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企业名称临沂悦高商贸有限公司住所(经营场所)涑河城邦香港城阿里巴巴淘宝村1号楼2单元1215室房屋权属□自有租赁□转租军队、武警房地产□是□否房屋性质□工业或商用□住宅□其他本申请人作出如下承诺:1、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和有关附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件与原件一致。2、住所(经营场所)不属于违法建筑、危险建筑等不能用作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的房屋。3、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在住所(经营场所)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取得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后再开展相关经营活动。4、自觉接受国土资源、规划、城乡建设、城管执法、住房保障管理、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卫生计生、公安、环保等审批监管部门对企业住所(经营场所)应当具备特定条件,或者利用非法建筑、危险建筑、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企业因上述问题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后住所(经营场所)发生变动的,及时依法办理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备案手续,5、自觉接受工商登记机关对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情况的监督管理,并承担因住所(经营场所)的实际情况与工商登记不相符、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登记以及违反本承诺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申请人(盖章):年月日注:1.本文书适用于市场主体办理设立登记、住所变更登记及分支机构登记。2.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设立登记时,本承诺书由全体投资人签署(投资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投资人为企业的由该企业加盖公章);申请住所变更登记时,由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加盖公章。3.个体工商户申请设立登记、住所变更登记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签字。4.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设立登记、住所变更登记时,由隶属企业加盖公章。5.根据实际情况,在房屋权属和房屋性质栏的□中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