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交底(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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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交底受宁波远大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和授权,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以及工程建设承包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等进行的,旨在实现项目投资目标的微观监督管理活动,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和进度,提高工程建设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特作如下交底,请施工单位积极支持和密切配合。一、控制目标:质量:达到合同要求进度:满足合同工期要求安全文明施工:创标化工程二、现场监理组织:总监理工程师:马彦春总监代表:王红明专业监理工程师:张文华专业监理工程师:温志田三、监理工作的依据:(1)工程监理法律、法规;(2)监理合同;(3)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4)设计文件;(5)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程、标准。四、工程前期准备:1、建设单位应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有关批文通知、有关用地许可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工程BM水准点、工程坐标点、工程地质勘查报告及周边环境资料、全套施工图纸(包括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工程承包合同、主要材料设备采购合同以及监理委托合同规定的与监理工作有关的文件资料。2、质量保证体系施工承包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以自检为主的质量责任制。(1)施工承包单位应根据本工程的规模和复杂程度组建现场项目经理部,配备必要的项目管理人员,任命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等,并应具有相应资格和经历,持证上岗;(2)施工期间,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一般不宜变动,如有变动,应征得业主同意后重新办理任命或聘用手续,报项目监理部,并同时报市质量监督站备案,一般管理人员的变动报项目监理部备案;(3)承包人应根据工程特点制订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质量责任制,项目经理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工程质量负技术责任,其他管理人员对工程质量负相应的质量责任;(4)承包人应落实以自检为主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措施,从工程开工条件的自审,施工过程中的自查、复核,到各分项工程完成后的自检与评定,技术、质量问题的处理等均必须责任到人;(5)项目管理部有关人员应密切配合监理人员进行工作,并按监理工程师要求及时办理有关报审、报验手续,所有填报的资料必须及时、真实、可靠、规范,并有相关人员签字;(6)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试验、检测、计量、测量仪器和设备,仪器和设备应经事前标定和定期鉴定。3、开工申请施工单位应填写《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备齐附件并报审,提供工程项目总进度计划并报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并报审、施工测量定位放线记录并报审。在上述施工准备工作就绪的情况下,填报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由监理单位总监审核批准,未经批准,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开工。3、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报审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需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同意盖章后在工程开工前办理申报手续;施工方案需经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在该分项工程开工前办理申报手续。3、2人员资质报审施工单位应在开工前提供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的职业资质证书和简历。施工主要管理人员应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试验员等人员,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安全B证。3、3施工放样的报验工程项目的平面控制网、水准点,建筑物的测量定位,基础、楼层的轴线、标高,垂直度控制测量、沉降观测等,承包人应及时办理报验手续,未经监理工程师复验,不得进行后续工序施工。3、4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进场报验(1)承包人应在承包合同签订后于材料进场前一周内提供材料需用量计划,并于每月底报送下月材料供应(进场)计划;(2)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订货前,施工单位应向监理部办理申报手续,填报,并提供生产厂家的资质证明(实行生产许可和准用管理的产品应有生产许可证和准用证,外地产品应有注册手续等)。(3)材料的试验(含砼、砂浆试块、焊接)实行见证制度,即施工承包单位现场试验负责人在监理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共同取样、送检,现场试验负责人应在试验报告上签字,监理人员见证;监理人员也可单独取样,进行抽检。(4)施工单位应做好材料、构配件的运输、存放和保管,防止污染、变质和损坏,使用前应进行核查,如有质量问题应向监理部报告,经试验或鉴定后方可使用。(5)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一律不准使用,并不得存放在施工现场。五、工程使用材料检查:使用于工程的原材料,应提供原材料的质保书,并根据原材料检测要求进行抽样复试。抽验材料必须先验后用。不符合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购配件不准使用于工程。见证取样及送检详见《见证取样及送检计划》。六、质量控制的主要程序与要求1、工序报验:贯彻谁施工谁负责的工作原则。施工单位应切实加强管理,建立健全质量管控工作的管理网络。施工过程中,应坚持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不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原则,实行分部、分项工程及工序检验批报验制度。上道工序完成后,由施工单位进行自检、互检、专职质量员检查,认为合格后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到现场会同检验,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并签字认可后方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1)每道工序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办理工序报验手续,填报工序质量报验单并附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自检评定表。