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第一章绪论1、▲固体废物(SW):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固体废物的固有特征:“废物”和“资源”的相对性;污染“源头”和富集“终态”的双重性;成分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危害的潜在性、长期性和灾难性。)固体废物分类:工业固体废物、城市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农业固体废物2、▲工业固体废物(ISW):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认定其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又称为工业废物或工业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为Ⅰ类和Ⅱ类两类。Ⅰ类:按照《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GB5086)规定方法进行浸出试验而获得的浸出液中,任何一种污染物的浓度均未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且pH值在6-9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Ⅱ类:按照《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GB5086)规定方法进行浸出试验而获得的浸出液中,有一种或一种以上的污染物浓度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最高排放浓度,或pH值在6-9之外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3、▲危险废物(HW):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HW鉴别标准和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HW的特性:HW通常具有腐蚀性、毒(害)性、易燃性、反应性、感染性等特性。HW常用的处理处置方法主要有:--固化--焚烧--安全填埋)4、▲城市固体废物: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5、固体废物的污染控制可从以下方面入手:①最大限度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②综合利用废物资源;③对残余固体废物进行最终处置。6、▲固体废物的处理:通常是指通过物理、化学、生物、物化及生化等方法把固体废物转化为适于运输、贮存、利用或处置的过程。固体废物的处理方法:物理处理、化学处理、生物处理、热处理、固化处理物理处理:压实、破碎、分选、固化等。化学处理:氧化、还原、中和、化学沉淀、化学溶出等。生物处理:好氧处理、厌氧消化、兼性厌氧处理。热处理:焚化、热解、湿式氧化处理等。固化处理:水泥固化、沥青固化、玻璃固化、自胶式固化等。▲固体废物处置:是指将固体废物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场所或设施以保证有害物质现在和将来不对人类和环境造成不可接受的危害。也称作最终处理(置)或安全处置。主要解决固废的归属问题,是固废污染控制的末端环节固体废物的处置方法:海洋处置,包括深海投弃和海上焚烧(已被国际公约禁止)陆地(地质)处置,包括土地填埋、土地耕作和深井灌注及深地层处置等。其中土地填埋按法规可分为:--卫生填埋--安全填埋7、●固废污染防治的“三化”原则:减量化:通过适宜手段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排放以及降低其毒性。可通过a.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利用;b.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资源化:采取工艺技术和管理措施从固体废物中回收有用物质和能源,创造经济价值的广泛的技术方法,包括物质回收、物质转换和能量转换。无害化:对尚不能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进行对环境无害或低危害的工程处理处置,达到废物的消毒、解毒或稳定化,从而使其不损害人体健康,不污染周围环境。