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发布(2018002)近日,部分单位来电反映入党发展对象集中培训比较难组织。现将《2017年上半年长兴县中共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教学计划(建议)》转发各地,供大家参考借鉴。2018年4月25日2017年上半年长兴县中共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教学计划(建议)一、培训目的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实践科学发展观,对党员发展对象进行党的知识、政策法规及优良传统等方面教育。通过培训,使党员发展对象进一步增强党性修养,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二、培训对象2017年全县上半年县委组织部联审通过的全体拟发展对象,共计300人左右。怀孕人员建议延缓参加培训。三、培训内容、形式1.培训内容:开班动员;党章党规党纪及党员管理、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传达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交流讨论;党的知识测试;军事训练。2.培训形式:封闭式培训、军事化管理。四、培训考核本次培训学分,实行严格的“双百分”考核制度。其中,考勤分100分,包括课堂考勤、训练考勤、住宿考勤;考学分100分,包括体会文章和结业测试。全程参加,考勤分获得100分,同时考学分获得85分及以上的,视为培训通过,准予培训结业,方可领取填写“入党志愿书”。五、培训时间培训分两期组织实施,第一期6月26日—28日上午;第二期6月26日上午、6月28日下午—30日上午,每期各2.5天时间。六、培训要求1.培训期间,每位学员都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争做学习的模范和遵守纪律的模范,服从教学安排,认真听课,勤于思考。上课不迟到、不早退,听课期间不吸烟、不会客、不打接电话,通讯工具置于振动或静音。2.非特殊情况,学员不得请假缺席。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须向所在党(总)支部请假,报县直机关工委审批才可准假。无论有无请假、是否准假,只要未达到规定学时和学分,都不予参加结业测试。未获得培训结业证书的,支部大会暂缓讨论接收预备党员,需再申请参加下期培训,相应“补课”,通过补测获得结业证书后,方可重新申报列入发展名单。3.培训期间,不得擅自外出。由县直机关工委、县委党校老师负责跟班,负责本期学员参训期间的纪律督查和考勤,切实加强培训管理。各单位安排车辆统一接送学员,学员一律不允许开私家车参加培训。如有驾私家车的,不予入校办理培训入学手续,直接取消本期培训资格。用餐统一在县委党校,学员不得私自聚餐饮酒;住宿统一安排在县委党校,学员不得私自回家或外出住宿。不得故意损坏公共财物,否则按价赔偿,并把该行为记录在案,反馈给所在党组织。第一期教学日程表日期时间学习内容主讲人主持人地点6月26日上午7:30-8:20报到8:30-9:10开班动员9:10-9:25纪律教育9:30-9:45集体合影9:50-11:30坚持党要管党,严格党员队伍管理下午13:30-17:00军训晚上18:15-19:15拓展训练晚上19:30-21:00围绕“为什么要入党”主题分组讨论6月27日早操7:00-7:40队列训练上午8:20-9:50学习党章,端正入党动机10:00-11:30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解读下午13:30-15:10严守党的纪律,保持党员良好形象15:20-17:00全力推进文明创建工作(党员志愿服务)晚上19:00-19:30统一收看新闻联播晚上19:30—21:00自学,撰写培训心得体会6月28日早操7:00—7:40队列训练上午8:30-9:30党的知识测试9:40-10:10学员代表交流发言10:10-10:50集体谈话、集中宣誓10:50-12:00培训小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