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按摩师(四级)教学大纲一、说明(一)本培训大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1993年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按摩师)为指导和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沪劳保技发(2001)25号文件,并结合上海地区按摩的实际情况和近年来按摩的新发展作了必要的提升。主要调整内容如下:1、为了提高按摩师的中医理论基础知识,除了按摩基础理论以外,增加了中医基础知识(阴阳学说、五行学说、气血津液、精气学说、藏象的基本概念与内容)[X]2、在人体解剖学方面,除了运动系统、循环系统和神经系统以外,增加了呼吸系统、消化系统和内分泌系统和泌尿系统的内容。3、根据按摩市场的发展和需求,高级按摩师除了掌握全身操作以外,根据宾客的需要,要求掌握各部位的按摩操作[X]。4、要求学员掌握在中级的模块基础上(指压按摩、足部按摩模块),还增加了美容按摩和运动按摩的模块[X]。5、按摩师根据中国按摩的特长,要求掌握或者在推拿医师的指导下,对十五种不适症的按摩进行处理。6、结合按摩手法生物力学的特点,要求了解推拿手法测试仪以及熟练地掌握三十种以上按摩手法和复合手法的运用。7、为提高按摩师的实际经营管理能力,增加了按摩场所的管理与经营课程。(二)在培训教学过程中,应尽可能采用模型、投影、录像、VCD等现代化的教学手段,逐步推广采用计算机辅助教学(CAI)。二、培训目标通过培训,使学员在初级按摩师的知识基础上,了解中医基础理论(阴阳五形学说),全面了解经络与解剖基础知识与按摩发展史,以及作用原理。掌握按摩师必要的按摩技能,熟练运用按摩基本手法完成不同部位的按摩操作。此外,还要求除了中级按摩师的指压按摩、足部按摩的模块以外,还要求掌握美容按摩、运动按摩以及十五种不适症的按摩处理。在理论和技能两方面都达到国家规定的中级按摩师职业标准水平。经社会化鉴定合格者,取得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中级按摩师职业等级资格。三、模块设置和培训要求根据培训内容的类别及相互的关联程度,按照理论知识与操作技能一体化的原则,设置培训模块。模块1按摩基础使学员熟悉按摩师的职业道德与岗位规范、按摩发展简史和作用原理、配制介质、中医基础理论知识(阴阳学说、五行学说、气血津液、精气学说、藏象的基本概念与内容)[X]以及能正确掌握30种以上的按摩手法(进一步掌握振法、扳法和一指禅偏峰推法的运用和复合手法的运用以及按摩手法的生理力学原理)并掌握手法测试仪测定滚法、一指禅推法等手法的各项指标[X]。模块2人体解剖学基础了解人体解剖学,重点掌握运动系统、循环系统的组成与功效,了解消化系统、呼吸系统、内分泌系统和泌尿系统的组成与功效。熟悉植物神经系统与神经节段学说,熟悉全身主要动脉的体表投影、摸脉点和按压止血部位,熟悉淋巴循环,了解内分泌系统,了解面部的肌肉、皮肤结构。模块3经络腧穴学基础掌握经络学说的定义、十四经脉的循行分布以及常用腧穴的定义、发展、定位方法和防治作用等,熟悉十四经脉的循行、关系、病候以及防治,并了解多媒体点穴仪的原理与作用[X]。模块4各部位按摩操作使学员能够熟练掌握一套全身性按摩操作程序以外,还应掌握各部位(头面部、颈项部、腰背部、肩与上肢操作、臀与下肢操作、胸腹部)按摩操作[X]。模块5不适症的按摩处理学员应在中级按摩师的基础上,能够根据宾客的需要运用按摩技能在按摩场所进行常见不适症的表现和掌握按摩处理,并达到宾客满意的效果。模块6美容按摩与运动按摩使学员能够根据宾客面部的解剖结构和皮肤的生理功能,掌握一套以轻快、柔和的手法进行面部美容按摩操作程序,以及能够根据运动按摩的要求运用按摩技能进行运动按摩操作(运动前按摩、运动间隙按摩、运动后按摩)内容[X]。模块7按摩经营管理使学员能够有组织、管理和经营按摩室的工作能力并能用简单的外语接待宾客。模块8按摩器械使学员能够熟练使用、保养、维修按摩器械。四、模块课时分配表序号模块课时合计理论实训1按摩基础10102人体解剖学基础2010103经络腧穴学基础3010204各部位按摩操作4010305不适症的按摩处理2010106美容按摩与运动按摩2010107按摩经营管理20208按摩器械1010总课时1608080五、设施条件与师资条件(一)设施设备条件教室安静,采光、通风条件良好。有必要的教学设备、教具模型、图表及数量足够的按摩床、按摩器械、材料等。(二)师资条件培训教师应具有足够的按摩专业知识、熟练的按摩操作技能,应具有教学经验。培训高级按摩师的教师应具有按摩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资格,或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六、培训方式方法建议在培训教学过程中,应尽可能采用模型、投影、录像、VCD等现代化的教学手段,逐步推广采用计算机辅助教学(CAI)。应保证足够的按摩操作技能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