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工程项目审核验收程序与要求一、总则1、为加强锅炉工程项目审核验收管理,规范审核批准程序,统一要求,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安全,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工程项目所涉及的技术标准规范等制订本文件。2、本文件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承压的蒸汽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和出水压力大于0.1MPa的承压热水锅炉。本文件仅涉及锅炉安全监察方面的审核程序与要求,其他方面对工程项目另有要衣的,从其规定。二、锅炉房平面位置审批的程序和要求1、申报和审批程序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建盖锅炉房报告→劳动部门审核送审资料(必要时进行现场勘察)+劳动部门签发《锅炉房平面位置批复》→资料存档。2、要求(1)建设单位应提供进审资料:(a)、关于申请建盖(改造)锅炉房的报告:内容应包括锅炉房建设原因、用途、锅炉、水处理等主要设备选型情况,锅炉房及周围环境需说明的情况等。(b)、锅炉房平面位置图(应注明与其它建筑物的距离)。(c)、锅炉房内设备平面布置图。(d)、锅炉设备热力系统图(水汽工艺管道系统图)。(2)劳动部门审查要点:(a)、蒸汽锅炉房应符合(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八章的有关要求。(b)、热水锅炉应符合《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十章的有关要求。(c)、有机热载体炉应符合《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要求。(d)、锅炉房设备平面布置应合理、便于操作、维修和安全管理。(e)、热力系统设计应合理,符合安全要求。(f)、锅炉附属设施的选型、位置、布置等符合看关法规、标准规定。3、签发批复劳动部门在审查核实锅炉房符合《规程》及有关要求后,签发《锅炉房平面位置批复》。4、资料存档将一份《批复》和建设单位申报资料存档。三、锅炉安装开工报告审批程序和要求1、申报和审批程序安装单位申报开工→劳动部门审核→劳动部门签批开工报告。2、要求(1)承担安装工程的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申报开工。(a)、锅炉出厂资料:包括锅炉产口质量证明书、产品监检证书、总图、本体图等。(b)、《锅炉安装许可证》(副本)(c)、《锅炉安装质量证明书》(表四以前应填写完成)。(d)、锅炉房平面位置批复。(e)、其它与锅炉(锅炉房)安全有关的资料。(2)劳动部门审核要点:(a)、锅炉房是否经过审批,查证批复。、(b)、锅炉专业安装队安装许可证级别是否适应开工工程安装,安装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c)、锅炉产品出厂资料:锅炉出厂资料是否齐全,产品是否经过当地劳动部门授权的锅检所监检。总图、本体图上是否有当地省级机械部门审批,省级劳动部门备案印鉴。(d)、锅炉基础验收合格;查证《安装质量证明书)表三。(e)、设备开箱检查清点符合要求,查证《安装质量证明书》表四。3、签批开工报告在上述审查符合要求后,劳动部门在(锅炉安装质凰证明书)表一上,签注意见,批准开工,并委托昆明市锅炉检验所对安装质量进行监督检验。4、暂存《锅炉安装许可证》(副本),工程总体验收后归还。四、锅炉总体验收及使用登记的程序和要求锅炉安装工程竣工,安装单位经自检合格,出具《锅炉安装质量证明书》,市锅炉检验所出具《锅炉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报告书》后,可以进行锅炉总体验收。锅炉总体验收由锅炉使用单位组织。锅炉使用登记手续由锅炉使用单位申请办理。1、程序资料清理准备→现场总体验收(填写《锅炉总体验收记录表》、签发《锅炉总体验收意见通知书》见附件一、二)→使用登记办证→资料存档。2、要求(1)验收审查资料(见附件三)(a)、出厂资料审查:锅炉产品出厂资料应符合《规程)第二章要求。设计是否经省级机械部门审批、省级劳动部门审查备案。锅炉产品出厂前是否经当地劳动部门委托的检验机构监检。(b)、安装资料审查:安装资料及有关技术文件是否齐全完整,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报告提出的问题是否己处理。(c)、使用管理资料审查:锅炉房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司炉工、水处理人员数量是否满足,是否持有有效操作证上岗。(2)现场总体验收(a)、检查锅炉房现场:检查锅炉状况及安装是否符合《规程》和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b)、对《锅炉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报告)中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c)、对锅炉设备性能、水处理效果进行抽查。(d)、检查核实规章制度制订和执行情况。(e)、填写《锅炉总体验收记录表》,签发《锅炉总体验收意见书)。3、锅炉使用登记审查办证在《锅炉使用登记卡》上记录审查情况。在《锅炉登记表》和《锅炉登记卡》上填写劳动部门审查发证意见。编号、填写《锅炉使用登记证》。4、资料存档将《锅炉总体验收记录表)《锅炉总体验收意见通知书)及处理记录,《锅炉使用登记卡》各一份存档备查。五、锅炉重大修理改造审批的程序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锅炉重大修理为:锅炉本体受压元件的更换、挖补、补焊、补胀、胀接改焊接等。重大改造为:改变锅炉燃烧方式、改变锅炉工作参数、涉及锅炉受压元件的改造、重大结构更改等。锅炉重大修理方案由承担锅炉侈理的单位在经锅炉使用单位同意后送审。审批的程序和要求如下。1、程序资料审查→签署审批意见→资料存档2、要求(1)应报送审查的资料:(a)、锅炉修理改造方案。(b)、《锅炉佳理改造许可证》(附件四)(c)、有关锅炉的技术资料(包括锅炉出厂技术资料和其它有关修理改造的资料)。(d)、锅炉技术检验报告。(2)审查要点(a)、送审资料是否齐全。(b)、《锅炉修理改造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级别项目是否适应修理工程。(c)、主要修理改造人员(焊工、胀管工等)是否适应修理工程。(d)、修理改造方案是否合理,是否符合《规程)和有关技术标准要求。3、签署审批意见经审查、符合以上要求的,可签暑审批意见,并委托市锅炉检验所对修理改造质量进行监督检验。签署的《修理改造方案》甲、乙方、劳动部门、锅检所各一份。4、资料存档将一份签署审批意见的《锅炉修理改造方案)存档。六、低压锅炉化学清洗方案审批的程序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低压锅炉化学清洗应审批的方案指低压锅炉酸洗时的化学清洗方案。低压锅炉化学清洗方案由承担锅炉化学清洗的单位送审。审批的程序和要求如下:1、程序资料审查→签暑审批意见→资料存档2、要求(1)应报送审查的资料(a)、《低压锅炉化学清洗许可证》。(b)、锅炉化学清洗方案(在《云南省低压锅炉化学清洗业务申报和质量证明书)中填写,一式四份。(a)、锅炉检验报告或锅炉水垢情况。(d)、与锅炉清洗有关的其它资料。(2)审查要点(a)、审批依据《低压锅炉化学清洗规则》、《云南省低压锅炉化学清洗管理暂行办法》(b)、送审资料是否齐全。(c)《低压锅炉化学清洗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级别是否适应清洗工程。(d)、化学清洗方案是否正确合理。(e)、清洗人员是否适应工程祷要。3、签署审批意见经审查,符合以上要求的,可签署审批意见,并委托市锅炉检验所对清洗质量进行监督检验。签署的《锅炉化学清洗方案》甲、乙方、劳动部门、锅检所各一份。4、资料存档将一份签署审批意见的《锅炉化学清洗方案)存档。七、锅炉工程设计施工中附属压力管道的审批、验收程序与要求锅炉工程设施中包含的锅炉房外部蒸汽管道、燃气管道及设施等压力管道的设置、安装开工、竣工验收程序与要求,按照《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工程项目审核验收程序与要求》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