8、▲固体废物的全过程管理:是指从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处理到最终处置的整个过程及各个环节都实行控制管理和开展污染防治。(包括:固体废物产生的管理;收集系统管理;运输管理;贮存管理;处理与处置管理。)9、我国固废管理体系: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为主,结合有关的工业主管部门及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共同对固体废物实行全过程管理。为实现固废的“三化”,各主管部门在所辖的职权范围内,建立相应的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10、固体废物管理的技术:固体废物最小量化管理技术;废物转移跟踪管理技术;固体废物交换管理技术;废物管理信息系统11、固体废物的危害:侵占土地;污染土壤;污染水体;污染大气;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资源、能源的浪费;影响环境卫生和危害人体健康。第二章固体废物的收集与运输1、固体废物收集类型:⑴混合收集⑵分类收集⑶定期收集⑷随时收集混合收集定义:混合收集是指统一收集未经任何处理的原生废物的方式。特点:简单易行,收集费用低;降低废物中有用物质的纯度和再利用价值;增加处理难度,提高处理费用。分类收集定义:分类收集是根据废物的种类和组成分别进行收集的方式。●原则:工业废物与城市垃圾分开;危险废物与一般垃圾分开;可回收利用的物质与不可回收利用的物质分开;可燃性物质与不可燃性物质分开2、●城市固体废物的收运过程包括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搬运和贮存(简称搬贮),是指垃圾产生者或环卫系统工人从垃圾产生源将垃圾运至贮存容器或集装点的近距离运输过程;第二阶段为收集与清除(简称清运),通常指垃圾的短程运输。一般用清运车辆沿一定路线收集清除容器或其他贮存设施中的垃圾,并运至垃圾转运站的操作,有时也可就近直接送至垃圾处理厂或处置场;第三阶段为转载与运输(简称转运),特指垃圾的远途运输,即在转运站将垃圾转载至大容量运输工具上,再运至远处的处理处置场。3、▲拖曳容器系统:是指将某集装点装满的垃圾连容器一起运往中转站或处理处置场,卸空后再将空容器送回原处(传统法)或下一个集装点(改进法)的垃圾收集系统。(拖曳容器系统的4个基本时间:装载(集装)时间、运输时间、卸车时间和非收集时间。)▲固定容器系统:收集操作法是指用垃圾车到各容器集装点装载垃圾,容器倒空后重新放回原位,垃圾车装满后运往转运站或处理处置场。(该法的一次行程中,装车时间是关键因素,装车分为机械装车和人工装车两种。)4、●中转站的作用:(1)对废物有集中储存作用——集中收贮来源分散的固体废物;(2)具有对废物进行加工处理的部分功能(压缩、破碎、分拣等);(3)能提高运输车辆的装载效率,节约废物运输总成本(避免“空载”)。●中转站的选址:尽可能接近服务区的中心或废物产量最多的地方;靠近干线公路或交通便利的地方;对居民和环境影响最小的地方;建设和操作最方便和最经济的地方。此外中转站的选址还应考虑与目前的环卫管理体制和环卫作业方式相适应。5、收运线路的优化含义:线路的优化的主要问题是如何使收集车辆通过一系列的单行线或双行线线路行驶,从而获得整个行驶路线距离最短的效果。目的:使空载行程最小,即整个收集过程最有效、最经济。6、▲固废的压实:是一种通过机械的方法对固体废物进行减容化,降低运输成本,便于装卸、运输、储存和处置的固体废物预处理技术。优点:压缩捆包后填埋更容易均匀布料,填埋场地的沉降也较均匀,捆包填埋减少了飞扬碎屑的危害;经压实后,可降低填埋垃圾的腐化性;覆盖较简单;不易滋生蚊虫,对环境的污染较小。(用于焚烧或堆肥的垃圾不宜过度压实。)第三章固体废物的预处理1、▲固体废物的破碎:是指利用人力或机械等外力的作用,破坏固体废物质点间的内聚力和分子间作用力而使大块固体废物破碎成小块的过程。(磨碎是指小块固体废物颗粒分裂成细粉的过程。)●破碎的目的:⑴使固体废物的容积减小,便于运输和贮存;⑵为固体废物的分选提供所要求的入选粒度,以便有效地回收固体废物中某种成分;⑶使固体废物的比表面积增加,提高焚烧、热分解、熔融等作业的稳定性和热效率;⑷为固体废物的下一步加工做准备;⑸用破碎后的生活垃圾进行填埋处置时,压实密度高而均匀,提高填埋场的利用效率;⑹防止粗大、锋利的固体废物损坏分选、焚烧和热解等设备或炉膛。