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频繁发生的富士康员工死伤事件,考验的不仅是富士康的“用工制度”、应对传媒的能力,更是深圳警方的办案速度、家属及公众的知情权和耐心。编者的话这已经是3月内发生的第三次死伤事件。深圳龙华,富士康在内地最大的代工厂内,惨剧接二连三在发生。2009年3月29日凌晨3时许,深圳市宝安区龙华富士康科技园一名23岁湖南籍男性富士康员工从宿舍楼上坠下,当场死亡。据称事发当时还有另一名员工也随该男子一起跳下身受重伤,目前正在抢救中。此前的3月11日晚9时许,一名20余岁李姓富士康员工在富士康龙华基地“坠楼身亡”,警方仍在调查死因;3月17日上午8时许,富士康女工田玉从宿舍楼跳下“坠伤”。是什么让富士康接二连三发生惨剧?其中到底隐藏了什么不为人知的故事?《中国经营报》记者深入案发现场深圳龙华一周有余,力图通过揭示富士康的运营机制探寻企业意外事故频发的深层原因。一线调查一个月内3例员工死伤事故富士康疑云:争议的“猝死”证明3月下旬的深圳市宝安区,天气乍暖还寒,马路两侧常见的杨桃已开始换上新绿,还有的开出了鲜红的小花。但一些更鲜活的年轻生命却在这个3月走向了尽头。2010年3月29日凌晨3时许(记者与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油松派出所核实时间),富士康科技集团(下称“富士康”)深圳市宝安区龙华基地一名23岁刘姓湖南籍男员工“坠楼身亡”。这是3月份以来富士康龙华基地曝出的第3例死伤事件。这也是2010年以来富士康深圳基地曝出的第4例“跳楼”案。这还是2009年7月富士康25岁员工孙丹勇“跳楼自杀”后的第5例“跳楼”案。此前,3月11日晚9时许,一名20余岁李姓富士康员工在富士康龙华基地“坠楼身亡”,警方仍在调查死因;3月17日上午8时许,富士康女工田玉从宿舍楼跳下“坠伤”,目前躺在龙华人民医院(下称“龙华医院”)ICU(IntensiveCareUnit,重症加强护理病房)。“病人情绪很不稳定,虽脱离了最危险期,但恐怕要截去下肢。”3月29日,龙华医院ICU李姓主任阻挡了欲进行探视的《中国经营报》记者。院方仅允许田玉的直系亲属每日下午探看一次。更早的1月23日,年仅19岁的富士康河南许昌籍员工马向前,在樟坑径村的观澜富士康分厂华南培训处(下称“富士康观澜基地”)身亡。负责调查此案的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松元派出所(下称“松元派出所”)出具的函称,马向前系“生前高坠死亡”。1还是23月29日,龙华富士康员工跳楼的消息最早见诸天涯社区的“天涯杂谈”频道,该频道同时也是马向前家属发布消息的“主阵地”之一。当日9:30,网名为“yp880928”的网友在天涯网站发布消息:“2010年3月29日凌晨4点,位于深圳市龙华镇富士康科技集团,F3基地当晚同一时间2名富士康员工在同一时间跳楼。”消息一出,即引起了大量网民注意。截至3月31日,浏览量已超过41万次,回帖2500多。消息也引发了富士康及当地警方的关注。当天陆续有媒体向其致电询问消息。“中午开始,就不断有媒体采访。”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油松派出所(下称“油松派出所”)案件队副队长李勇军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油松派出所是距离富士康龙华基地最近的公安机构之一。李勇军透露,事故发生时,大概是凌晨3:30。接到110报警后,油松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经刑警大队了解和法医初步检验,死者姓刘,23岁,富士康男性员工,湖南娄底人,现已通知其家属,”李勇军称,“可以确定讲(跳楼者)是一名员工,而非两名。”就此,《中国经营报》记者试图从龙华医院得到印证。“今天早上120接到电话后,即赶往富士康。但120到达时,病人已死亡。”龙华医院医务科主任詹又佳称,具体死因不清楚。但《中国经营报》记者调查发现,时间顺序上,油松派出所的说法与龙华医院的说法存在矛盾。李勇军称110接警电话为3:30,油松派出所距离富士康龙华基地不超过2公里,10分钟内基本可以到达,但“到达现场时,救护车都走了”。李所称的现场为“宿舍楼下”。而詹又佳查询龙华医院120接诊电话时间为4:37,120急救车4:47到达“富士康医务室”,病人已死亡无需急救。显然,在到达时间的先后顺序、到达地点上,油松派出所和龙华医院的描述并不一致。在跳楼者到底是1人还是2人的问题上,2010年3月30日8:57,“yp880928”再次登录天涯,发布消息称,“各位网友大家好,事情是真是(的),当晚我上晚班,被保安没收场牌了,警告我说不准说出去,不然整死我,不是我不想那(拿)证明,哥儿们真怕,富士康也是(有)私下打手啊。”