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职业农民从培训到培育的思考-杨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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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职业农民从培训到培育的思考象山县成人教育中心杨存国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现代农业是我国发展农业解决三农问题的必由之路,发展现代农业需要一批高素质的职业农民,为此,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强调加强农业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指出新型职业农民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现代农业、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力量。发展现代农业不仅需要经济和科技的强力支撑,更重要的是要有一批高素质的农业从业人员。所以,实现新型职业农民从培训到培育的跨越是历史的要求。但我国新型农民培育都还处于起始阶段。本文根据当前我国农村劳动者素质的现状,结合象山县的实际,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和培育提出思考和建议。关键词:现代农业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培育随着农村劳动力大量向二、三产业转移以及新生代农民工对土地的“陌生”,留守农业人群呈现出总量相对不足、整体素质偏低、结构不尽合理等问题。然而,新型职业农民将以从事农业作为固定乃至终身职业,是真正的农业继承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不仅解决了“谁来种地”的现实难题,更能解决“怎样种地”的深层问题。一、新型职业农民的基本特征“职业农民”的内涵较早是由美国学者提出的。美国人类学家Ericr.Wolf对其进行了明确定义。在他看来,职业农民(Farmer)有别于传统农民(Peasantry)主要追求维持生计的农业生产目标,而且充分地进入市场,将农业作为产业,并利用一切可能的选择使报酬最大化。我国学者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对职业农民也作了定义。朱启臻研究提出,职业农民除了符合农民的一般条件,还必须具备市场主体性、高度的稳定性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与现代观念等三个条件。而刘丽华则认为,职业农民必须具有自主性、开放性、约束性三个特征。陈池波认为,职业农民从本质上讲,是要把务农作为终身职业,并具有从事该职业所需的素质、知识、技能和经验等一系列条件,而且充分和市场对接,进行规模化和产业化经营的专业农民。综上所述,我国目前新型职业农民的基本特征归纳为:1.新型职业农民是市场主体。2.全职务农,把务农作为终身职业。3.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现代观念,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对生态、环境社会和后人承担责任。4.具有“能创业”的特点。5.具备较大经营规模,具有较高收入。6.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受到社会的尊重。新型职业农民大体可以分为三类:1.生产型职业农民掌握一定的农业生产技术,有较丰富的农业生产经验,直接从事园艺、鲜活食品、经济作物、创汇农业等附加值较高的农业生产的群体。2.服务型职业农民掌握一定农业服务技能,并服务于农业产前、产中和产后的群体。3.经营型职业农民有资金或技术,掌握农业生产技术,有较强的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经验,主要从事农业生产的经营管理工作的群体。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意义随着农村劳动力的大量转移以及新生代农民工对土地的“陌生”,在农业一线从事耕作的农民几乎由老人承担。据农业研究部门对部分省份的抽样调查,农业劳动力的平均年龄达到57岁,许多村民说,村里能跑会跳的都出去打工了。与传统农民相比,新型职业农民不仅“有知识,有文化,懂科技,会经营”,而且因为具有规模经营和专业技能相结合的优势,以及由此带来的较好经营效益,新型职业农民将以从事农业作为固定乃至终身职业,是真正的农业继承人。而传统农民由于种地规模狭小以及缺乏专业技能等“短腿”,不得不通过打工等其他手段来补充收益,抛荒撂地现象时有发生,其实是一种“兼职农民”。因此,随着新型职业农民的逐渐推广普及,将有效缓解并最终解决“明天谁来种地”的难题。更为重要的是,新型职业农民“懂科技,会经营”的特点与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相适应,也更利于耕地保护和农业可持续发展。一句话,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不仅解决了“谁来种地”的现实难题,更能解决“怎样种地”的深层问题。农业部副部长张桃林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将伴随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全过程,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基础性战略任务。确保培育新型农民的公共性、基础性和社会性,才能确保粮食安全和农产品有效供给的未来。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实施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夺取农业好收成,促进农民较快增收,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建设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的战略选择和重点工程,是促进城乡统筹、社会和谐发展的重大制度创新,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有效途径,更是有中国特色农民发展道路的现实选择。三、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1.建立农民教育培训制度。各试点县(象山县16年被列入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县)要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当地农业劳动力状况,以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作为重点对象,根据不同类型新型职业农民从业特点及能力素质要求,科学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要坚持生产经营型分产业、专业技能型按工种、社会服务型按岗位开展农业系统培训或实施农科职业教育,不能代之以一般的普及性培训或简单的“一事一训”。要尊重农民意愿、顺应务农农民的学习规律,采取“就地就近”和“农学结合”等灵活的方式开展教育培训。要围绕增强教育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课程体系和师资队伍建设,创新教学方法,改进考核评价办法。要建立经常性培训制度,各地要着眼帮助新型职业农民适应农业产业政策调整、农业科技进步、农产品市场变化和提高农业生产经营水平,明确经常性培训的主要内容、方式方法、培训机构、经费投入和保障措施,建立与干部继续教育、工人岗位培训相类似的新型职业农民全员经常性培训制度。