(2)凡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统一表式中的有关验收项目,工序报验时尚应附有关验收记录表以及有关资料。(3)每道工序须经监理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凡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应进行整改或处理,处理合格后重新办理报验手续,未经报验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4)隐蔽工程完成后,先由施工单位自检,自检合格后填报工序报验单、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单和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单,报现场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如下列工序:1、回填土之前2、浇捣混凝土前3、作防水层前4、管线覆盖前等,未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同意,不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不准进行隐蔽工程覆盖。(5)浇捣混凝土前,施工单位必须填报混凝土浇灌申请报告,未经总监或总监代表签署混凝土浇灌令,不准进行混凝土浇捣。(6)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不准进行承重模板的拆除工作。(7)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图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和自检。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监理人员除巡视和平行检验外,将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施工方案的情况。2、分部项工程的验收与质量评定:工程验收评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宁波市的有关的地方法规,以及施工图纸进行检查、评定。(1)分项工程(包括现场制作的构配件)完成后应办理分项质量的评(认)定手续,并附有关资料,经监理工程师抽检和认定;未经验收和评(认)定或不合格的分项工程不计算工程量;(2)隐蔽工程应在工程隐蔽前办理验收手续,未经验收不得自行隐蔽。(3)地基基础、主体、屋面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分别将有关资料交监理部审核,再报请质监站核验。3、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的程序(1)单位工程竣工前,施工单位应组织内部验收,在合格的基础上填报竣工验收报告,并同时将竣工验收资料交监理部核查;(2)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进行初验。①监理单位主持预验收,并提出预验收报告;②建设单位主持初验会议;③施工单位对质量上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和处理,处理完成后报请监理工程师复验;④填报单位工程质量核验申请表,报请市质监站核验质量等级;(3)业主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4、关于监理通知的回复(1)监理工程师所发出的工程联系单、通知单、指令单、备忘录内容,施工单位应重视,监理工程师发出的通知单及指令单,施工单位应及时填报指令回复单。(2)对于施工承包人的不规范施工行为,监理工程师有权发出监理通知,施工单位应认真按通知的要求进行整改,处理完成后应填报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报监理工程师进行复查,拒不整改或多次整改达不到要求的,总监有权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发出工程停工令,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七、进度控制的主要程序及要求:1、施工单位应根据合同要求编制详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向监理部提交报审表,作为控制性计划和检查考核的依据。2、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根据进度计划实施情况,按总工期的要求及时编制月进度计划,填报月进度计划报审表;(必要时编制周进度计划)3、因非自身原因(如:不可抗力事件)而发生工期延长的,可提出延长工期申请,但必须提出充分的理由和计算依据。八、工程变更:1、由于原设计图纸差错、疏漏、设计不合理或使用功能的改变、增减工程量,或施工工艺的改变、材料的代用等需要变更设计的,均应办理设计变更手续。工程所有变更必须及时签字盖章,并符合招投标文件要求;变更资料格式、份数必须符合相关审核制度。2、所有设计变更均必须以业主通知单转发至监理部,再以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方式发给施工承包单位,承包人在接到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后,应按设计变更要求实施。3、承包人提出设计变更的,经总监审查,报业主同意,由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变更,以业主通知单转发至监理部;未经同意,承包人不得自行向设计人员办理设计变更事宜。4、承包人如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等有重大改变,应办理工程洽商手续,经监理、业主签字同意,并重新办理报审程序后,方可按此施工,未经洽商同意不得自行变更,凡需变更设计的应办理设计变更手续。5、未办理变更手续、或手续不全,承包人不得擅自变更,否则不予验收,不予工程计量。九、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建筑法》第四十五条中强调指出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业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建筑施工用的大型施工机械(如塔式吊机、井架)必须在有关安全检测机构验收合格并发放合格证书方可使用。操作人员必须有相应的操作上岗证。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有持证的专职安全员进行督促检查,有安全生产的宣传气氛,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对于“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的使用和“四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的防护遮拦以及建筑物的临边围护特别要加强检查。对于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统一布局、统一安排,有专人负责。悬挑脚手架和模板排架支撑要通过计算审核而定,必要时组织专家论证。现场专职安全人员应根据有关规定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加强控制,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指出,督促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十、落实文明施工,创建标化工地:施工单位应以文明施工检查细则为要求,建立健全管理网络,做到有专人负责检查督促,施工现场标牌齐全,门卫上岗。道路畅通,硬化处理,材料按总平面图布局堆放整齐,机具设备整洁完好,施工时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建设单位(盖章):监理单位(盖章):施工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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