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店镇中心小学2010年教导处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依据教育法律、法规、教育部令23号《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我校安全工作管理,进一步明确学校安全工作职责,杜绝伤害事故发生,确保我校师生的生命安全,学校财产不受损失,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我校的具体情况,充分落实安全工作的职责,特签订本责任书。一、学校安全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并指定一名副校长具体负责校内部的安全工作,校有专(兼)职安全人员抓安全工作,成立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矛盾纠纷调解小组和义务消防队。二、学校安全制度建设有正式文本并健全到位。即有安全工作会议制度;有安全工作台帐;有安全检查制度;有安全检查记录;有监督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记载。有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有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有严格的门卫、值班、巡查制度。各处(室)应严格遵照岗位职责和各项制度履行日常工作。三、安全工作职责:1、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教育教学工作计划中,树立确保安全抓教育的思想。2、把安全教育渗透到各科教学中去。3、利用晨会、班会定期进行安全宣传教育。4、要让全体学生、教职工了解和遵守学校的各项安全制度。5、在开展体育活动、课外活动、综合实践活动等集体活动中要有安全要求和防范措施。。四、为了把安全管理落到实处,控制一般事故发生,杜绝重大事故。各室如有人事变动,接任人就是本责任书的责任人。安全管理工作按照教育部令23号《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执行。泗店镇中心小学(盖章)校长:教导处:2010年1月泗店镇中心小学2010年政教处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依据教育法律、法规、教育部令23号《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我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管理,进一步明确学校安全工作职责,杜绝伤害事故发生,确保我校师生的生命安全,学校财产不受损失,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我校的具体情况,充分落实安全工作的职责,特签订本责任书。一、学校安全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并指定一名副校长具体负责校内部的安全工作,校有专(兼)职安全人员抓安全工作,成立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矛盾纠纷调解小组和义务消防队。二、学校安全制度建设有正式文本并健全到位。即有安全工作会议制度;有安全工作台帐;有安全检查制度;有安全检查记录;有监督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记载。有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有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有严格的门卫、值班、巡查制度。各处(室)应严格遵照岗位职责和各项制度履行日常工作。三、安全工作职责:1、加强班主任和少先队辅导员的队伍建设,增强他们的安全责任意识,并与班主任签订安全责任书。2、利用小广播、黑板报、国旗下讲话、班队活动等,对学生进行安全宣传教育。3、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容易接受的安全教育活动。4、指导班主任在班主任手册上记录安全教育内容,每学期不少于2次。5、在开展集体活动、(外出活动)要有安全要求和防范措施。6、每学期和教导处一起组织师生进行安全自救演练1次。四、为了把学安全管理落到实处,控制一般事故发生,杜绝重大事故。各处室如有人事变动,接任人就是本责任书的责任人。安全管理工作按照教育部令23号《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执行。泗店镇中心小学(盖章)校长:政教处:2010年1月泗店镇中心小学2010年总务处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依据教育法律、法规、教育部令23号《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我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管理,进一步明确学校安全工作职责,杜绝伤害事故发生,确保我校师生的生命安全,学校财产不受损失,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我校的具体情况,充分落实安全工作的职责,特签订本责任书。一、学校安全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并指定一名副校长具体负责校内部的安全工作,校有专(兼)职安全人员抓安全工作,成立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矛盾纠纷调解小组和义务消防队。二、学校安全制度建设有正式文本并健全到位。即有安全工作会议制度;有安全工作台帐;有安全检查制度;有安全检查记录;有监督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记载。有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有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有严格的门卫、值班、巡查制度。各处(室)应严格遵照岗位职责和各项制度履行日常工作。三、安全工作职责:1、全面负责各室(房)、食堂、门卫的安全管理工作,并与各室(房)、食堂、门卫的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书。2、负责学校设施、设备,包括教学用房、体育器材、消防器材、水电、防盗技防设施、食堂设备的管理、维修、检查工作。3、施工场地、上下楼道、危险地带要设置禁示标牌。4、负责护导值日、节假日值日的安排工作。5、负责师生的车辆管理,明确学生骑车上学的有关规定。6、负责校园内的食品安全(食堂、饮水)管理。7、按上级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检测,并做好检查记录。四、为了把学年度安全管理落到实处,控制一般事故发生,杜绝重大事故。各处如有人事变动,接任人就是本责任书的责任人。安全管理工作按照教育部令23号《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执行。泗店镇中心小学(盖章)校长:总务处:2010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