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临时工聘用合同书甲方:乙方:经乙方向甲方申请,甲方行政会研究决定,招聘乙方为中河口中镇中学食堂临时员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一、食堂临时员工职责1、必须坚持优质服务,做到热情、周到、文明、师生满意。2、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准时开饭,上班时间不准擅自离开,有特殊情况要请假批准,不做其他与学校工作无关的事。3、执行《食品卫生法》,主动搞好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杜绝食物中毒和疾病传播。⑴各种炊具、餐具应根据不同的情况特点,按不同的要求认真做好清洁、消毒工作,确保食品卫生安全。⑵食堂物品按规定地点摆放,做到整齐有序。⑶注意个人卫生,做到五勤,勤洗手、勤洗澡、勤理发、勤换衣、勤剪指甲。上班时间统一穿工作服,戴工作帽,服装整洁。⑷主动阻止无关人员进入操作间,维护学校利益和学生安全。4、配合食堂管理员制定好菜谱,做到荤素搭配齐全,营养结构合理。5、爱护公物,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操作、使用食堂的设施、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领导尽快加以解决。6、配合学校做好饮食、卫生安全宣传教育,并协助维持好学生的用餐秩序。7、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为了避免嫌疑,不得携带水桶、编织袋等可以携带物品的器具出入食堂。不开小灶,不将食堂饭菜及其他物品带出食堂,一经发现,将罚款50—100元,发现两次以上者,坚决予以辞退。8、学校食堂只有公共财产,不得将私人食品带入学校食堂,否则只能视为学校食品。9、服从学校管理,完成本职工作和食堂管理员安排的其它临时工作,全体成员做到分工协作,共同完成食堂任务。10、有事必须请假,不无故旷工,如有事请假,自己请人,经团长许可后代班,学校不负责请人任何费用。11、不准中途辞工,如随意辞工,将停发应得工资,作为学校另请工人的补偿。二、食堂临时员工待遇1、实行聘任制每期签订一次聘用合同。合同到期聘用关系自动解除。售后不再与学校产生劳动纠纷和经济补偿。2、工资每日为60元(含相关补偿),社会保险自己办理,工资按月结算发放。春节开工、端午节、中秋节补助按学校传统,其它节日不享受补助。如有加班,按日工资标准计算,寒暑假不享受工资待遇。3、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患病药费自理。4、临时员工不严格按照安全操作程序,不正确使用设施设备而受伤的,自己承担责任,学校不负责医疗费用。三、聘用合同的就更、解除、终止(一)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1、食堂员工对学校管理规章如不能遵守,工作不负责任,完不成本合同所规定的工作或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学校有权及时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责任。2、乙方因疾病不能按时上岗。3、订立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1、严格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损害单位经济权益,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2、旷工时间超过一天的;3、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威胁单位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4、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5、依靠健康证明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甲方的;(三)合同期内,乙方要求违约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解除合同时间从甲方同意之日计算。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有效期: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2月3日。甲方签字(签章)乙方签字: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