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SEC准则油气储量评估指南(试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与生产分公司二○○四年十一月油密AA级5年前言自2000年以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和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中国海油)三大公司相继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准则进行油气储量评估已成为中国三大石油公司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SEC准则下的油气证实储量是油公司的核心资产。证实储量评估的核心内容是依据生产连续性的原则和已经见到效果的技术,确定现阶段高确信度的剩余经济可采储量和储量价值。中国石油已成功地进行了五个年度的油气储量特定资产评估,开展了《SEC标准油气储量评估方法研究与培训》项目的研究,组织了大规模的“SEC标准油气储量评估方法”培训,引进并客户化了油气储量资产评估软件,建立了上市储量评估数据库,培养了一批能按照国际通行标准开展储量评估的技术骨干,具备了全面开展SEC准则油气储量自评估的条件。为了指导和规范各油田公司SEC准则油气储量的自评估工作,勘探与生产分公司储量管理处组织了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杭州地质研究所、油气资源规划所、廊坊分院天然气地质所以及大庆、西南、辽河等有关油田公司的专家,组成《中国石油SEC准则油气储量评估指南》编制小组。编制小组成员主要包括:王永祥、王靖云、胡允栋、谢锦龙、蒋新、郑德文、张亚庆、毕海滨、胡晓春、邓攀、张伦友、兰丽凤、李铁军等。编制小组充分地研讨了美国SEC准则中S-X部分有关证实储量定义以及美国SEC财务会计准则第69号声明等有关油气储量准则,以《美国SEC油气储量评估方法》一书为基础,全面回顾并系统总结了股份公司上市油气储量评估的流程、内容和方法,特别对评估的技术关键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在2004年11月中旬举办的“上市储量评估数据库与资料准备会”上,各油田公司与会代表对《中国石油SEC准则油气储量评估指南》的初稿进行了深入讨论。经过编制小组的多次修改形成了试行稿。鉴于系统地编制美国SEC准则油气储量评估指南在国内尚属首次,实用性要求高,可参阅资料少,特别是编制小组对美国SEC有关油气储量准则的理解有待加深,对储量特定资产的评估还缺乏足够的经验,对国际大油公司内部储量管理情况掌握程度有限,因此,本指南恐有不足以至谬误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目录前言1范围...................................................12引用文献及相关规定.....................................13有关石油与天然气储量评估部分术语的定义..................14储量评估资料准备.......................................45容积法储量自评估.......................................66证实已开发储量自评估...................................87证实未开发储量自评估..................................108储量价值评估..........................................109储量自评估数据管理....................................1110自评估报告内容和格式..................................12附录A自评估报告附表.....................................19附录B资料准备附表.......................................26附录C储量评估常用单位换算表.............................3111范围本指南适用于中国石油在美国上市的油气储量特定资产自评估。2引用文献及相关规定美国SEC准则中S-X部分第4-10(a)条(1)~(13)款:证实储量定义(Definitions:Rules4–10(a)(1)–(13)ofRegulationS–XoftheSEC)美国《1934年证券交易法案》(SecuritiesExchangeActof1934andEnergyPolicy)《1975年能源政策和资源保护法案》(ConservationActof1975RegulationS–KItem302—SupplementaryFinancialInformation)美国SEC财务会计准则第69号声明(1982年11月)(StatementofFinancialAccountingStandardsNo.69November1982)美国1982年9月16日发布的职员会计公告(StaffAccountingBulletinsTopic12:OilandGasProducingActivities)美国《国际财务报告与披露问题》(2001年5月1日)(DivisionofCorporationFinance:InternationalFinancialReportingandDisclosureIssues,May1,2001)贾承造主编《美国SEC油气储量评估方法》,石油工业出版社,2004年8月3有关石油与天然气储量评估部分术语的定义证实储量在现行经济和操作条件下,即进行评估时的价格与成本状况下,地质和工程资料表明,具有合理的确定性、将来可以从已知油气藏中采出的原油、天然气和天然气液的数量。价格的变化只考虑合同协议中所涉及的现有价格的变化,但不包括将来情况发生变化时引起的2价格上升。