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协议书建设单位:湖州南浔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甲方)总包单位: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乙方)分包单位:江苏国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简称丙方)为办理湖州南浔联谊碧桂园一期A区一标段精装修工程2#6#7#8#11#12#13#楼室内及对应幢号的公共区域装修施工资料纳入总包单位进行工程验收等工作,故需订立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合同编号:NTEJ--NXBGY--FBHT004,合同造价人民币大写:壹仟零柒拾柒万贰仟零柒拾元零贰分(¥:10772070.02元)。为明确三方的责权利关系,就此合同特约定如下:1、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签订的工程专业分包合同为应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工程检查验收,该合同仅作为办理有关分包资料盖章、工程过程验收、竣工备案等之用,该分包合同在签署后次日自动解除。2、总包单位不受该合同条款约束。3、总包单位不承担建设单位和甲分包单位之间一切合同纠纷及法律责任,精装修施工过程中产生任何安全事故及损失均与总包单位无关。4、建设单位与甲分包单位签订的实际履行合同作为建设单位与分包单位双方履行权利与义务的依据,并受法律和法规的约束。5、甲分包单位必须遵循总包单位项目部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要求,建设单位应积极配合总包单位做好甲分包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6、建设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实际履行合同需交一份于总包单位存档备案,工程交付后,由于精装修施工质量造成维修以及业主索赔等损失均与总包单位无关。7、本三方协议书为分包合同的补充协议书,分包合同条款与本协议书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协议书为准。8、甲分包单位所承揽工程施工范围在工程施工完成后质量保修由甲分包单位负责,与总包无关。9.丙方所使用的临时用电必须按建设部《JCJ46-2005建筑工程临时用电使用规范》实施,杜绝私拉乱接,使用拖线箱必须用三芯或四芯电缆连接并配有带漏电开关的三级配电箱,严禁使用护套线或无接地线的家用接线板使用,违反该条的,将作每处1000元处罚。出现触电事故的,丙方负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10.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戴好安全帽,违反该条的,将作每人每次100元处罚。注:安全帽必须统一颜色,帽前有公司名称。11.丙方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等必须保管好,如有遗失,一切有丙方负责与甲、乙方无关。12.分项承包单位应向总包单位缴纳配合服务费、水电费,按甲方收取费标准执行,自进场之日起向甲方缴押金万元(元)收取,配合服务费、水电费每月结清,否则甲方有权停电、停水拒绝让其施工。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施工期间的电费根据实际安装表数收起元/度(),乙方收款时开出收据盖项目章。施工用水每栋楼元/吨()一个月收起,不满一个月,算一个月。向乙方租赁住房的分包单位,按规定缴押金房租、水电费,每月结清否则清退拒租。13.丙方在施工期间应做好室内外的文明施工,严禁材料乱堆、乱放、乱扔,包装板、包装纸应及时清理,贵重物品等材料应做好防盗工作,遗失由丙方自负与甲、乙双方无关。14.乙方只提供丙方施工人员及材料上下运输,使用电梯时,应合理安排时间,丙方不能与乙方班组施工冲突,严禁私自开启施工升降机,发现一次处罚2000元,丙方施工期间不提供塔吊吊运任务。15.违反项目部规章制度的乙方有权停止丙方的施工并向监理及业主于工作联系单形式进行通报。16.现场施工必须按照项目部的指导要求进行,不得违反操作规范强行施工,一经发现作罚款处理,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17.丙方不得将工人安排在楼层内住宿,但丙方在楼层内安排人员看管仓库的需要业主、监理同意后于书面形式报乙方项目部备案。在乙方未接到书面通知前,自签字日起,乙方安全科人员到现场楼层检查,一经发现将作每人1000元/天处罚。18.施工期间,丙方指派同志(电话:)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乙方指派朱冠华同志(电话:13962752039)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乙、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19.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乙方、监理单位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乙双方有协助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丙方必须限期整改,对乙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丙方有要求乙方整改的权利,乙方应该认真整改。20.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丙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21.由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丙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有擅自使用方负责。22.乙方提供丙方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丙方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乙方提出,乙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乙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丙方单位负全责。23.贯彻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乙方不得指派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有关方负责。24.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倒塌等重大事故(包括乙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并按国务院及地方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的24小时内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区(县)劳动行政部门等有关机构。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等一切费用由丙方自负。25.本协议书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注:(对于违章处罚的分包单位直接现金罚款)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甲分包单位:代表人:代表人:代表人: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