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科赫法则郭霍法则(Koch’spostulates):①特殊的病原菌应在同一疾病中查到,在健康人中不存在;②该特殊病原菌能被分离培养得到纯种;③该纯培养物接种至易感动物,能产生同样病症;④自人工感染的实验动物体内能重新分离得该病原菌纯培养成就•如果进行了上述4个步骤,并得到确实的证明,就可以确认该生物即为该病害的病原物。依据这4个条件,科赫令人信服地证明了炭疽病和结核病分别由炭疽杆菌和结核杆菌引起。缺陷①特殊的病原菌应在同一疾病中查到,在健康人中不存在•霍乱病原体(霍乱弧菌),从病人和健康人体内都能分离到,这明显与第1个条件不相符。无症状携带或隐性感染是许多传染病的共同特点,另一个典型例子是脊髓灰质炎病毒,它仅在约1%的感染者中引起瘫痪性疾病•后来在小儿麻痹、疱疹、艾滋病、丙型肝炎都有类似发现,甚至今日几乎所有医师和病毒学家都认同小儿麻痹病毒只会对少数感染者造成瘫痪。②该特殊病原菌能被分离培养得到纯种;④自人工感染的实验动物体内能重新分离得该病原菌纯培养•第2和第4个条件不适用于不能在培养细胞中复制的病毒,也不适用于没有合适的动物模型的病毒。例如,引起克雅氏病的朊病毒和引起丙型肝炎的病毒都无法获得纯培养。③该纯培养物接种至易感动物,能产生同样病症;•对于第3个条件,我们要充分考虑宿主对病原微生物的敏感性的差别。科赫在1884年就发现,有些个体对霍乱、结核等疾病有抵抗力。现在我们知道,宿主的敏感性取决于其遗传、年龄、营养状况、免疫状况等许多因素;某些人天生对疟疾有免疫力,还有些人天生对HIV有抵抗力。③该纯培养物接种至易感动物,能产生同样病症;•同一种病原体的感染可能会导致明显不同的•疾病,例如引起水痘和带状疱疹的是同一种病毒•,在孕期感染风疹病毒则可能引发畸胎。不同的•病原体也可能导致相同的疾病,例如多种细菌和•病毒都可引起感冒症状。这些情况都是我们在应•用科赫法则时必须注意的。•结论•对传染病病原体的确认,科赫法则规定的•是充分条件,不是必要条件。科赫法则代•表了一套在理论上十分完美的判定标准。•目前,虽然科赫法则的应用有一定灵活性•,但对不能符合的条件,科学家必须作出•合理的解释。新时期的技术•基因组时代的生物技术,包括聚合酶链反应(PCR)、微芯片、高通量测序等,可以提供更加快速、灵敏、简便、廉价的方法直接进行微生物病原的检测。这些检测主要借助于仪器自动完成,往往能在1-2天的时间内,得到检测样品中所有核酸的序列资料,即得到所有可能含有的微生物基因序列的遗传信息。基于核酸的检测方法极其灵敏,甚至可在疾病尚未发生时检测出极少量的病毒。•基因组时代的科赫法则:•1.属于假定病原体的核酸序列应该出现在特定传染病的大多数病例中。在已知的患病器官或明显的解剖学部位,应能发现该微生物的核酸,而在与相应疾病无关的器官中则不会发现。•2.在未患病的宿主或组织中,与病原体相关的核酸序列的拷贝数应当较少或完全检测不到。•3.随着疾病的缓解,与病原体相关的核酸序列的拷贝数应减少或检测不到。如果临床上有复发,则应该发生相反的情况。••4.当序列检测预示疾病将发生,或序列拷贝数与疾病的严重程度有相关性,则序列与疾病的联系极可能构成因果关系。•5.从现有序列推断出的微生物特性应符合该生物类群的已知生物学特性。•6.应在细胞水平探求患病组织与微生物的关系:用原位杂交来显示发生了组织病理变化的特定区域,以证明微生物的存在,或显示微生物应该存在的区域。•7.这些以序列分析为基础获得的上述证据应当是可重复获得的。••朊病毒•严格来说不是病毒,是一类不含核酸而仅由蛋白质构成的可自我复制并具感染性的因子,朊病毒不仅与人类健康、家畜饲养关系密切,而且可为研究与痴呆有关的其他疾病提供重要信息。•朊病毒又称蛋白质侵染因子(又称毒阮)。朊病毒是一类能侵染动物并在宿主细胞内复制的小分子无免疫性疏水蛋白质,朊病毒是一类能引起哺乳动物和人的中枢神经系统病变的传染性的病变因子,美国生物学家斯垣利·普鲁辛纳Prusiner认为它是一种蛋白质侵染颗粒。朊病毒对人类最大的威胁是可以导致人类和家畜患中枢神经系统退化性病变,最终不治而亡。克雅氏病•迄今为止,医学界对克雅氏病的发病机理还没有定论,也未找到有效的治疗方法。但专家们普遍认为,克雅氏病或变异性克雅氏病的传播方式主要为家族遗传、手术时接触受朊病毒污染的器械(朊病毒可以幸存于通常为外科器械消毒的高压灭菌器)、注射直接来源于人类脑下垂体的生长激素而感染,以及食用被污染了的牛肉或牛脊髓等。医学界目前还不能在患者活着时确诊变异型克雅氏症,主要办法是在患者死后进行活组织解剖,分析患者大脑中是否存在朊病毒。原位杂交•是指将特定标记的已知顺序核酸为探针与细胞或组织切片中核酸进行杂交,从而对特定核酸顺序进行精确定量定位的过程。原位杂交可以在细胞标本或组织标本上进行。另有荧光原位杂交。•谢谢!•大家如果有疑问,有请戴晗豪组同学为大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