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奖问答题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适用的法律法规有哪些?保险资金运用的最高监管部门是谁?保险资金运用形式有哪些?目录保险公司盈利模式概述主要上市寿险公司内含价值保险公司资金运用法律规范保险法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保险资金运用比例监管规范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指引主要上市寿险公司资金运用情况保险公司盈利模式保险公司的实际盈利主要来自保费收入加上实际投资收入与未来实际成本支出之间的差异。具体可分为三差,即利差、费差、死差,另外还有一个退保费差,不算盈利模式,却也是利润来源之一。利差:即保险期间内保险公司实际要支付给保户的保单价值的利息与保险公司实际投资收益之间的差异。这项收益类似银行的存贷款利差,但又有很大区别,主要是保险合同往往是几十年甚至终身的长期性合同,支付给保户的利息率既有固定的也有浮动的,同时投资收益率是波动的,且不确定,对于银行业来讲一般情况下无论利率怎么波动,利差一般都会是正的。而对于保险公司各年度中会有可能出现利差损,特别是对于保证利率过高的固定利率保单,会存在长期的利差损,而成为亏损保单。因此衡量保险公司利差收益时,要考虑保险责任期间内长期的保单利息成本和长期的投资收益率。保险公司盈利模式利差损事件:1990年代的中国寿险业,央行一年期存款利率从1993年7月的10.98%降低到1999年2.25%的过程中,寿险公司承保了大量预定利率超过6%的保单,在97年前长期存款利率高于8%时,保险公司投资收益率超过10%,静态的看保险公司是盈利的,恐怕那时候各保险公司的财务报表的盈利都很好。但随着利率的下调,保险公司投资收益率大幅下降后,而付给保户的利率依然要是6%以上的预定利率,回头来看,这些保单就成了长期存在利差损的亏损保单。问题的根源就在于处在刚起步阶段的中国寿险公司,在高息时代对长期投资收益率缺乏合理的判断,做出了几十年要承担6%以上利率的保单承诺。随着1999年保监会颁布2.5%最高预定利率以来,1999年后的新保单基本消除了利差损,但随着保险公司之间竞争的加剧,特别是在未来某个高息时代,监管层如放松最高预定利率,部分保险公司由于对短期利益的追逐,依然有可能出现大批利差损的亏损保单,这种后果是非常严重的,如果出现在保险业过了成长期的时代,直接会造成保险公司的倒闭。保险公司盈利模式费差:即保险公司在保单定价时,预估的手续费和管理费等支出并在此基础上预留一定利润的定价费用率(附加费用保费)与公司经营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率之间的差异。保险公司费差损益具有重大不确定性,与保险公司业务规模、管理效率(人均产能)直接相关。死差:对于寿险公司主要体现为预估的死亡率、意外及重大疾病发生率并在此基础上预留一定利润的定价费用率与未来实际死亡率、意外及重大疾病发生率产生的赔付费用之间的差异。保险公司死差也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如平均寿命预期不断增长下的年金险)。退保费差:对于寿险企业,保户一般存在退保权,保险公司按照保单现金价值退还给保户费用,但对于保户来说,退保特别是缴费前几年退保,是很不划算的,因为前期保费保险公司提取的费用比例较高,退保的金额一般会低于保单的准备金价值,并且保险公司不再承担风险,对保险公司而言,退保本身是存在利润的。当然没有保险公司愿意赚取这部分利润,但退保是客观存在的,并始终占有一定比例,因此这也是寿险公司的一项利润来源。在保险企业以上几项盈利中,最重要的是利差,特别是保单周期长达几十年的寿险,利差是其核心盈利模式。主要上市寿险公司内含价值指标公司报告期间计量单位内含价值有效业务价值首年新单业务价值中国人寿2016年亿元6,5213,0254932015年亿元5,6032,915315中国太保2016年亿元2,4591,0131902015年亿元2,056906122新华保险2016年亿元1,2954811042015年亿元1,10733877中国太平2016年港币亿元920479912015年港币亿元87441971中国平安2016年亿元6,3772,3045082015年亿元5,5152,033384中国平安-寿险2016年亿元3,6032,3045082015年亿元3,2552,033384公司风险贴现率投资收益率1投资收益率2投资收益率3投资收益率4投资收益率5+死亡率发病率意外健康险赔付率保单失效和退保率费用率红利支付比率企业所得税税率中国人寿10.00%4.60%4.80%5.00%5.00%5.00%经验数据经验数据经验数据经验数据经验数据未披露25%中国太保11.00%4.85%4.90%5.00%5.00%5.00%中国生命表的70%-80%20%-80%未披露经验数据每年增加2.5%70%-80%25%新华保险11.50%4.50%4.60%4.80%5.00%5.00%中国生命表经验数据未披露经验数据每年增加2.0%70.00%25%中国太平11.00%4.80%4.85%4.90%4.95%5.00%中国生命表的70%-80%报备发生率的70%36%-62%经验数据基准假设未披露25%中国平安11.00%4.75%5.00%5.00%5.00%5.00%中国生命表的50%-65%经验数据15%-100%经验数据每年增加2.0%75%-80%25%中国平安-寿险11.00%4.75%5.00%5.00%5.00%5.00%中国生命表的50%-65%经验数据15%-100%经验数据每年增加2.0%75%-80%25%保险公司资金运用法律规范核心法律和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订)《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保监会令2014年第3号)《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指引》及应用指引(保监发〔2015〕114号)《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资金运用比例监管的通知》(保监发〔2014〕13号)其他规范性文件:《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16年第2号)《中国保监会关于债权投资计划投资重大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资金〔2017〕135号)《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7〕41号)《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资金股票投资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7〕9号)《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监管的通知》(保监资金〔2016〕104号)《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审计指导意见(试行)》(中保资产管理业协会,2016年2月)《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保险公司资产配置审慎性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资金〔2015〕219号)《中国保监会关于设立保险私募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5〕89号)《资产支持计划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15〕85号)保险公司资金运用法律规范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国保监会关于提高保险资金投资蓝筹股票监管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5〕64号)《中国保监会关于调整保险资金境外投资有关政策的通知》(保监发〔2