务80﹪以下组员每人扣20元,班检30元,班长50元。超产按三元∕每件奖励。(注:生产排期表由厂方以小组成员综合技能和效率、车位人数为基准进行编制)。三、考核方法:1、目标任务确定及要求:以生产排期表规定各流水线每款生产总天数为总目标,确定从开款之日起至车缝结束之日止,平均每天的目标产量,再以平均每天为单位划分成若干个考核周期确定当日的目标产量。2、奖励范围:流水线所有人员,含车工、付工、组长、班检四、各管理岗位责任:生产计划制定营业部负责、技术工程部负责评估、厂长负责审核及监督。必须审核各流水线生产计划符合本方案及排期表要求。监督并全力协助各流水线完成既定计划,计算并上报奖励资金,奖励金额由组长自由分配。如发生不符合本方案的奖励发生,比如整个款生产计划不合理,生产前期的若干日生产目标明显偏低,最后一周或几周明显偏高,导致最后不能完成,不能在排期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个款生产或整个款生产效率低于要求,则已发放的奖金总额由厂长承担50﹪、营业部主管承担25﹪、技术工程部主管承担25﹪的责任。营业部主管每天考核一次,并将结果在每月绩效考核中进行讲评。以上奖励办法,从2014年3月15日开始试行。------------------有限公司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