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典型景观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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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典型景观规划第一节规划意义在每个风景区中,几乎都有代表本风景区主体持征的景观,有不少风景区,还存在具有特殊风景游赏价值的景观。为了使这些景观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并且能长久存在、水续利用下去。在风景区规划中应编制典型景观规划。例如,崂山海上日出、黄山云海日出、蓬莱海市蜃楼等,都需要按其显现规律和景观特征规划出相应的赏景点。岩洞风景资源,如桂林的芦笛岩、柳州的都乐岩、肇庆的七星岩、宜兴的善卷洞、北京的石花洞,景观特征风格各异,均需按其特色规划游览欣赏方式。石林风景也是千姿百态,如云南路南石林的岩溶风景地貌,广东仁化丹霞的石柱风景地貌,海蚀形成的烟台芝罘(fu)岛的石婆婆等,均成为该风景区的标志,其游览欣赏内容都围绕此展开。又如:岩风景区的山水洞石和灰华景观体系,黄果树和龙宫风景区的暗河、瀑布、跌水、泉溪河湖水景体系,黄山群峰、桂林奇峰、武陵峰林等山峰景观体系,峨眉山的中高低山竖向植物地带景观体系,均需按其成因、存在条件、景观特征规划其游览欣赏和保护管理内容。再如:武当山的古建筑群、敦煌和龙门的石窟、古寺庙的雕塑、大足石刻等景观体系、也需按其创作规律和景观特征规划其游览欣赏、展示及维护措施。因此,风景区应依据其主体特征景观或有特殊价值的景观进行典型景观规划,应包括典型景观的特征与作用分析;规划原则与目标;规划内容、项目、设施与组织;典型景观与风景区整体的关系等内容。第二节规划原则风景区是人杰地灵之地,能成其为典型景观者,大多是天成地就之事物或现象,即使有些属于人工杰作,也非一时一世之功,能成为世人皆知的典型景观,大多历经世代持续努力才能成功。因而,典型景观规划的第一原则是保护典型景观本体及其环境,第二是挖掘和利用其景观特征与价值,发挥其应有作用。例如河北南戴河沙丘和福建海坛沙山都有其形成的原理和条件,把这些海滨沙景开辟成直冲大海的滑沙场是利用其价值,但是,在滑沙活动中会带动一部分沙子冲人海中,这就同时要求十分重视和保护沙山的形成条件,使之能不断恢复和持续利用。因而,典型景观规划必须保护景观本体及其环境,保持典型景观的永续利用;应充分挖掘与合理利用典型景观的特征及价值,突出特点,组织适宜的游赏项目与活动;应妥善处理典型景观与其他景观的关系。第三节规划内容一、植物景观除少数特殊风景区以外,植物景观始终是风景区的主要景观。在自然审美中,早期的“毛发”之说,近代的“主景”、“配景”、“基调”、“背景”之说,均表达了其应有的作用和地位。在人口膨胀和生态面临严重挑战的情况下,植物对人类将更加重要,因而,风景区植被或植物景观规划也愈具有显要地位和作用”。风景名胜区内所覆盖的植被的品种是极其丰富的,几乎包含中国植物的绝大多数种属,其中有许多经济植物、药用植物,还有不少珍贵的稀有植物。它们形成大片延展的“风景林”项发挥其观赏价值,是风景名胜区自然景观的重要构成部分。风景林由于森林的构成树种、植物组合状况和生长情况的不同而表现为不同的“林相”。林相是山岳植被的基本面貌,它以绿色形成植被色彩的基调,但却具有从暖绿到冷绿的干差万别;树叶的郁闭程度、树冠的形状、枝干的姿态又形成它的质地、轮廓的干变万化。在植物景观规划中,要维护原生种群和区系,不应大砍大造而轻易更新改造,要因景制宜提高林木覆盖宰,不应毁林开荒造这修那,要利用和创造丰富的植物景观,不应搞大范围的人工纯林;要针对规划目标,分区分级控制植物景观的分布及其相关指标。在处理各项用地比例时,要分别控制其绿地率和林木覆盖率,其中新建区的绿地率不得低于30%,并应有相当比例的高绿地率(大于70%)控制区。在处理风景林时,要分别控制其水平郁闭度和垂直郁闭度,其中,由单层同龄林构成,其水平郁闭度在0.4-0.7之间者为水平郁闭林,由复层异龄林构成,其垂直郁闭度在0.4以上者为垂直郁闭林,常由3-6个垂直层次组成。