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6-1广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并联审批流程图——建筑工程说明:1、本流程以建筑工程规划管理为主,其他专业部门流程和要求未列完整。其中蓝色框图内流程为规划部门流程,未包含规划选址前期工作和审批咨询服务流程。2、以上框图内办理时限不含规划选址前期工作、审批咨询服务、提交市级会议审查时间、公示和听证时间、建设单位补送资料等时间。3、对于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项目,在出让前需先由储备部门申请储备地块的选址意见,再申请规划条件。4、本流程图各环节业务已根据《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试行方案》(穗府〔2013〕8号)修改,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5、用地规模在10000平方米以上(含本数)的项目须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10000平方米以下的项目须编制总平面规划方案。用地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的项目还须编制管线综合规划。6、广州市规划局对本流程图具有最终解释权,并具有随上位法和有关政策变更或工作需要调整或修改流程图的权利。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并入立项阶段,由发改部门牵头受理)办理时限:政府投资使用储备用地,5个工作日;其余4个工作日本虚框内程序适用于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项目本虚框内程序适用于以协议或公开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项目签订出让合同、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国土部门)办理新建建筑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入规划报建阶段,由规划部门牵头受理)办理时限:11个工作日建设工程项目涉及国家安全、卫生、环卫、教育、文物、港口……等事项的,建设单位在此阶段需取得相关部门的审查意见。建设工程放线和验线测量(规划院)领取许可证前需签订《广州市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城建档案馆)。办理施工许可阶段审批手续(建设等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并入竣工验收阶段,由建设部门牵头受理)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技术审查电子报批文件技术审查(自动化中心)办理房地产证(房管部门)勘测成果资料备案办理时限:现场即办实施建设(建设单位)开展出让活动(国土部门)、环境影响评估(环保部门)、办理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发改部门)等出让储备用地申请规划条件(国土部门向规划部门申请)办理时限:普通30工作日,重点工程10工作日采取改正措施(建设单位)违法建设处罚(综合执法部门)完成违法建设处理(建设单位)发现违法建设定性移交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不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储备地块申请储备选址(提供储备红线)(储备机构向规划部门申请)办理时限:普通30工作日,重点工程10工作日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方案)审查(并入用地审批阶段,由国土部门牵头受理)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本虚框内程序适用于使用自有建设用地项目办理立项(发改部门)、用地预审(国土部门)、环境影响评价初步意见(环保部门)并联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入用地审批阶段,由国土部门牵头受理)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并联并联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入用地审批阶段,由国土部门牵头受理)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方案)审查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并联并联完善划拨或出让手续,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国土部门)自有建设用地申请规划条件(并入立项阶段,由发改部门牵头受理)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并联办理划拨决定书、建设用地批准书(国土部门)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方案)审查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办理防空地下室审核(民防部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环保部门)、大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和超限高层抗震审批(建设部门)、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部门)并联并联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建设部门)、消防验收(消防部门)、防空地下室验收(民防部门)……等验收手续并联办理立项(发改部门)、用地预审(国土部门)、环境影响评价初步意见(环保部门)附件6-2广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并联审批流程图——市政工程说明:1、本流程以市政工程规划管理为主,其他专业部门流程并未列完整。其中蓝色框图内流程为规划部门流程,未包含规划选址前期工作和审批咨询服务流程。2、市政工程的建筑部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按照建筑工程流程办理,其余的市政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按本流程图办理。3、本流程图各环节业务已根据《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试行方案》(穗府〔2013〕8号)修改,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4、以上框图内办理时限不含规划选址前期工作、审批咨询服务、提交市级会议审查时间、公示和听证时间、建设单位补送资料等时间。5、广州市规划局对本流程图具有最终解释权,并具有随上位法和有关政策变更或工作需要调整或修改流程图的权利。申请市政工程规划条件(道路交通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城市长输管线工程、1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高压线路工程以及河涌水系工程可选本环节)办理时限:普通20工作日,重点工程10工作日办理市政工程设计方案审查(道路交通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城市长输管线工程、1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高压线路工程以及河涌水系工程可选本环节)办理时限:普通30工作日,重点工程15工作日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并入立项阶段,由发改部门牵头受理)办理时限:政府投资使用储备用地,5个工作日;其余4个工作日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入用地审批阶段,由国土部门牵头受理)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办理道路及轨道交通工程或河涌水系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入规划报建阶段,由规划部门牵头受理)办理时限:11个工作日办理施工许可阶段审批手续(建设等部门)实施建设(建设单位)验线测量(规划院)办理管线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入规划报建阶段,由规划部门牵头受理)办理时限:11个工作日适用于管线工程适用于其他市政工程办理《挖掘许可证》(交通管理部门或城管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并入竣工验收阶段,由建设部门牵头受理)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违法建设处罚(综合执法部门)发现违法建设移交完成违法建设处理(建设单位)办理立项(发改部门)、用地预审(国土部门)、环境影响评价初步意见(环保部门)并联办理划拨决定书、建设用地批准书(国土部门)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方案)审查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并联并联电子报批文件技术审查,工程放、验线测量(管线工程除外)建设工程项目涉及国家安全、卫生、环卫、教育、文物、港口……等事项的,在此阶段建设单位需取得相关部门的审查意见。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环保部门)、大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建设、水务或交通部门)并联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环保部门)、大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建设、水务或交通部门)并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