分类:按照破碎固体废物消耗能量的形式分为机械能破碎(冲击破碎、挤压破碎、剪切破碎、摩擦破碎等)和非机械能破碎两类(低温破碎、热力破碎、减压破碎、超声波破碎和磨碎等)用废物破碎前的最大粒度(Dmax)与破碎后最大粒度(dmax)的比值来确定破碎比(i)极限破碎比:用废物破碎前的平均粒度(Dcp)与破碎后平均粒度(dcp)的比值来确定破碎比(i)真实破碎比:2、▲固体废物的分选:将固体废物中可回收利用的或不利于后续处理、处置工艺要求的物料分离出来。分类:根据物质的粒度、密度、磁性、电性、光电性、摩擦性、弹性以及表面润湿性的不同而进行分选的,可分为筛分、重力分选、磁力分选、电力分选、光电分选、摩擦及弹性分选,浮选等。筛分:利用筛子将物料中小于筛孔的细粒物料透过筛面,而大于筛孔的粗糙物料留在筛面上,从而使物料分成不同的等级的分选方法。重力分选:根据固体废物中不同物质颗粒间的密度差异,在运动介质中受到重力、介质动力和机械力的作用,使颗粒群产生松散分层和迁移分离,从而得到不同密度产品的分选过程。实施重力分选的前提:①固体废物中颗粒间必须存在密度的差异;②分选过程都是在运动介质中进行的;③在重力、介质动力和机械力的综合作用下,使颗粒群松散并按密度分层;④分好层的物料在运动介质流的推动下互相迁移,彼此分离,并获得不同密度的最终产品。分类:可分为重介质分选、跳汰分选、风力分选和摇床分选等。磁选:是利用固体废物中各种物质的磁性差异在不均匀磁场中进行分选的一种处理方法。电力分选:是利用固体废物中各种组分在高压电场中电性的差异实现分选的一种方法。maxmax/dDicpcpdDi/第四章固体废物的热处理1、●垃圾焚烧的优点:⑴无害化程度高。⑵减容减量化效果好。⑶充分实现垃圾处理的资源化。⑷占地面积小。⑸可作全天候操作。2、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1)焚烧适用于进炉垃圾平均热值高于5000kJ/kg、卫生填埋场地缺乏和经济发达的地区。(2)垃圾焚烧宜以炉排炉为基础的成熟技术,审慎采用其他炉型的焚烧炉。禁止使用不能达到控制标准的焚烧炉。(3)垃圾应在焚烧炉内充分燃烧,烟气在后燃室应在不低于850℃的条件下停留不少于2s。垃圾焚烧产生的热能应尽量回收利用,以减少热污染。(4)应采用先进和可靠的技术及设备,严格控制垃圾焚烧的烟气排放。烟气处理宜采用半干法加布袋除尘工艺。(5)垃圾焚烧产生的炉渣经鉴别不属于危险废物的,可回收利用或直接填埋。属于危险废物的炉渣和飞灰必须作为危险废物处置。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1)危险废物焚烧处置适用于不宜回收利用其有用组分、具有一定热值的危险废物。易爆废物不宜进行焚烧处置。(2)焚烧炉温度应达到1100℃以上,烟气停留时间应在2s以上,燃烧效率大于99.9%,焚毁去除率大于99.99%,焚烧残渣的热灼减率小于5%(医院临床废物和含多氯联苯废物除外)。(3)危险废物焚烧产生的残渣、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飞灰,须按危险废物进行安全填埋处置。(4)危险废物的焚烧宜采用以旋转窑为基础的焚烧技术,可根据危险废物种类和特征选用其他不同炉型,鼓励改造并采用生产水泥的旋转炉窑附烧或专烧危险废物。(5)医院临床废物、含多氯联苯废物等一些传染性的、或毒性大、或含持久性有机污染成分的特殊危险废物宜在专门焚烧设施中焚烧。2、生活垃圾焚烧厂选址原则:生活垃圾焚烧厂选址应符合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的规定,并符合当地的大气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自然保护的要求。在大中城市建成区和城市规划区以及城镇或大的集中居民区主导风向的上风向不得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新改扩建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不得小于300米。生活垃圾焚烧厂宜位于城市规划建成区边缘或以外。(生活垃圾焚烧炉除尘装置必须采用袋式除尘器。)3、▲生活垃圾的热值:指单位质量的生活垃圾燃烧释放出来的热量,以kJ/kg(orkcal/kg)计。热值有两种表示法:高位热值(粗热值)和低位热值(净热值)。▲高位热值:是指化合物在一定温度下反应到达最终产物的焓的变化。用氧弹量热计测量的是高位热值。19F35.5Cl-H9OH2420-HHVLHV24、评价焚烧效果的方法一般有目测法、热灼减量法和一氧化碳法。▲热灼减量法:热灼减量法是根据焚烧炉渣中有机可燃物的量(即未燃烬的固定碳)来评价焚烧效果的方法,它是指生活垃圾焚烧炉渣中的可燃物在高温、空气过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