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泸沽湖镇村级党支部换届工作实施方案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共盐源县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全县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的》(盐组通〔2010〕29号)有关规定,为做好我镇2010年村党支部换届工作,确保换届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镇村级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选好配强班子、提高领导能力、促进农村发展的目标要求和“强势推进、加快发展”的工作基调,严格遵守《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进一步拓宽民主渠道,扩大选人用人视野,真正把政治素质好、致富能力强、能够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优秀人才,推选到村级党支部领导班子中来,不断增强村级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加快建设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新泸沽湖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整个“双推直选”过程都要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2-(二)依法办事的原则。换届工作必须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础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执行。(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整个工作过程需要公开的内容、环节都要向党员和群众公开,充分尊重他们的民主权利,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择优选拔人才。(四)群众公认原则。充分尊重党员和群众在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中的民主权利,努力使选举结果既真实反映群众意愿,又充分体现党员意志。(五)目标选人原则。坚持以“好的任期目标”选择“好的干部”,实现选人与治事机制的有机统一,强化村干部服务群众的意识。三、时间安排全镇村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前期准备工作贯穿于全年的工作中,从8月份开始前期摸底调查,到12月底前换届工作结束。本次换届选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村党支部必须高度重视,全力以赴,扎扎实实推进换届选举各项工作。四、职数配备、任职条件和要求(一)职数配备村级党组织成员的配备,坚持以党员人数定员、精简职数、减轻负担的原则,根据人口、经济发展规模和党员数量-3-的实际情况,我镇村级党组织原则上由3人组成,在符合有关规定前提下,提倡党组织、村委会负责人“一肩挑”及“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村党组织班子成员中原则上要尽量配妇女干部和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二)任职条件和要求1、村党支部书记和委员候选人推荐对象应具备下列条件:(1)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议政、议事能力;(2)遵纪守法,秉公办事,清正廉洁,作风正派,在党员和村民中有较高威信;(3)有文化、懂经营、会管理、民主意识强,有较强组织领导能力,办事公道,热心为村民服务;(4)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5)新任的村党支部书记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岁,继任的村党支部书记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具备条件的村,应该积极鼓励35岁以下、中专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轻优秀的村支部书记。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作为候选人推荐对象,不能进入村级党组织班子:(1)受党纪处分未满规定时限的;-4-(2)有严重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司法、纪检部门立案审查的;(3)犯罪嫌疑人和正在服刑的;(4)不履行党员、公民和村民义务的;(5)热衷于搞宗族、宗教活动,操纵宗教、宗派势力干预农村正常工作的;(6)信奉邪教,经常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违反《信访条例》,煽动组织群众集体上访的;(7)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差,任村干部期间不履行职责,没有群众威信的;(8)患有严重疾病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3、村党支部书记原则上应具有两年以上党龄。无故连续三年不发展农村优秀青年入党的村党支部书记不再提名为下届党支部书记候选人。4、纪检、计生、综治(含公安、司法等部门)、国土、农业、林业、信访等部门要严格对村党支部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防止不符合条件的人选作为候选人参加选举。五、主要方法步骤我镇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共盐源县委组织部关于认真-5-做好全县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的》(盐组通〔2010〕29号)有关规定执行。实行“双推直选”和“两推一选”的选举模式。(一)准备及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8月至11月30日)1、调查摸底、制定方案(8月至10月底)。换届前,各村要积极配合镇上对本村级党组织进行一次调查摸底,镇党委成立摸底调查组,从8月份开始,通过填写调查表,与党员干部、村民代表、群众座谈,全面了解掌握村级党支部工作情况、党员队伍状况、存在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工作方案。2、召开动员大会(11月1日—11月20日)。由村支部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包村干部参与,进行宣传动员,安排部署村党组织换届有关事宜。村党支部要召开委员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决定”,并向镇党委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镇党委批复后,及时召开村级党支部委员会议,传达党委批复精神,学习上级关于村级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文件精神。(二)推荐阶段(11月20日至12月10日)1、发布公告(11月20日至11月22日)。由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机构发布公告,公布各村党支部的职数、任职条件和推荐方式。-6-2、群众推荐(11月29日)。群众推荐采取包村干部独立进村入户走访的形式,各工作组必须两人以上同时入户,不能带领村干部,按照人口数确定走访群众数量(其中木垮、多舍两个必须走访群众25户以上,其余村至少走访20户),走访户的选择要兼顾地域、民族、人口,群众推荐表上需注明推荐人的姓名、民族及住址。3、党员推荐(11月29日)。由包村工作组指导村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照德才兼备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采取无记名投票和全额推荐的方式,推荐下一届村党支部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投票的党员,可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征求意见并作书面记录后纳入推荐票。推荐情况上报镇党委,镇党委根据党员推荐情况,参考群众推荐情况,研究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各包村人员下村召开党员推荐大会后,将各支部的公章、工作档案收回保管,将支部书记所掌握的财务等收回保管或者暂时移交村民委。(三)组织考察,确定正式候选人(12月1日至12月2日)镇党委派出考察组,对候选人预备人选的任职资格进行考察,根据推荐、公示和考察情况,按照村党支部书记2:1差额、村党支部委员1名的差额研究确定下一届村级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为防止吸贩毒人员进入村领导班子,-7-镇党委不定时召集初步确定的候选人,对其进行尿检,然后再确定正式候选人,无异议后报组织部备案。(四)党内选举阶段(12月3日至15日)选举工作在包村指导组的指导下由镇党委领导主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召开党员大会,山南村采用全体党员选举产生委员,委员选举产生书记的模式,其余村由全体党员直接选举产生村党组织书记、委员。选举结束后,将结果上报镇党委批准。召开党员大会时,可吸收群众代表列席会议,列席人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确定为拟任人选。选举时,采用秘密投票的方式,即党员按序到投票点领票、填票、投票,整个过程由党员独立完成。(五)审批及材料归档阶段(12月15日至12月21日)对选举产生的村党支部书记、委员由镇党委审批后张榜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同时,积极做好换届选举的资料归档工作。六、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涉及面广,工作任务重,政策性、法律性、程序性都很强,各村要在镇党委的指导下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地做好选举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工作,切实落实工作责任-8-制,镇党委成立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杨雪松(党委书记)任组长,余德智(党委副书记、镇长)、喇格科(常务副书记)任副组长,各包村组人员为指导小组成员,随时注意掌握实情,出谋划策,做好群众工作,积极发挥沟通协调作用。(二)加强宣传引导,严格依规办事。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有关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党内法规和纪律要求,及时报道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中的一些好的做法和典型,为换届选举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在换届选举工作中,要严格依规办事,严肃选举纪律,及时制止和纠正各种干扰和妨碍换届选举的行为;对采取暴力、威胁、冲击选举会场及其他破坏、妨害选举等行为,公安部门要坚决依法打击。同时,要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切实保障党员、群众的申诉权和信访权。要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及时逐级上报由选举引发的重大事件,确保换届选举依法有序进行。(三)立足长效机制,做好后续工作。各村党支部要关心和爱护离职离岗的村干部,做好落选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并予以妥善处理。要帮助、监督新老班子及时办理交接手续。上一届村党支部应在7天之内及时将未移交的集体财务帐目、工作档案、债权债务、办公场所、办公用具以及其它遗留问题等移交给新一届村党支部。对拒绝移交或无故拖-9-延移交的,镇党委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移交。移交过程中发现有重大问题的,应及时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