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十一五”慈善工作总结及“十二五”慈善工作谋划“十一五”慈善工作总结“十一五”时期,我市慈善事业快速发展,取得了帮扶困难群众、支持社会发展的显著成绩,积累了培育发展慈善事业主体、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的宝贵经验。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进一步完善慈善捐赠管理制度。比如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市委、市政府向各地、各单位,发出了《关于组织开展向四川地震灾区捐赠活动的通知》,统一协调各项捐赠工作。为保证捐赠活动健康有序开展,向各地、各单位发了《关于规范抗震救灾募捐工作的函》,规范慈善捐赠的办理程序。并且市民政局、监察局、审计局联合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个接收捐赠组织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捐赠款物的接受、分配、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市、区县审计部门加强对募捐款物接受及管理的审计,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审计结果。市民政局、市慈善协会、市红十字会等接收社会捐赠的单位定期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等媒体向社会公告每笔捐赠数额及慈款流向,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公益慈善组织日益完善。各区县都成立了慈善协会,配备办公人员,将慈善捐赠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范围。以公益慈善为宗旨的社会组织得到健康发展。三是慈善事业不断拓展。慈善事业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在支持教育、科技、环保、体育、文化艺术、新农村建设、公共设施建设等方面拓展2延伸。无论是社会捐赠总量,还是具体慈善行为的覆盖,都创造了历史新高,五年社会捐赠款物合计超过5000万元。四是社会志愿服务热情高涨。注册志愿者已达5多万人,无论是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等重大活动,还是汶川特大地震、玉树特大地震、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等抗灾救灾前沿,我市志愿者都积极参加。五是慈善事业服务和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市民政局明确了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职能机构。采取公益慈善组织在民政部门直接登记、推进公益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加强资金支持和项目扶持、创新慈善募捐载体等多种方式,加强了对慈善事业发展的支持与管理。“十一五”期间我市慈善事业发展还存在“慈善捐赠总量与人均捐赠数量相对较少,公益慈善组织自身能力与承担的社会责任不相适应,慈善事业专业人才与公益慈善组织发展需求不相适应”等问题。“十二五”慈善工作谋划一、加快发展慈善事业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主要工作目标(一)总体要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扶贫济困、乐善好施”为宗旨,以困难群众基本需求为导向,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慈善事业的积极性,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推动、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广泛参与、慈善组织自主运作”的慈善工作格局,推动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在全市努力形成慈3善理念深入人心、慈善资源合理利用、慈善资金较为充裕、救助能力不断提高的慈善事业发展新局面。(二)基本原则1、以人为本,扶贫济困。充分体现慈善事业的公益和互助性质,有针对性地开展面向困难群体的服务和救助,使之成为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补充。2、政府推动,社会协同。建立健全慈善事业发展的激励和保障机制,从政策、资金、服务等方面加大政府推动和支持力度。同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有效整合和配置社会资源,形成共同推动慈善事业的整体合力。3、民间运作,志愿参与。培育民间慈善公益组织,优化运作机制,逐步实现慈善事业民间运作,良性发展。捐赠行为由捐赠人自主实施,尽力而为,量力而行。4、规范管理,公开透明。积极探索各种有效的规范化管理方式,加强行业自律,提高社会公信力,确保慈善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三)主要工作目标1、广泛传播慈善文化。普遍增强公民的慈善理念、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慈善潜能得到激发,普遍认同并参与慈善活动,基本形成慈善事业高尚的社会氛围。2、扩大慈善资金规模。全市慈善资金规模逐步扩大,年人均慈善公益捐赠逐年提高;有捐赠行为企业要积极设立冠名基金。不断拓宽慈善募捐渠道,使慈善事业筹资方式多样化、市场化。形成长效捐赠机制,做大慈善资金规模。3、组建慈善志愿者队伍。鼓励建立慈善志愿者协会,同时4建立志愿者服务制度。慈善志愿服务领域不断拓展,志愿者服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慈善志愿服务体系基本形成。4、健全慈善组织网络。形成比较健全的市、区县、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四级慈善组织,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满足困难群众需求、与社会救助体系相衔接的慈善事业服务网络。二、建立和创新慈善事业的工作机制(一)募集机制。慈善资金募集是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要坚持多元化、多渠道、多形式募集慈善资金。市、区县政府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实施政府财政投入机制,不断扩大政府扶贫帮困基金规模;建立企业冠名基金,充分发挥企业的主渠道作用;坚持一年一度“慈善一日捐”活动,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积极建立、发展社区扶贫帮困基金,使慈善救助活动向社区延伸;在广泛发动基础上,提倡机关、企事业单位“节约一笔开支、捐出一天收入”,建立集体捐赠机制;适时提出慈善救助项目,组织慈善义演、义卖、义拍等活动,多渠道募集慈善资金。