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稽查骨干班交流案例汇编二0一0年十月-1-上海某化工有限公司信息化稽查检查预案一、案件来源根据松江区局信息化稽查的任务要求,对上海某化工有限公司开展2008-2009年度信息化专项检查。二、检查对象1.税务登记信息上海某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7月,位于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沪松公路2032号,主管税务机关九所,纳税人识别号为:310227703322823;法人姓名:颜连兴;联系方式:021-57625556,13818461603。经营范围:橡胶助剂及橡胶辅料(填充料)自产自销加工,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五金家电,建筑装饰材料,日用百货批发零售,润滑油零售。2、税种核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17%和13%,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2008年度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3、纳税申报情况2008年主营业务收入321165148.62元,主营业务成本315467620.40元,已缴增值税1643792.00元,已缴企业所得税59676.32元,已缴个人所得税14688.00元,已缴印花税2282.00元。2009年主营业务收入360534607.69元,主营业务成本信息化稽查骨干班交流案例汇编二0一0年十月-2-352951801.70元,已缴增值税1716183.92元,已缴企业所得税49081.11元,已缴个人所得税31557.00元,已缴印花税8167.00元。4、发票核定及购买使用情况该企业核定使用票种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十万元版。从购票情况来看,2008年基本上每月购买475份,2009年基本上每月购买775份,2010年基本上每月购买900份,用票量呈稳定增长趋势。5、企业概况通过互联网查询(企业主页),了解到:(1)该企业经营范围有胶原料、辅料(300多个品种),期货,房产,金融投资等,固定资产超过数亿元人民币。主要产品为天然橡胶、合成橡胶、进口橡胶、橡胶辅料等。在海南、云南拥有公司及加工厂,拥有标准胶生产线7条,年生产标准橡胶能力超过4万吨,此外拥有复合胶加工厂生产线4条,年生产能力超过1.5万吨。(2)该企业在筹备上市,目前在华东区成立了6家直属子公司,每家子公司独立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并分别配备大型仓储设施。三、查前分析1、增值税税负率信息化稽查骨干班交流案例汇编二0一0年十月-3-08、09各月增值税税负率比较0.00%0.50%1.00%1.50%2.00%2.50%123456789101112月份税负率08年各月增值税税负率09年各月增值税税负率2009年度税负率明显低于2008年度,波动趋势也存在较大差异。2008年度基本呈递增趋势,而2009年度除一季度外,其余各月基本维持在0.3-0.4之间,值得关注。2、收入成本配比分析表一:收入分析08、09各月销售收入比较0500100015002000250030003500400045005000123456789101112万月份销售收入08各月销售收入09各月销售收入2008年度的曲线呈正U型,经历降--升--降的变动,2009年度则相反,呈升—降—升的倒U型。表二:毛利率分析信息化稽查骨干班交流案例汇编二0一0年十月-4-08、09各月毛利率比较-2.00%-1.00%0.00%1.00%2.00%3.00%4.00%5.00%123456789101112月份毛利率08年各月毛利率09年各月毛利率毛利率的变动较之收入的变化更为剧烈,说明成本与收入的配比性存在一定差距。3、企业所得税贡献率分析在收入增长12%的情况下,贡献率降低50%。该企业2008年度资产总额26212233.93元,从业人数40人,应纳税所得额298381.61元,恰好符合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以下的规定。需关注是否存在故意操纵的情况。四、检查方向和重点1、是否有适用增值税高税率产品销售收入按低税率纳税申报的问题该公司增值税税种核定中,有17%、13%两种税率。初级农产品天然橡胶(包括乳胶、干胶)适用13%税率,但经过加工后,适用17%税率。重点检查:(1)该公司售出的按13%税率申报的天然橡胶制品是否经过加工或添加其他成分。(2)是否有适用17%税率的胶产品按13%申报故意偷逃增值税。信息化稽查骨干班交流案例汇编二0一0年十月-5-2、是否有隐瞒收入或列支不实成本的问题该公司税负率趋势差异较大,收入成本配比性存在一定差异,需重点关注有无隐匿收入以及成本列支不实的问题。3、关联企业之间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是否有转移利润逃避企业所得税的问题了解该企业的管理架构,分析该企业与6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以及核算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按照独立交易原则定价,是否有转移利润到地区税负率较低的子公司的情况。4、是否有期间费用超标准列支但未进行纳税调整的问题核实交际应酬费、工资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借款利息费用等是否超过法定比例或标准列支;重点审核税前不予列支项目,如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各项税收的罚款、滞纳金。5、是否有未按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问题重点检查经营业务中,向客户赠送的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是否按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6、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小税种是否有未按规定计算足额申报缴纳的问题该企业实际缴纳的印花税与根据收入和成本测算的数据有较大距离,需核实各类销售合同、银行借款合同以及各类应税凭证否按规定粘贴印花税票或缴纳印花税。五、组织检查时间信息化稽查骨干班交流案例汇编二0一0年十月-6-本次检查实施时间为2010年7月29日。六、检查实施步骤1.