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0年西乡塘区司法局基层工作总结2010年,我局基层工作在城区党委、政府,局机关的正确领导和业务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全国、全区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要工作,在加强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法制宣传以及基层基础建设和培训干部工作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攻难克坚、改革创新、大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为城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坚持服从、服务于区委、政府工作大局为中心,以辖区社会稳定为第一要务,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的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基层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精心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加强年”活动,推进社会矛盾化解1、表彰先进,扩宽调解工作领域我局根据年初的工作计划,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加强年”活动,落实司法部关于“加强人民调解,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精神,经过精心准备,今年5月20日组织召开了西乡塘区2007年-2009年度先进人民调解组织、先进人民调解员暨2010年“人民调解加强年”活动启动大会。会上表彰了石埠街道办司法所等4个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莫忠华等13名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坛洛镇等30个先进人民调解委员会,卢鸣等83名为先进人民调解员。城区政法委费勇书记在大会上作了开展“人民调解加强年”活动动员并宣布“人民调解加强年”活动正式启动。人民调解工作领域不断拓展,先后在金陵法庭、交警一大队建立起人民调解室,在全市率先把人民调解工作引进法庭和交通事故纠纷的处置之中,既为当事人节省了诉讼成本,又为法院和公安机关减轻了压力,取得了良好的2社会效益。2、进一步发展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和规范化建设今年,我局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参照外地的经验,对调解员进行公开选拔、聘用与任命。不断扩大人民调解组织的覆盖面,在原有的调解组织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城市街道的商住区、物业管理小区、流动人口聚居区,毗邻接边地区、集贸市场、群体和行业组织之间建立区域性、便民性的调解组织。今年5月份,我们在全市率先开展了聘请“三土六员”工作,即“吃土菜、说土话、解土事”,“法律政策宣传员、群众维权代理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综治维稳信息员、特殊群体帮教员、平安建设督察员”。我城区共建立完善的街道(乡镇)、居(村)、村民小组和综治维稳普法员等四级人民调解网络。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325个,其中镇、街道13个,村(社区)154个。企业调委会156个,其他调委会2个。共有人民调解员2826人、“三土六员”综治维稳普法员50人。组织机构的发展、队伍的壮大,有力地实现“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三土六员”队伍成立仅几个月,在司法局及相关部门的重视与支持下,助理员迸发出极大的工作热情,业绩显著:(1)“三土六员”队伍成员三联村张成兴同志成功调处双定镇南流坡4队与5队就“那查岭”和“母保岭”土地界线问题纠纷。纠纷起始双争议非常激烈,两个生产队私下协商多次,冲突多次也未能解决问题。经过了解,在1984年4队和5队已经各自领取了山界林权证,但是两队日常生产生活一直是按照老一辈指认的界线经营,甚至是开荒经营了几十年,导致实际经营范围与山界林权证经营范围不符。张成兴组织召开了4队、5队代表会议,分析各方证据存缺和言明其中利害,经过长达一个月的串门入户,召开协调会工作,两个生产队一致同意按照1984年领取的山界林权证红线图范围确3定耕种区,并签署了书面协议,两队队长当面握手言和,两队群众满意,并对张成兴表示感谢。(2)双定镇英龙村英吉坡维稳助理员梁云集除了处理本村坡内发生的纠纷,维护村民合法权益外,还通过以案析法等方式,担当起了普法学法宣传工作,为当地民众解决很多实际问题,深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爱戴。今年八月初的某一天晚上,在巡视中,他发现村内的碾米房内收藏有十几把砍刀。他马上想到了可能出现的流血冲突,在打电话给派出所后,找到村队干分析案件。根据排查,认定是村民梁日强的儿子所收藏。他带领村队干迅速来到梁日强家中,对其做了耐心的法治教育,使其承认错误,主动上缴收藏凶器。(3)坛洛上政村治安特派员李子文,出门随身携带工作包,随时随地调解纠纷,签订协议。他还养成了认真做好记录的习惯。在他的记录本上,详细、清晰、公正的记录下了每一件纠纷的经过、内容与调解过程,制作了不可多得的农村纠纷记录。3、努力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工作我局紧紧围绕“人民调解加强年”活动,进一步加大人民内部矛盾排查、化解纠纷的力度。我局认真组织辖区13个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经常深入基层,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春耕生产期间,在全国、全区、全市“两会”期间以及节假日,截止11月底,全辖区各调解委员会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4160件,调解4093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4081件,调解成功率98.1%;全区各级调解组织防止民转刑案件39起,防止群体性械斗69起,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51件;辖区没有因调解不及时或调处不力而发生民转刑案件,继续保持全区民转刑命案为“零”的纪录。2010年10月30日我局接到城区政法委的指令,广西航运学校11月28日发生一起学生在校打架死亡案件,学生家长来到医院要抢回尸体无果后,就在学校大门处设灵堂、挂横幅、放鞭炮、堵路,4严重影响到了学校的教学秩序及社会治安稳定,要求我局组织家长与学校进行调解,我局姚长明局长立即带领王啸副局长、基层组、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及时组织开展调解工作,经过三天不下十次的调解,于11月1日凌晨四点达成协议。姚长明局长率城区工作组常年进住上尧办,重点解决该辖区“出嫁女”问题,其中陈西村75名“出嫁女”的诉求获圆满解决,其他村、组的“出嫁女”得到有效稳控。4、全力举办《人民调解法》培训班中国人民共和国颁布的《人民调解法》将于明年1月1日实施,为迅速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掌握其精神实质,领会其中重点难点问题,提高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认识,11月24日,我局协助城区政府举办了西乡塘区《人民调解法》学习培训班。邀请自治区司法厅法制处法学博士倪志龙老师进行面授辅导。倪志龙博士深入浅出地向参训学员讲解人民调解法颁布的历史必然性、人民调解法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良法、人民调解法任重道远等人民调解知识。司法局机关全体人员、法律援助中心、各镇(街道)司法所全体干警、部分社区主任、“三土六员”人员等250人参加了听课,受益匪浅。