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宁夏银行“内控建设年”活动方案为进一步提升我行内控和操作风险管理水平,强化制度执行力,增强员工依法合规和遵章守纪意识,提高案件防控能力,打造“全员参与,覆盖全面”的内控合规文化,促进全行可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宁夏银行内控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开展“内控建设年”活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国银监会“案防及安全保卫电视电话会”精神、董事会关于开展“内控建设年”活动的指导意见以及“强化内控”的工作思路,以抓内控、防风险、促发展为目的,以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和通知要求为标准,以现行内控及操作风险管理制度和合规经营的要求为依据,以各经营性分支机构为重点,切实把加强内控建设作为全面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把案件防控纳入操作风险日常监测中,大力开展操作风险排查及内控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无章可循、有章不循、违规操作等突出问题,认真落实整改,严格实施问责,强化督促指导,努力提高全行的合规意识和制度执行力。二、工作目标通过“内控建设年”活动的有效开展,使全行特别是基层行员工的内控制度执行意识、合规经营意识和执行力得到明显增强,2无章可循、有章不循、违规操作、前纠后错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内控制度得到进一步健全和规范,有效控制各类风险,继续保持遏制各类案件和责任事故发生的态势,在全行逐步建立人人自觉遵守规章制度、自觉执行内控要求、自觉抵制违规行为的良好执行力文化,使“遵章守纪、合规经营”意识深入人心。三、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推动“内控建设年”活动的顺利开展,总行成立“内控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李建华副组长:马玉光陈宝赵其宏居光华沙建平成员:鲍小峰任小玲周健鹏韩晓军胡文惠滑建义张玥孙连成张英张园王春尹征杨少飞马宁欣赵伟涂国城毋炳玉李桂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沙建平首席风险官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律合规部,主要负责“内控建设年”活动的安排组织及牵头实施等日常工作。四、工作任务根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防范操作风险“十三条措施”、内部控制“十个联动建设”、案件治理“六个重点环节”等监管规章的要求(以下统称“相关监管规章),对参与内控建设的总行各有关部门的3重点工作任务明确如下:(一)法律合规部工作任务。负责制定下发“内控建设年”活动方案,负责将领导小组部署开展“内控建设年”活动的各项任务分解到相关部门,起草我行开展“内控建设年”活动总结报告,负责协助宁夏银监局开展对我行各分支机构的检查工作。做好“内控建设年”活动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对于重大复杂问题提交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牵头组织对各分支机构开展“内控建设年”活动进行重点抽查和突击检查。(二)办公室工作任务。负责“内控建设年”活动情况的宣传工作,利用行报、网站、信息简报介绍全行开展“内控建设年”活动的经验做法,取得的成绩、效果等。(三)纪检监察室、人力资源部工作任务。监察室要对财会、信贷等重要岗位人员部署员工行为排查活动(安全保卫部配合);人力资源部要切实推进关键重要岗位的轮岗工作。纪检监察室、人力资源部共同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种违规行为进行问责和处罚。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行为排查活动及轮岗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四)计划财务部工作任务。按照相关监管规章的要求,切实加强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尤其是要密切关注政策环境影响,加强流动性风险的防控,根据我行在审计中暴露出的问题以及2010年“小金库”专项治理中检查出的风险隐患,加大整改的力度。明确计划财务工作“内控建设年”的主要活动内容,对分支机构进行相应检查并督促其进行整改。制定《“内控建设年”计划财务工4作具体实施方案》。(五)风险管理部工作任务。按照全面风险管理规划的要求,落实各类风险管理的牵头部门和报告路径,建立全面风险管理的体制机制和工作制度。制定全面风险管理的时间进度计划,年内重点落实信用风险管理的措施和办法。做好贷款新规执行情况的检查,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具体实施方案。(六)授信审批部工作任务。按照相关监管规章的要求,结合全行授信业务相关规章制度,梳理授信业务内控管理、防范操作风险的关键环节及风险点,明确授信业务“内控建设年”的主要活动内容,对分支机构执行授信业务内控制度、防范授信业务操作风险情况进行检查并督促其进行整改。在当前流动性收紧的宏观局势下,尤其要注意防范违法骗贷、违法放贷的发生。牵头制定《“内控建设年”授信业务具体实施方案》。公司业务部、中小企业部、个人业务部、伊斯兰金融事业部配合授信审批部开展相关工作。(七)运营管理部工作任务。按照监管规章的有关要求,尤其要对照中国银监会防范操作风险“十三条措施”的规定,结合全行会计结算业务规章制度,梳理出会计结算业务内控管理、防范操作风险的关键环节及风险点,明确本条线“内控建设年”的主要活动内容。对分支机构执行会计结算业务内控制度、防范操作性风险情况进行检查并督促其整改。尤其针对柜台业务环节易发风险的特点,把柜台业务操作风险的防范作为重点监测内容,抑制柜台业务风险的发生。要开展对放款审核的自查和对分支机构放款审核的检查,制定《“内控建设年”会计结算业务具体实施方5案》。(八)资金营运部、国际业务部工作任务。按照相关监管规章的要求,明确资金业务、国际业务“内控建设年”活动的关键环节和重点工作,对本部门执行相关监管规章和本行制度的情况进行自我评估,并进行自查自纠。对分支机构执行相关内控制度、防范操作性风险情况进行检查并督促其整改。资金营运部要关注同业授信客户的信用状况及资金市场的利率变化,尤其要关注票据业务的风险状况,把票据业务的风险防范作为重点监测环节,抑制票据业务风险的发生。制定《“内控建设年”资金业务具体实施方案》、《“内控建设年”国际业务具体实施方案》。(九)电子银行部工作任务。按照监管规章的有关要求,结合全行电子银行业务相关制度,梳理出银行卡、网银、自助设备管理中的关键环节和风险点,明确本条线“内控建设年”活动的主要内容,对本部门执行相关制度的情况进行自我评估,并进行自查自纠。对分支机构执行内控制度、防范操作风险情况进行检查,并督促其整改。尤其要关注银行卡业务发展中的风险控制,堵塞ATM等各类自助设备的管理漏洞,坚决抑制电子银行业务领域的风险。制定《“内控建设年”电子银行业务具体实施方案》。(十)信息技术部工作任务。按照监管规章的有关要求,对照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的规定,明确计算机系统“内控建设年”活动的关键环节和重点工作,对本部门执行相关制度的情况进行自我评估,并进行自查自纠。坚决防范由于计算机程序或系统安全等方面漏洞引发的操作风险。制定《“内控建设年”信息技术工作具体实施方案》。6(十一)安全保卫部工作任务。