在处理疏林草地时,要分别控制其乔——灌——草比例,其疏林的乔木水平郁闭度应在0.1-0.3之间,其草地的乔木水平郁闭度一般在0.1以下,即在草地上仅有少量的孤植树或树丛。植物景观规划应符合以下规定:(1)维护原生种群和区系,保护古树名木和现有大树,培育地带性树种和特有植物群落;人工种植应似天然植被。(2)因境制宜地恢复、提高植被覆盖率,以适地适树的原则扩大林地,发挥植物的多种功能优势,改善风景区的生态和环境。(3)利用和创造多种类型的植物景观或景点,重视植物的科学意义,组织专题游览环境和活动。(4)对各类植物景观的植被覆盖率、林木郁闭度、植物结构、季相变化、主要树种、地被与攀援植物、特有植物群落、特殊意义植物等,应有明确的分区分级的控制性指标及要求。(5)植物景观分布应同其他内容的规划分区相互协调;在旅游设施和居民社会用地范围内,应保持一定比例的高绿地率或高覆盖率控制区。二、竖向地形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工程技术手段的进步,人们改造地球、改变地形的力度和随意性都在加大。然而,随意变更地形不仅带来生态危害,而且使本来丰富多彩的竖向地形景观逐渐趋同或走向单调,同时,这也是同巧于利用自然的人类智慧背道而驰的。坚向地形是其他景观的基础,也是最常见而又丰富多彩的风景骨架。为了保护和展现地形特征,保护自然遗产,针对竖向地形规划的正反经验教训,提出常规而又易于被忽视的基本要求。竖向地形规划应符合以下规定:(1)维护原有地貌特征和地景环境,保护地质珍迹、岩石与基岩、土层与地被、水体与水系,严禁炸山采石取土、乱挖滥填盲目整乎、剥离及覆盖表土,防止水土流失、土壤退化、污染环境。(2)合理利用地形要素和地景素材,应随形就势、因高就低组织地景特色,不得大范围地改变地形或平整土地,应把未利用的废弃地、洪泛地纳入治山理水范围加以规划利用。(3)对重点建设地段,必须实行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不得套用“几通一乎”的开发模式,应统筹安排诸如地形利用、工程补救、水系修复、表土恢复、地被更新、景观创意等各项技术措施。(4)有效保护与展示大地标志物、主峰最高点、地形与测绘控制点,对海拔高度高差、坡度坡向、海河湖岸、水网密度、地表排水与地下水系、洪水潮汐淹没与侵蚀、水土流失与崩塌、滑坡与泥石流灾变等地形因素,均应有明确的分区分级控制。(5)竖向地形规划应为其他景观规划、基础工程、水体水系流域整治及其他专项规划创造有利条件,并相互协调。三、建筑景现在分析风景因素中,有的把建筑物比作“眉眼”、“点缀装饰”、“画龙点睛”,有的把建筑物当作“组织”和“控制”风景的手段,有的把建筑物作为“主景”,把山水作为“背景”或“基座”。在保护自然的呼声中,也有的把建筑物看作“肆意干扰”大自然的败笔或劣迹。当然,在风景区中,建筑物还是满足功能需求的设施。随着人与自然关系的变化,人们对建筑物在风景和风景区中的地位和作用还会有各种各样的认识和描述。然而,建筑物和建筑景观的确是风景区的活跃因素,将其纳入风景区有序发展之中,会是合乎情理的共向认识。如过去名山寺观的修建,不像平原地带那样展开建筑的横向铺陈,也难于保持建筑群的严整格律。历来的匠师们并没有采取简单化的做法,即大规模地平整土地、改造地形来勉强牵就格律,而是因地制宜,充分利用传统建筑的木框架结构的灵活性和个体组合为群体的随宜性,以建筑的横向和纵向的布局来协调于基址的自然环境和地貌特征。这种“因山就势”的做法,某些人认为是受到古代比较落后的技术条件的限制。这诚然是一个原因,但并非是主要的原因。中国古代的土、石方工程曾经有过极宏大的规模,达到了一定高度的技术水难,如像水利工程、筑城工程、陵墓工程等等。对于名山寺观建筑而言,大规模改造地形,非不能也,实不为也。这是一种尊重大自然而非“人定胜天”的设计思想,风水学说就要求建筑工程少动土方、不破石相。“因山就势”的设计并非仅仅是一般地以建筑来顺应基址的地貌和自然环境,而且还积极地调整建筑的布局来突出地貌形胜和环境特征,使得建筑成为‘风景建筑”而与自然环境相映生辉、相得益彰。