5、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突显人民调解经济、高效、方便、快捷、灵活、无偿、成本低廉和对抗性弱,解决纠纷彻底、没有后遗症的特点人民调解员参与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对交警警力是有益的补充,把事故处理民警从繁忙的事故调解工作中解放出来,以更多的精力,进行现场勘察,调查取证,进行事故认定。这也在快速理赔、民警调解、法庭诉讼之外,增加了一种新的解决方式。从成立至今短短的14个月,共调处266起,成功260件,调处成功率达到97.7%。调处成功赔付7164666.67元。司法行政人民调解员的介入不仅解放警力,更为维护群众的合法5权益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服务,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在调处矛盾纠纷工作中无可比拟的优越性。人民调解程序启动速度快,方便灵活,既可依各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启动,也可在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自行主动介入;人民调解室直接设立在交警大队内部,与事故处理紧密衔接,可多次反复调解纠纷,为群众提供方便,节省时间;与事故处理民警相比,人民调解员调解交通事故纠纷身份更为亲切,容易得到事故当事人信任,当事人对调解结果认同度高,有利于消除社会矛盾;同时调解员作为当事人双方和交警之外的第四方并不收取任何费用,可以更好地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减少了大量民事法律诉讼成本。二、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今年的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帮教工作,在去年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信息库建设,辖区各司法所加强帮教安置工作,组织网络和队伍建设,弄清每五年内“两劳”人员的底数,局机关做好调查摸底工作,今年以来为帮助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走上社会,防止其重新犯罪,我们根据全市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始终坚持遵循“教育、感化、挽救”这一工作方针,采取围“围绕一条主线,把好两道关口,强化三项管理,落实四条措施,抓好五个环节”的办法,积极探索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新路子,取得了明显成效,实现了安置帮教工作“安其身,暖其心,用其长,育其人,正其本”的回归目标。截止11月底,已衔接刑释解教人员776人,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基地2个,接收安置刑释解教人员27名,辖区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对象58名,已全部落实矫正措施,按国家相关政策实施矫正工作。已经落实安置帮教措施,无重新违法犯罪,无监(所)外执行人员重新犯罪记录,为维护辖区社会的治安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由于社区矫正对镇、街道来说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为切实落实各6项任务,我局积极走访镇、街道,深入开展调研,加强指导。年初,我局组织人员对社区矫正期满办理情况进行了调研,针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深入研讨。撰写了调研文章,从而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力度。在衡阳街道开展了创建示范街道活动。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实现了五个统一:统一衔接和首次谈话、统一实施分类管理、统一执行考核评议会制度、统一解矫程序、统一工作台帐。同时进一步完善集中教育、公益劳动等日常管理制度。为了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和技能,在11月底,我们分二批组织了社区、村矫正工作志愿者培训班,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相关条例、考核办法和请假等管理制度做了详细讲解,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安吉街道还自行组织本街道的社区矫正志愿者到监狱参观学习。达到全面提升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的目的。三、拓宽法律服务领域,努力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法律援助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是党和政府的共同责任,必须以法治、平等、公正为基本价值取向,不断解决法律援助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今年上半年城区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发挥法律援助职能机构作用,推行辖区法律服务机构协助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制度。主动向弱势群体介绍法律援助制度,及时了解弱势人员的需求,尽快介入法律援助。今年以来,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32件,其中受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07件,民事援助案件25件;受理非诉讼法律援助13件,代写法律文书46件。通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我们全力为应当享受法律公平而又无钱打官司的社会弱势群体提供了无偿的法律帮助,为他们排解了疾苦和忧难,使他们享受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权利,同时拉近了百姓与政府之间的距离,化解了社会矛盾,为构建和谐西乡塘做出了贡献。今年以来,我们继续为左右江地区因企业违法排污,造成沿江近71000名利益受损的群众(主要是网厢养鱼的养殖户)提供了法律援助,发扬成绩,克服困难,为他们挽回经济损失1000万余元。今后,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认真组织辖区的律师、法律工作者,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第一时间投入到污损维权案件之中,用优质高效的服务,为受损群众维权。公证处是对外服务的一个法律服务窗口,公正服务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公正信誉和国家形象。一年来,德芳公证处进一步规范公正活动,提升了公正服务能力,内增素质外树形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公证形象。努力拓展业务,开辟证源,截止11月份,共办理民事公证1621件,其中,国内民事956件(港澳台52件),涉外665件,极大的方便了人民群众。截止今年11月22日,公证处突破创收100万元大关,比去年同期增长了将近2倍,取得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较好地完成了城区党委、政府以及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下达的年度指标任务。各级法律事务中心、法律服务所截至2010年11月底共办理各类案件1138件,其中诉讼案件762件,非诉案件376件;共审查起草各类法律文书1185件;共清回欠款340余万元;根据城区实际需要依法出具各类法律建议书和法律意见书152份;根据城区内部“立法”要求代为起草规章制度18份;完成一项科研课题,发表业务研究类文章二十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