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券代码:600717证券简称:天津港公告编号:临2010-009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六六六六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司六届一次董事会于2010年4月28日在天津港办公楼403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4月16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5名,董事黄力军、赵彦虎、赵明奎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书面委托董事田长松、李全勇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田长松主持。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形成决议:1、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一次董事会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选举田长松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李全勇先生为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⑴战略委员会:由4名董事组成,由董事长田长松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成员为副董事长李全勇、独立董事吕广志、独立董事韩传模。⑵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由独立董事李天力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成员为副董事长李全勇、独立董事韩传模。⑶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由独立董事李天力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成员为董事黄力军、独立董事韩传模。2⑷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由独立董事韩传模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成员为董事黄力军、独立董事李天力。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3、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一次董事会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聘任诸葛涛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4、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一次董事会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聘诸葛涛先生兼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5、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一次董事会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聘任王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郭小薇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6、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田长松董事长、李全勇副董事长简历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2009年度股东年会决议公告。附件1、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诸葛涛先生简历、公司董事会秘书王舰先生简历、证券事务代表郭小薇女士简历附件2、独立董事意见特此公告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3附件1、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诸葛涛先生简历、公司董事会秘书王舰先生简历、证券事务代表郭小薇女士简历诸葛涛先生:1962年1月出生,本科。曾任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计财部科长、计财部副总经理、董事,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计财部副部长、部长。现任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王舰先生,1970年4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天津市经济委员会主任科员、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天津平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辛迪佩尔(北京)服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港航研究中心研究员、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融资部总经理助理。现任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郭小薇女士,1973年4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天津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制办公室科员、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融资部副科长、科长。现任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融资部副总经理。4附件2、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管人员的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聘任公司副总裁、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1、公司六届一次董事会聘任诸葛涛先生为公司副总裁。我们认为:诸葛涛先生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相关决策、监督、协调能力,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2、公司六届一次董事会聘诸葛涛先生兼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我们认为:诸葛涛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会计理论专业知识和丰富的上市公司财务管理和运作经验,具备胜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的条件与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3、公司六届一次董事会聘任王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郭小薇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我们认为:王舰先生、郭小薇女士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能够胜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吕广志李天力韩传模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