建立健全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慈善发展的机制,加大投入力度,推动慈善事业发展。整合慈善资源,慈善募捐必须由政府批准成立的慈善公益组织开展,除法律、规章、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任何渠道和形式自行发动、组织和接受社会捐赠,对于各种借用慈善募捐活动进行非法筹资的违法行为,会同公安机关进行严厉打击。(二)救助机制。要切实做到善款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专款专用,规范管理。探索完善经常性救助机制。建立扶贫帮5困基金、助学基金等;主动开展慈善赈灾工作;资助创办社会福利机构;发挥慈善志愿者作用,建设社区(村)“捐助站”以顺应民众“面对面”、“实打实”实施慈善救助的愿望;坚持所有救助活动纳入各级民政局和慈善机构的统一救助平台,保证政府政策性救助与各种慈善救助相衔接。(三)组织机制。慈善组织是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载体。要重视加强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村)慈善组织建设和工作人员的能力建设,积极推进慈善工作人员的职业化、专业化,努力建设一支境界高、素质好、能力强、乐奉献的慈善工作队伍,为慈善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支撑。三、切实落实发展慈善事业的各项政策(一)对慈善捐赠资金实行税前列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税务部门要积极落实国家对慈善事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引导作用,促进和支持慈善捐赠活动的开展,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用于公益性、救济性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前按规定扣除。(二)对发展慈善公益事业给予扶持。将社会慈善公益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基本建设计划中统筹安排建设;国土、电力、电信等社会各部门各尽其职,对慈善事业的发展给予必要的支持。(三)对慈善捐赠行为给予鼓励。积极鼓励和支持企业及个人参与慈善事业。在全市精神文明建设考核评比中,把是否参与慈善事业作为重要的评比依据之一,对有较大贡献的企业和个人,在同等条件下应予优先考虑。重视推荐社会责任心强,6对慈善事业发展有较大贡献的企业法人代表或个人在慈善总会中任职。建立政府表彰和社会表彰相结合的奖励制度。定期评比表彰在赈灾、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助学、助医等公益慈善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机构及项目。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慈善公益活动,在全社会形成支持、参与慈善事业的良好氛围。四、强化慈善组织内部管理,提高社会公信力(一)积极探索行业自律机制。慈善公益行业要坚持“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携手发展、共建慈善”的行业意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对社会捐助工作和慈善公益机构的组织管理;各级审计部门要依法对捐赠资金和财政补助的工作经费加强审计监管,有效促进资金募集合法、运作安全。各慈善公益组织要将善款募集和使用情况定期向公众公布,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二)积极协调慈善公益组织,整合利用慈善资源。充分利用“慈善超市”、慈善救助热线等载体,汇总各类求助信息,整合各类慈善救助资源。认真落实全市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有关政策,加强慈善公益组织与政府相关部门的配合,合理调配发放各种救助款物,避免重复救助,提高救助的实效。五、加强对发展慈善事业的组织领导(一)高度重视慈善事业的发展。要充分认识发展慈善事业的意义,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推进;要研究制订符合慈善事业发展需要的规章制度,保障慈善公益组织依法建立、依法管理、依法运行;要进一步拓宽7慈善募捐渠道,推动慈善筹资方式的多样化和市场化;要采取有效措施,促进福利彩票发行,建立健全彩票公益金支持慈善事业发展机制。(二)广泛深入宣传慈善文化,强化民众慈善意识。加大慈善宣传力度,是提升慈善理念的有效途径和措施,是发展慈善事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要把慈善宣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列入年度计划,制定具体的宣传方案,宣传慈善工作开展情况和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要把推动慈善公益教育社会化、制度化、经常化、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共同推进慈善事业的发展。通过宣传引导,使更多的人了解慈善事业,更多的企业主动加入慈善事业,不断增强社会各界的社会责任意识,激发参与慈善事业的热情。在全社会努力营造人人关心、支持慈善事业的良好氛围。(三)社会各界、各部门主动配合,形成慈善事业工作合力。发展慈善事业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各级民政部门作为慈善事业的管理部门,要主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研究制定有关慈善公益组织的准入、退出、评估监督、公益产权转让等方面的制度,逐步规范慈善机构的性质、组织形式、运作程序,促进慈善公益组织依法、独立、健康发展;要探索创新慈善组织的工作制度和机制,加强对慈善基金的管理,增强运作透明度。(四)注重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法律法规和理论研究。深入研究慈善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发展慈善事业的新途径,制定促进我市慈善事业发展的法规规章,为发展慈善事业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为改革发展稳定和建设和谐城市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