优秀的设计,甚至能够把基址的不利条件转化为造景的因素,更增益了其为“风景建筑”的魅力。建筑景观规划应符合以下规定:(1)应维护一切有价值的原有建筑及其环境,严格保护文物类建筑,保护有特点的民居、村寨和乡土建筑及其风貌;(2)风景区的各类新建筑,应服从风景环境的整体需求,不得与大自然争高低,在人工与自然协调融合的基础上,创造建筑景观和景点;(3)建筑布局与相地立基,均应因地制宜,充分顺应和利用原有地形,尽量减少对原有地物与环境的损伤或改造;(4)对风景区内各类建筑的性质与功能、内容与规模、标被与档次、位置与高度、体量与体形、色彩与风格等,均应有明确的分区分级控制措施;(5)在景点规划或景区详细规划中,对主要建筑宜提出:①总平面布置,①剖面标高,②立面标高总框架,④同自然环境和原有建筑的关系等四项控制措施。四、雕塑景观雕塑景观在风景区中有着重要的点题作用和科学文化艺术价值,有时也成为主景。不论是摩崖造像、石窟造像、殿堂塑像、露天雕塑、地下雕塑以及各种装饰美化、微号标志性雕塑,均普遍存在于古今风景区,并以其生动的风景素材作用,吸引着广大游客,有的还成为“人类奇迹”或“世界之最”。20世纪80年代以来,雕塑再一次成为风景区发展中的热点和争议焦点。因而,雕塑景观规划应是风景区规划的重要专项内容之一。造像始于北魏,盛于唐代,大抵所造者为释迦牟尼、弥勒,以观音为多。其初不过刻石,其后或施以金涂彩绘。其形体之大小广狭,制作之精粗不等。造像有两种:一种在石窟里面,也称石窟造像;一种是在露天崖壁上雕造神佛石像,也称摩崖造像。它不受洞窟的限制,高度可达十余米甚至数十米,如四川乐山大佛,利用江岸大崖壁雕成,佛的脚掌上可容数十人站立,气魄宏伟、蔚为大观。这类造保在各地风景名胜区里所见甚多,是山地风景的重要点级。摩崖,即铭刻在山崖或山壁上的文字,内容多为纪功颂德、叙事抒怀之作,目的在于垂之久远、昭示后人。最早的实物是汉代保留下来的,如《石门颂》、《西峡颂》是记录修建巴蜀栈道的情况,被后世奉为汉隶书法的精品。摩崖文字几乎遍布于各地风景名胜区,东岳泰山更是历代摩崖文字之集大成者。著名的如像经石峪的北齐石刻《金刚经》,篇幅巨大,气势磅确,被誉为“大字鼻祖,榜书之宗”。北岳恒山大字湾的峭壁上镌刻着“恒宗”两个大字,气魄之宏伟冠绝古今。诸如此类,不胜枚举,都足以成为风景名胜区人文景观的重要内容,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雕塑景观规划应符合以下景观要求:(1)维护有价值的原有雕塑及其环境,保护各级文物类雕塑和地方特有雕塑。(2)有效调控新雕塑的建设规划,其功能作用应与风景区协调融合,并成为其中的有机组成要素。(3)雕塑题材应服从风景环境的整体需求,其中,重要主题雕塑应与风景意境或情趣相适应,标志、微记、装饰、美化类雕塑应与风景环境相协调。(4)雕塑的布局和选址,应因地制宜、顺应地形、适应环境,并满足游览功能和观赏条件的需求,雕塑创作与其环境设计应同步进行。(5)对各类雕塑的形式、风格、材料、体量、色彩、艺术质量等,均应有明确的控制性要求。考虑风景名胜能千古留存的特性,露天雕塑应能适应大自然外力的作用。这里所列的五项内容,是风景区雕塑景观规划的基本要求。当雕塑要成为整个风景的主题或主景雕塑时,应另作专门的题材和环境的可行性调研分析或论证。例如,花果山孙大圣的主题雕塑、一些烈士陵园的主题雕塑,均作过多次的专门论证和分析。五、溶洞景观溶洞风景是能引起景感反应的溶洞物象和空间环境。溶洞景观包括特有的洞体构成与洞腔空间,特有的水景、光象和气象,特有的生物景象和人文景源。岩溶洞景,可以是风景区的主景或重要组成部分,也可以是一种独立的风景区类型。当前,我国已开放游览的大中型岩洞已有200多个,因而溶洞景现在风景区规划中占有重要地位。人们不能安全到达和无法欣赏的岩溶地下环境没有风景意义,只有具备一定的游览设施和欣赏条件的溶洞,才有风景价值。在大型洞府中,常常需要附加人工光源和相关设施才能欣赏风景。因此溶洞景观规划有着独特的内容和规律。溶洞景观规划应符合以下规定:(1)必须维护岩溶地貌、洞穴体系及其形成条件,保护溶洞的各种景物及其形成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