证实已开发储量是指通过现有井、采用现有设备和操作方法,预期可采出的储量。只有经过先导试验之后,或措施实施后生产证实能够增产,包括那些通过注水或其它提高采收率技术以补充天然能量和一次采油机理而预期能够获得的油气增加量,才能被归为“证实已开发储量”。证实未开发储量预期从未钻井地区的新井中、或需要支出相对多的费用进行重新完井中能够采出的储量。未钻井地区的储量仅限于那些与钻井紧邻可生产单元中的储量。对于其它未钻井地区,只有在肯定与现有产层有相连续的产层的情况下,才能够定为证实储量。任何地区,只要注水或其它提高采收率技术的实施尚在设想中,其储量都不能归类为证实未开发储量,除非这些技术经过同一地区、同一油藏中所进行的试验证实是有效的。容积法是通过对油气藏的分布范围、有效厚度、孔隙度、含水饱和度的评估结合油气的化学组成、油气藏压力及温度计算地表条件下的含油气体积或重量的一种静态评估方法。它是勘探阶段及开发初期评估油气储量最常用的方法之一。油田开发后期,结合动态资料也可用于评估剩余储量分布和判断开发井距的合理性。随着钻井资料的增加和资料采集与评估技术的发展,需要对容积法储量评估结果及时修正。动态法是指利用矿场实际资料如油、气、水及压力等数据的变化规律评估储量的方法。它是针对开发时间较长、并且有一定油、气、水运动规律的油气藏进行统计分析,研究未来的发展趋势,进行储量评估的一种主要方法。主要包括:3a)月产油量与时间关系曲线法;b)含油率与累积产油量关系曲线法;c)含水率与累积产油量关系曲线法;d)月产油量与累积产油量关系曲线法;e)水油比(WOR)与累积产油量关系曲线法;f)视地层压力与累积产量关系曲线法。经济极限是指能够支付直接作业成本的最低产量。经济极限的计算依据可以是一口井、一个油藏或一个油田。经济极限可以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如产油量或产气量、废弃压力、最大含水率、水油比以及最大汽油比等。储量替换率是指年度新增证实储量与年产量之比。可分别计算石油、天然气和油气当量的替换率。储采比是指年末证实储量与当年产量之比。可分别计算石油、天然气和油气当量的储采比。单位发现成本(单位勘探成本)是指勘探投资与扩边和新发现的证实储量当量之比。单位是美元/桶。单位发现与开发成本是指勘探开发投资与新增证实储量当量(包括扩边和新发现、提高采收率以及对以前储量的修正三部分)之比。单位是美元/桶。单位开发成本是指开发投资与新增证实已开发储量当量之比,单位是美元/桶。新增证实已开发储量具体计算公式是:年度新增证实已开发储量=本年度证实已开发储量-上年度证实已开发储量+年产量。44储量评估资料准备储量评估资料的准备包括综合性资料、容积法资料、动态法资料、储量价值评估资料等四个部分。4.1综合性资料4.1.1各油气田工作权益表,包括合作区。合作区内按分成比例计算净储量。4.1.2各油气田采矿权期限表,评估的储量限于采矿权期内,如果采矿权期小于经济极限预测期,应及时申请延长采矿许可证。4.1.3新增探明储量和当年投入开发区块含油气面积示意图,标明新增范围、原未开发储量新建产能范围和现有探明已开发和未开发储量分别叠合的边界,并标明代表井号和区块名称,如个别单元在示意图上的面积偏小,应引出局部放大图框表示。4.1.4油田公司年度探明储量变动情况汇总表(见附表1)。4.2容积法资料准备4.2.1容积法资料包括新增探明储量和新投入动用的原探明储量中适合容积法计算的资料。原则上容积法资料的准备以探明储量报告为基础,其中数据表主要包括:地质分层数据表、岩石物理解释数据表、试油试采数据表、探明储量参数和结果数据表等;基础图件主要包括:采矿权范围图、油气藏顶面构造图、油气藏剖面图、典型地震剖面图、典型测井曲线图、含油气面积图、有效厚度等值线图等。4.2.2容积法资料的准备应力求单项资料的完整性和各项资料间的一致性,特别是与产能、储层分布、流体界面有关的资料,另外还需完善和补充各井的补心高度和井点在作图层上的海拔深度数据。4.3动态法资料准备5动态法资料的准备分为三部分:历史产量、已开发油气田(藏)调整方案和未开发新动用资料。4.3.1每年10月31日前,按已开发油气田/区块提供至9月底的生产历史数据表(附表2、3)。4.3.2气藏物质平衡法(P/Z—累计产量)数据表,列出气藏各测压点对应的累计产量。4.3.3已开发油田/区块的加密调整方案,提供:井位构造图(标明新钻加密井)、钻井计划等。4.3.4新投入开发区块的开发方案,提供:井位部署图、井网密度、开采方式、钻井计划、平均单井初期产量、递减率预测等。4.4储量价值评估资料准备储量价值评估资料是为按SEC准则采用现金流法估算证实储量价值准备必要的资料。4.4.1各油气田的已开发、未开发产量剖面,资料的准备方法见8.3节。4.4.2年底油田公司油气产品价格表(附表4)。4.4.3年底油田公司油气生产税率费率表(附表5)。4.4.4油气田天然气损耗率表(附表6),分别列出前3年历史和未来5年预测的天然气点火把量和燃料自用量。4.4.5油田公司合同销售气量和管输能力预测表(附表7),分别列出前3年历史和未来5年预测的天然气销售气量和管输能力,其中销售气量等于井口或管网输入端的天然气产量减去天然气点火把量和燃料自用量。4.4.6油田公司油气田钻井投资和总投资历史和预测数据表(附表8),相应于油气产量剖面所需的开发井工作量,按油气田单元预测至少未来65年按年预计的钻井数、总进尺,根据单位钻井成本提供钻井投资和总投资(钻井投资+地面设施投资+管线投资等)4.4.7油田公司油气田油气资产和操作费(附表9),提供各油气田的油气井和地面设施在评估基准日时的资产净值,并对未来操作成本进行预测。5容积法储量自评估容积法储量自评估包括五个部分:1)年度新增储量的油气田(藏或区块);2)原探明未开发新建产能区块;3)未报探明储量但新建产能或进行开发试验的区块;4)原探明储量但未曾被评估为SEC证实储量的部分;5)所有已投入开发但不宜用动态法直接评估的。容积法评估的基础主要是年度新增探明储量的成果。如果其中有一部分储量已经投入开发,并符合动态法评估的要求,应参照第6章进行评估。5.1确定证实储量的含油气边界a)考虑井控程度、储层连续性和生产连续性要求,以及钻遇油气层底界等因素,按以下不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