按照银监会有关案件防控的规定,梳理案件防控关键环节及风险点,明确安保工作“内控建设年”活动的重点工作,对分支机构执行安保制度情况进行检查并督促其整改。尤其要进一步改进完善案件防控考核体系,注重对安防设施的检查、维护与更新。制定《“内控建设年”安全保卫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十二)各分支机构工作任务。分支机构是“内控建设年”活动的主战场,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广泛动员、加强学习。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周密部署、精心安排、层层落实,确保活动不走过场、落到实处。依据本方案,结合各自实际,要根据活动方案和各部门具体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落实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将落实方案报总行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开展“内控建设年”活动进展情况及遇到的问题要及时与总行联系,确保活动顺利进行。五、活动安排2011年5月1日至11月30日为全行“内控建设年”活动时间,具体分为准备动员阶段、集中学习阶段、自查自纠阶段、检查辅导阶段、突查抽查阶段和总结提高阶段。(一)准备动员阶段(2011年5月)。主要有四项工作任务。第一,召开全行“内控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学习有关精神,准确把握活动要求;第二,层层建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要求,并落实部门和人员。第三,梳理、汇总相关内控与操作风险管理制度,列出对7照检查的规章制度目录。第四,根据本活动方案,相关部门、各分支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5月1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经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形成《宁夏银行“内控建设年”活动具体实施方案》下发全行。(二)集中学习阶段(2011年6月1日-6月15日)。由总行相关部门、各分支机构采取集中学习、专题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体员工结合自身业务和职责,认真学习活动方案要求及有关内控与操作风险制度,努力学懂弄懂,做到准确理解和把握。要充分利用每周学习日,进行集中学习。(三)自查自纠阶段(2011年6月15日-7月30日)。总行资金营运部、国际业务部、电子银行部、信息技术部、各分支机构要结合实际,根据总行下发的《宁夏银行“内控建设年”活动具体实施方案》的要求,针对内控相对薄弱、操作风险比较突出的重点业务、岗位和环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要对照内控制度规定和要求,认真查找在制度执行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既要查找思想认识上的问题,又要查找操作层面上的问题;既要查找有章不循的问题,又要查找无章可循制度不完善的问题;既要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又要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同时,要做到边查边纠,查找彻底,纠正到位。自查自纠阶段结束后,总行资金营运部、国际业务部、电子银行部、信息技术部及各分支机构要形成自查分析报告,以适当方式向员工公布,接受评议和监督。于7月15日前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地银监分局。总行汇总全行自查自纠情况,形成报告,8于7月底前上报自治区银监局。(四)检查督导阶段(2011年7月-9月)。在自查自纠工作结束以后,总行相关职能部门要统一对各分支机构“内控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报告,于9月30日前交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根据检查中存在的问题重点抓好有关制度执行情况的梳理、汇总、分析、评议、完善工作,详细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题,系统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大力开展制度后评议工作,按照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切实做好制度的废、改、立工作,进一步增强内控制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汇总全行检查情况提交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向全行通报并报监管部门。(五)突查抽查阶段(2011年8月-10月)。这一阶段与检查督导阶段交叉进行,在检查督导阶段工作开展以后,总行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统一组织对全行“内控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突查抽查,抽查覆盖面不低于30%。同时,要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开展对我行“内控建设年”活动的抽查工作。(六)总结提高阶段(2011年11月)。总行相关部门、各分支机构要在检查督导和突击抽查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强化措施,提高全行内控建设水平。总行相关部门、各分支机构要对“内控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取得的效果、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要写出总结报告,于11月15日前上报总行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当地银监分局。总行将汇总全行工作情况,撰写总结报告,报领导小组研究确认后于11月30日前上报宁夏银监局。六、有关要求9(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领导责任。开展“内控建设年”活动是贯彻落实总行关于强化内控、防范风险和落实监管部门有关工作要求的集中体现,是实现安全稳健运行的重要举措,相关部门和各分之机构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安排,“一把手”要亲自抓。坚持把深化学习、提高认识贯彻始终,把解放思想、更新理念贯彻始终,把解决问题,完善制度贯彻始终,确保“执行年”活动落到实处。(二)强化制度执行,推进执行力建设。总行各条线职能部门在自查自纠及检查辅导中要根据发现的问题及时全面梳理内控制度,对现有制度的完整性、严密性、适用性、科学性进行跟踪评价,细化硬化制度约束,切实堵塞制度层面的漏洞。总行各职能部门要严格监督制度的执行,主动维护制度的权威,要强化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真正做到按章办事。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突查抽查中若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