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教机构框架合作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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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框架合作协议书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代表: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代表:鉴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条款。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同意由甲乙双方共同设立一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就甲方授权合作公司推广甲方业务一事,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作项目概述:1.1、合作公司:(以工商注册为准)1.2、注册所在地:1.3、特许经营授权许可的内容、范围、地域:1.3.1甲方授权合作公司推广甲方保育、早教及相关业务,并允许其使用甲方名称及其相关的标志、市场营销模式、策略、操作程序、管理等。1.3.2甲方授权合作公司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叁年内,允许在全国开设直营校区与发展加盟商。1.3.3自20年月日起合作公司仅拥有注册所在地行政管辖范围内开设直营校区与发展加盟商的权限。第二条投资方式、持股比例甲乙双方共同设立一家合作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大写:人民币万圆整),以货币或技术方式投资。其中:2.1、甲方出资人民币¥0万元(大写:人民币零万圆整)以技术投入及特许经营授权费用的占股方式,占有%合作公司的股权。2.2、乙方出资人民币万元(大写:人民币万圆整),占有%合作公司股权。负责资金筹备(含合作公司所有中心开办资金),组建团队,机构经营管理。若筹备资金不足以经营,甲乙双方同意按照各自所持股份同比例以股东借款的方式增加投入资金。甲方可以采取(a)现金,及/或(b)其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代付教材/设备款的方式)向合作公司提供股东借款。第三条公司的筹建与支持3.1、合作公司由乙方负责筹建工作,甲方履行协助义务。3.2、筹建费用和人员:合作公司筹建费用由乙方出资承担。3.3、中心开办:甲方负责教学教研、师资培训,运营管理模式,乙方负责资金筹备,组建招聘团队及后期机构经营管理。第四条合作公司管理机构4.1、董事会席位为3席,甲方委派1席,乙方委派2席,由股东各方委派并经股东会决议批准;董事长由甲方委派的人员担任,任期为3年,可连选连任。4.2、关于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决策权限在合作公司股东合作协议、章程中作详尽约定。具体权限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约定。4.3、财务监督:合作公司及中心的财务由乙方负责管理,甲方有权随时查核。4.4、合作公司股权变更:甲方和乙方在合作公司的股权变更,应当事先书面通知对方,必须依法和本协议约定操作,股东方可以行使优先购买权;如果股权进行重大变更或者股权变更实质性影响到合作公司的经营方向以及运营团队的稳定,须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决定。第五条双方负责的事宜5.1、甲方负责的事宜甲方应为合作公司提供技术骨干人员上岗前的专业培训,并定期进行再培训。在业务指导中,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解决经营中的管理和经营问题。除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其他义务外,甲方还应负责以下事宜:5.1.1负责开业培训合作公司、中心营业所必需的人员;5.1.2中心经营模式咨询;5.1.3中心项目启动咨询;5.1.4中心选点咨询服务;5.1.5中心培训课程咨询;5.1.6中心招生活动咨询;5.2乙方负责的事宜除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其他义务外,乙方还应负责以下事宜:5.2.1负责办理合作公司的筹建事务和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等手续;5.2.2负责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取得开展项目的所有审批文件、并取得相关资质和执照(包括但不限于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收费备案表或收费许可证、消防验收合格证、食品卫生许可证)并向甲方提供相关证照复印件,及办理的登记手续;5.2.3负责招募合作公司、中心营业所必须的人员;5.2.4日常经营管理;5.2.5处理合作公司及合作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中心董事会不时委托的其他事宜。第六条、早教中心设立6.1经营及管理模式6.1.1按照连锁经营商业模式,由甲方与乙方在注册所在地合作设立合作公司用来投资经营早教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合作公司为中心的举办者或控股股东。6.1.2中心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五名,其中1名由中心园长担任,1名由中心教师代表担任,3名由举办者代表担任(其中1名由甲方委派,2名由乙方担任),按照章程规定的程序任命。6.1.3中心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名,由甲方委派并按章程规定的程序任命。6.1.4中心董事会、监事的相关权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章程中明确约定。6.2其他6.2.1园长应当持有园长证(即“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及符合国家及/或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并经甲方统一培训后由合作公司董事会依据培训的结果书面通知聘任或解聘。6.2.2中心的房屋租赁合同应当由合作公司/中心作为承租人及签约主体,如甲方及/或乙方在合作公司成立前已经签署了该房屋租赁合同,则在合作公司成立后,应当将该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和签约主体变更为合作公司/中心,由合作公司/中心履行房屋租赁合同。