015〕33号)《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4〕101号)《保险资产风险五级分类指引》(保监发〔2014〕82号)《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资金投资优先股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4〕80号)《关于保险资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4〕38号)《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保险资金银行存款业务的通知》(保监发〔2014〕18号)《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4〕1号)《保险资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规定》(保监发〔2012〕95号)《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暂行办法》(保监发〔2012〕94号)《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管理暂行规定》(保监发〔2012〕92号)《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有关金融产品的通知》(保监发〔2012〕91号)《关于保险资金投资股权和不动产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2〕59号)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零六条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必须稳健,遵循安全性原则。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下列形式:(一)银行存款;(二)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三)投资不动产;(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制定。第一百零七条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保险公司可以设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成立时间:2014年9月)()。2、《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资本金、公积金、未分配利润•各项准备金•其他资金保险资金范围•遵循安全性原则,符合偿付能力监管要求•实行资产负债管理和全面风险管理•实现集约化、专业化、规范化和市场化保险资金运用原则•银行存款•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投资不动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保险资金运用形式2、《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保险资金办理银行存款的,应当选择符合下列条件的商业银行作为存款银行:(一)资本充足率、净资产和拨备覆盖率等符合监管要求;(二)治理结构规范、内控体系健全、经营业绩良好;(三)最近三年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四)连续三年信用评级在投资级别以上。保险资金投资的债券,应当达到中国保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且符合规定要求的信用级别,主要包括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债券。2、《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保险资金投资的股票,主要包括公开发行并上市交易的股票和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投资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和以外币认购及交易的股票由中国保监会另行规定。保险资金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其基金管理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公司治理良好,净资产连续三年保持在人民币一亿元以上;(二)依法履行合同,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最近三年没有不良记录;(三)建立有效的证券投资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之间的防火墙机制;(四)投资团队稳定,历史投资业绩良好,管理资产规模或者基金份额相对稳定。2、《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保险资金投资的不动产,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其它附着于土地上的定着物。具体办法由中国保监会制定。保险资金投资的股权,应当为境内依法设立和注册登记,且未在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资金运用特别规定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不得使用各项准备金购置自用不动产或者从事对其他企业实现控股的股权投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对其他企业实现控股的股权投资,应当满足有关偿付能力监管规定。保险集团(控股)公司的保险子公司不符合中国保监会偿付能力监管要求的,该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不得向非保险类金融企业投资。实现控股的股权投资应当限于下列企业:(一)保险类企业,包括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以及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机构;(二)非保险类金融企业;(三)与保险业务相关的企业。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从事保险资金运用应当符合中国保监会相关比例要求,具体规定由中国保监会另行规定。中国保监会可以根据情况调整保险资金运用的投资比例。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和非寿险非预定收益投资型保险产品的资金运用,应当在资产隔离、资产配置、投资管理、人员配备、投资交易和风险控制等环节,独立于其他保险产品资金,具体办法由中国保监会制定。2、《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资金运用禁止规定(一)存款于非银行金融机构;(二)买入被交易所实行“特别处理”、“警示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特别处理”的股票;(三)投资不具有稳定现金流回报预期或者资产增值价值、高污染等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的企业股权和不动产;(四)直接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五)从事创业风险投资;(六)将保险资金运用形成的投资资产用于向他人提供担保或者发放贷款,个人保单质押贷款除外;(七)中国保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