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报告№:(2014)委字机电类第108号产品名称单臂路灯委检单位深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生产单位深圳市赛德网络设备有限公司检验类别委托检验广东省深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深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报告№:(2014)委字机电类第108号共2页第1页产品名称路灯商标———规格型号10米生产日期/批号2014.11.25委检单位名称及联系电话深圳是赛德网络设备有限公司生产单位名称及联系电话深圳是赛德网络设备有限公司任务来源厂家委托抽样日期2014.11.25抽样人员张桂萍样品到达日期钟平飞样品数量2组抽样基数50组检查封样人员样品等级合格品样品/抽样单编号样品状态完好检验类别委托检验抽样地点该厂场地检验日期2013.4.8检验依据Q/321084KZD01-2005钢质照明杆检验结论样品经检验,所检项目符合Q/321084KZD01-2005标准规定的要求。签发日期2014年11月25日备注批准:周友明主检:张桂平校核:钟传华编制:曾乐英深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结果表产品名称:单臂路灯NO:(2012)委字机类480号序号检验项目单位技术要求检验结果备注1灯杆壁厚m4.0+0.20-0.604.00合格2灯杆高度m10.0±0.6%L10.00合格3灯杆主杆口径mm762307576230230.5合格4悬臂杆长m1.51.5合格5法兰盘厚度mm1414合格6法兰盘尺寸mm300*300300*300合格7法兰盘中心距mm230230合格8法兰盘孔径mm260*260260*260合格9门的裁口尺寸mm120*400120*400合格10杆件壁厚mm4.004.00合格11膜层厚度um≧140(热镀锌+喷塑)235230233240合格13镀锌层外观质量——镀层应光滑均匀无气孔挂锌、镀层与金属本体结合牢固,经锤击试验镀层不剥离,不凸起符合合格14焊接表面质量——不得有景响应强度的裂纹、夹渣、焊瘤、烧穿、未溶合、弧坑和针状气孔等缺陷符合合格注意事项一、对监督检验结果有异议者,请于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实施监督检查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上级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申请复检;对其他类别检验结果有异议的,请于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公司检验机构提出。二、抽样委托检验,本检验机构仅对来样负责,检验结果供委托者了解样品品质之用。三、本检验报告未经本公司检验机构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经同意复制的检验报告应全文复制并经本检验机构加盖公章确认后方有效。四、按照规定应当退还受检者的检验剩余样品,受检者应当在规定期限内限回。受检者在规定期限内不取回样品,又不提出妥善处理意见的,检验机构自发出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后按照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