截至本报发稿,“yp880928”未再登录天涯,其登录天涯的最后时间为2010年3月30日9:39。“跳楼”悬疑事实上,不仅是3月29日的刘姓死者死因未明,疑点不少;1月23日发生于富士康观澜基地的马向前死亡事件,家属同样有诸多疑问得不到解答。3月23日下午,获悉马向前第二次尸体解剖的结果已由上海寄出,马丽群前往松元派出所查询。马丽群是马向前的三姐;马向前1月23日约凌晨4:30在富士康观澜基地身亡,由松元派出所负责查办。在等待了两个多小时后,马丽群见到了外出开会归来的松元派出所所长刘斌。“目前还没有收到,收到后会通知家属。”刘斌的答复再次让马丽群失望。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2月25日受松元派出所和马向前家属委托,在深圳市公安局法医检验中心(下称“法医中心”)对马向前进行了第二次尸体解剖。之所以需要进行第二次尸体解剖,根源在于马丽群们对于松元派出所前三次处理结果的“不满意”。《中国经营报》记者3月25日在法医中心看到,墙上的《深圳市公安局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公开制度》介绍“鉴定人权利与义务”时称,“鉴定人享有充分了解案情,要求委托鉴定主体提供与鉴定有关的详实材料,对弄虚作假及隐瞒真相或不配合检验的,拒绝或中止鉴定、申请回避,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但马丽群等得到的第一次尸体解剖结论仅为简单的“马向前系生前高坠死亡”10个字,没有任何解释。而对于马丽群为何迟迟不立案的追问,刘斌称,“生前高坠死亡”表明不是刑事案件,无需立案。4月1日,马向前家属终于接到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松元派出所的电话通知。下午3:00~5:00,家属接到两份材料,一份是《鉴定结论通知书》;一份是不予立案的通知。家属仍表示不满,提出将二次尸检录相进行公开,对此刘斌称:“会议的全部过程已有录像,到时候可以查看。”“深圳速度”马慧(马向前的大姐)、马丽群提出的诸多疑问当然不止上述那些,其他包括众多目前无法得到警方回应的疑点。“尸体解剖前,我们曾提出聘请外省法医到场的申请。但2月10日晚上通知我们尸体解剖,我们准备从家乡河南省聘请的法医,恰好赶上河南大雪,根本没办法在2月12日9点赶到深圳,因此,2月12日的解剖是深圳警方自己选的法医。”马丽群说。除此之外,马向前第二次尸体解剖前,马家曾提出了三个条件:1.要请外省的法医在解剖现场全程观看(需提前两天通知我们家属马向前尸体鉴定时间和地点,以方便法医来深圳)。2.家属用两台摄像机全程摄像。3.允许媒体现场监督。但2月25日的第二次尸体解剖,仅第一个条件得到满足,且司法鉴定所为宝安分局代为决定和聘请。事实上,亦不独有马向前的家人对事情发生的原因和后续进程存在诸多疑问。“3月14日还是15日,女儿还在电话里给我们说,爸爸妈妈放心,我在这里‘怪好’的,不用担心,可17日8:00就发生了孩子跳楼的事。”3月29日,田玉的父亲田建党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他们来到深圳快两周了,虽然非常着急,但目前没有任何结论。富士康方面的做法是,帮田建党等代租了旅馆,让其住在龙华医院附近的腾泰宾馆。马子善(马向前父亲)一家也是如此,马向前死后,富士康即帮马家代租了观澜镇的和平商务旅馆,每日三餐送饭。一直密切关注此事件的业内资深律师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富士康的做法一方面是安抚家属,希望时间延长后消磨家属追查的决心;另一方面,因为不同死伤者家属均处于不同位置,大家无法联合起来要个说法。至于代租费用,很可能在未来涉及赔偿时从赔偿费中扣除。和平商务旅馆工作人员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富士康的工作人员每天都开发票,以至于刚进3月下旬,该宾馆已没有发票。3月29日下午,《中国经营报》记者在富士康龙华基地正门等了近2个小时,对方媒体工作人员先是称没有收到采访传真,无法接待。本报记者于是在中午发过传真后第二次发出传真,对方称已收到,会由专人给予接洽,但到目前为止,未接受采访。3月30日上午,《中国经营报》记者来到深圳公安局宝安分局进行求证。除了紧闭的大门和外面巡逻的警犬外,该局亦未接受本报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