6.2.3中心的装修设计应当严格按照甲方的标准和要求实施,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合作公司/中心不得擅自变更中心装修设计。6.2.4中心只能使用由甲方提供或甲方指定的设备、课程、教材、教具或标志物、衍生品等;合作公司/中心不得、也不得允许他人使用未经甲方批准的设备、课程、教材、教具或标志物、衍生品等。6.2.5中心市场推广所需之广告宣传制作物和VI(企业识别系统)的模板由甲方提供,合作公司/中心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使用该模板,如对该模板的内容、格式进行任何增减、变更、修改,需提交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6.2.6合作公司/中心的相关人员应当按照甲方的计划和要求全程参与相关培训。第七条保证金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应向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公司支付人民币¥万元(大写:万圆整)作为合作保证金,该笔费用乙方认可甲方不予退还,直至协议期满终止。甲方在下列情况下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保证金十倍作为违约金及赔偿金:a.使用或加盟同行业其它品牌;b.不接受甲方依据管理规定进行的监督、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c.严重损害甲方信誉,造成曝光或投诉的。乙方支付保证金款项至甲方指定之账户:开户行:名称:账号:第八条合同的终止和解除8.1合作公司成立后,如有下列情形,合作的终止、解除及违约责任按以下条款执行:8.1.1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书或退出与乙方项目合作,乙方并应依第8.1.2条规定向甲方让出合作公司全部股份:乙方或其与合作公司往来之关联企业不得采用关联交易等方式转移利润,向合作公司收取不正当的收益,或者以其他不正当的商业手段损害合作公司的利益。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支付保证金十倍作为违约金,并依法追究其相关的法律责任。8.1.2合作公司成立后,如任一方违约,则守约方有权选择回购违约方股份。守约方可委聘有合法资质的审计机构对合作公司资产进行审计。回购价格为:持股比例所占审计净资产价值扣除必要费用。违约责任由甲乙双方在股东合作协议、章程中另行约定。8.1.3除本协议书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有违约行动,导致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时,守约方有权参照前款8.1.2条回购股份之审计价格向违约方买回股份,违约方应当退出合作公司。8.1.4当甲乙双方无意愿继续合作下去时,双方应协商由甲方或者乙方来回购对方的股份,回购的方式和价格比照前款8.1.2条之规定。被回购方应该退出合作公司。8.2本协议签署后至股东合作协议签署前,乙方与第三方(甲方的关联方除外)就以合作、合资、加盟等任何形式经营0-6岁幼儿教育及培训(包括早教中心、幼儿园等)机构等事项进行联络、沟通、磋商、谈判及/或签署会议纪要、备忘录、意向书、协议/合同等文件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支付保证金十倍作为违约金,并依法追究其相关的法律责任。第九条保密义务9.1本协议订立前以及在本协议期限内,一方(“披露方”)曾经或者可能不时向另一方(”接受方”)披露该方的保密资料。在本协议期限内以及协议终止后二年内,接受方必须:9.1.1对保密资料(1.3.1条之规定内容)进行保密;9.1.2不为除协议明确规定的目的之外的其他目的使用保密资料;9.1.3除为履行其职责而明确有必要知悉保密资料的该方或其关联机构的雇员、该方代理、律师、会计师或其他顾问外,不向其他任何人披露,且上述人员须已签署书面保密协议,其中条款的严格程度不得低于本条的规定(合称“允许披露方”)。9.2上述第9.1条的条款对以下信息不适用:9.2.1接受方有书面记录证明在披露方向其披露前其已经掌握;9.2.2目前或将来并非由于接受方违反本协议而进入公共领域;9.2.3接受方从对该信息无保密义务的第三方获得;9.3每一方应制订相应的规章制度,告知该方(以及该方的关联机构)董事、高级职员以及其他雇员本条规定中的保密义务。9.4在协议期满日或终止日,接受方应(1)向另一方归还或经另一方要求销毁,包含另一方保密资料的所有书面和电子材料(包括其复制件),并且(2)在另一方提出此项要求后十日内向另一方书面保证已经归还或销毁上述材料。第十条协议书的效力本协议书为甲乙双方合作的框架协议书,双方应于本协议书签订后1年内议定并签署股东合作协议书和章程。若未能签署股东合作协议书和章程,甲乙双方合作终止。第十一其他11.1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合作公司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协议书经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及即生效。11.2甲乙双方就本协议书的履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同意就争议事项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1.3本协议书如有未尽事宜或变更事项必须以书面补充协议方式签署后生效,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效力。11.4本协议书签订后双方应当在设立合作公司过程中根据中国公司法和优先参考甲方提案制定公司章程、规章制度和议事规则,本着友好协商和符合甲乙双方最大利益的原则,订立具体的决策、管理的内部制度。11.5合作公司的股东合作协议书、公司章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后,其约定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股东合作协议书、公司章程的约定为准。甲方:法定代表人:日期:乙方:法定代表人:日期:祝语:要想成为一个内心强大的人,需要具备至少以下六大品质特征:1)高度自律和自黑;2)必须经历绝望;3)培养独处的能力;4)不设限的思考;5)需要一个信仰;6)BEYOURSELF(做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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