根据初步判定的服务器位置,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确定目标,并集中精力,控制服务器(包括接触的计算机管理人员和网络连接),争取最短时间内搞清数据库使用情况,并根据数据库的不同情况,采用不同的方法争取备份数据库。通过数据采集工具搜索,如果文档被删除则使用恢复工具,如果数据库文件被删除则作相应的恢复;2.检查法人、财务负责人、销售人员以及生产统计人员的电脑。根据观察的情况,派专人负责检查其电脑,并通过数据采集工具获取帐套信息,搜索恢复重要的文档数据,结合询问,获取有力的证据材料。检查是否有重要的汇总报表,账簿凭证,收付款单据等书面证据,并积极寻找有无重要的逻辑线索;3.利用查账软件和SQL数据库完成初步的数据查询和分析,整理出相关的涉税疑点,与企业进行沟通,采集固定相关证据。七、检查环节及人员安排本次检查小组共有稽查人员4名,组长杨黎、组员由马宇琳、戴广平和黄希婷组成。八、检查设备配备、税务文书准备和其他所需文具(一)设备配备:1、手提电脑4台2、80G移动硬盘4台、8GU盘4个3、数据采集软件4套信息化稽查骨干班交流案例汇编二0一0年十月-7-(二)需要准备的税务文书:1、《税务检查通知书》及送达回证1套2、《询问通知书》及送达回证共1套,《调查询问笔录》10页3、《调取帐簿资料通知书》、《调取帐簿资料清单》及送达回证1套4、《复制企业涉税经营及财务电子数据资料通知书》及送达回证1套5、复制企业电子涉税财务数据资料清单1套(上海市松江区税务局稽查局)信息化稽查骨干班交流案例汇编二0一0年十月-8-上海某化工有限公司信息化稽查案例一、案件背景情况(一)案件来源根据松江区局信息化稽查的任务要求,对上海某化工有限公司开展2008-2009年度信息化专项检查。(二)纳税人基本情况上海某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7月,位于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沪松公路2032号,经营范围:橡胶助剂及橡胶辅料(填充料)自产自销加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17%和13%,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2008年度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二、检查过程与检查方法(一)检查预案1、收集纳税征管信息,了解了纳税申报的基本情况。该公司2008年申报主营业务收入321165148.62元,增值税税负率0.51%,企业所得税贡献率0.02%。2009年申报主营业务收入360534607.69元,增值税税负率0.48%,企业所得税贡献率0.01%。2、确定检查重点。根据静态资料分析,检查组初步确定以下检查重点:一是否有适用增值税高税率产品销售收入按低税率纳税申报问题,是否隐瞒收入或列支不实成本;二是2008和2009年数据波动趋势异常,排除行业和经济环境因素外,是否存在账务处理不规范;三信息化稽查骨干班交流案例汇编二0一0年十月-9-是近4亿元,印花税仅缴纳万元,是否未按规定计算足额申报缴纳。(二)检查具体方法1、突击检查,采集电子数据2010年7月29日,检查小组进入该公司进行突击检查。检查小组首先向法人颜连兴和财务林蓉晖询问企业经营情况以及财务核算状况。在财务室,利用采集软件,成功采集到2009、2010年财务帐套。在林蓉晖电脑中查找word、excel等业务文档,发现公司内部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一并采集。在销售部,从销售副总电脑桌面上发现某销售系统、某仓库系统图标,经查看系统路径,服务器名为“lkm-server”。检查人员要求网管将服务器拿出,网管推托说不知道后,不见踪影,再次连接这台服务器时,发现已被关闭。随即与法人沟通,但他以各种理由推脱,截止下午2点,依然未将服务器交出。检查小组及时将这一情况向上汇报后,市局稽查处徐建军老师、综合科张忠良科长、检查一所朱国平所长一同进入企业,向法人展开攻心谈话,并开展进一步搜索。于当晚5点30分,企业终于将服务器交出,检查小组顺利取得2008-2009年度出货记录、退货记录、进销存记录、出货利润表等业务数据。2、固定电子数据完成数据采集后,检查人员将所有采集的数据填制清单,输出打印,由企业财务和检查人员当场签字确认。并将数据复制到移动硬盘,备份一式两份,一份由财务和检查人员签字确认后封存。信息化稽查骨干班交流案例汇编二0一0年十月-10-(三)数据分析(1)帐套数据分析1、应收账款借方余额为负且金额较大该公司2009年度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9028715.15元(900万元),按客户分类看应收账款明细后发现,存在只有贷方发生额,而无借方发生额的情况。即该公司存在收到货款并发出货物但不确认收入。如:该公司客户兰溪市蓝凯带传动有限公司09年应收账款期末余额-439786.50元,截至检查日之前,尚未确认收入。从09年出货一览表中,查找相关业务记录,发现出货明细,09年共合计出货439786.50元。金额与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完全一致。后与企业进一步核实,该公司尚为小规模纳税人,正在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确实未开票。2、应付账款-应付人民币贷方余额为负且金额较大该公司2009年度应付账款-应付人民币期末余额为-159604966.40元,由此分析推测,公司采购款已付出,由于未取得发票,原材料虽入库但不入账。后与企业进一步核实,该公司提出2008-2009年度财务核算混乱,账务数据不准。检查人员由此进一步进行数据比对分析。(2)数据比对分析检查人员围绕采集的财务、业务数据和金税系统开票记录开展环比分析,寻找差异数量和金额,分析差异原因。一是将开票数据与进销存数据进行比对信息化稽查骨干班交流案例汇编二0一0年十月-11-首先将该公司财务经理电脑中取得的《未开票统计》表,进行手工整理,提取客户名称和提单号两列数据,随后在SQL数据库中,导入出库记录表和整理后的未开票统计表。利用“innerjoin”查询语句,通过“提单号”这一关键字段将两表连接起来。通过以上处理,得到一张统计有出货记录却未开票的客户明细表。在与企业进一步核对的过程中,排除了在2010年延迟开票的金额和退货金额,含税金额总计1168538.46元。二是将关联公司兴闳泰的出货记录与金税系统里的开票记录进行比对由于在检查中发现,该公司的关联企业兴闳泰公司也从事橡胶经营,因此将关联企业的检查重点锁定在兴闳泰公司上。首先在出货记录表中提取与兴闳泰的出货记录,含税金额总计25910324.20,随后在金税系统里查询对闳泰的开票信息,价税总计24643750.3元,发现1266573.90元的差额未开票。该公司已发货未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