2.探索农业后继者培养途径。在做好对现有务农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基础上,各地还要以保证农业后继有人为目标,开展农业后继者培养,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吸引农业院校特别是中高等农业职业院校毕业生回乡务农创业,支持中高等农业职业院校招录农村有志青年特别是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合作社带头人的“农二代”,培养爱农、懂农、务农的农业后继者。各试点县要把回乡务农创业的大学生、青壮年农民工和退役军人等作为当前农业后继者培养重点,纳入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计划。3.构建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切实加强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专业化、标准化水平。要统筹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加快构建和完善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等农民教育培训专门机构为主体,中高等农业职业院校、农技推广服务机构、农业科研院所、农业大学、农业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广泛参与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满足新型职业农民多层次、多形式、广覆盖、经常性、制度化的教育培训需求。以象山县为例,以且农林局牵头,县成人教育中心为主体,建立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并充分利用县职高、技工学校等现有的教育资源,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体系。培训是传授知识和技能的过程,是培育的一个环节,培育则包括新型农民职业成长的全过程,将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仅仅停留在培训是不够的。四、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途径1.统一认识,强化政府的职能统一认识,强化政府的职能是培育新型农民有力的思想政治保证。农民素质低的现状之所以长期没有引起各级政府的重视,重要原因就是政府和社会各界对培养新型农民的培育缺乏统一的认识。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要统一以下几个方面的认识:(1)要认识到培育新型农民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的核心问题。新农村建设,归根到底,要由千千万万个具体的新型农民来组织实施,新型农民的素质就决定了最终的成效,因此,新型农民的培育,就成为首要的核心问题。(2)要认识到培育新型农民具有明显公益性,政府责无旁贷。各级政府要加大政府的扶助和支持力度,加大财政投入,把培育新型农民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采取有效措施,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培育新型农民。(3)要认识到新型农民的培育是一项长期的历史过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经过几十年的艰苦努力,新型农民的培育将贯穿于整个过程的始终。(4)要树立新型农民的人才观,切实重视农村实用人才培育。新型农民必须代表着农村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是一批用科学文化知识武装起来的农民,是农村经济发展重要的推动者。2.加强农村基础文化教育,培育和造就未来高素质的农民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农村基础教育将直接决定我国未来农民队伍的素质。因此,从长远看,提高农民素质,必须要高度重视农村的基础教育。首先,要把农村义务教育摆到整个教育发展的战略地位和整个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优先领域,确保农村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学习发展的基本权利。其次,要进一步巩固和完善现行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明确各级政府在农村教育发展和支出上的责任和义务,巩固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再次,农村基础教育要与农村社会经济实际紧密结合。要结合农村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开设切实有效的校本课程,有针对性地帮助农村青少年提高认识社会、理解社会的能力。3.办好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培养懂技术、会经营的当代新型农民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现,如果没有农民技能素质提高做支撑是无法想象的,而农民技能素质的提高又离不开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大力实施。因此,必须重视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要坚持“学用结合,按需施教”的原则,把农村文化教育和科普教育结合起来,适当设置相应的农村经济、市场经济、乡镇企业等专业及课程,造就和培养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民。同时也要实施专项技能培训工程。地方政府和社会组织要提供对农民开放的农业科技培训项目,提高农民的务农技能和科技素质,帮助农民掌握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改善传统的务农方式,从而提高农产品产量和科技含量,增加农民收入;实施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增强劳动力就业能力。4.加快农村文化建设,提高农民的人文素质文化发展直接影响着人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道德修养等精神生活,对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具有重要的导向和推动作用。无论是农村的发展、农村的进步,还是农民的致富,都离不开文化的哺育和支撑。加快农村文化建设,一是要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扩大广播、电视、电影的覆盖面,地方文化单位要积极组织实施“三下乡”活动,地方政府可组织建立文化图书馆,同时还要不断加大对农村文化建设的投入和支持力度,为农村文化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二是要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着力培养群众文化工作者、民间艺人、专业文化工作者等多支文化队伍,积极鼓励和倡导文化工作者农村志愿服务,深入农村帮助农民提高各方面的知识。三是要开展特色文化活动。村民可以自编自演一些短小精悍以及反映农村新人新事、有乡土生活气息的节目,以文明健康新风尚占领农村思想阵地。5.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民主和法治的新农村。农村经济要发展,农村社会要进步,必须高度重视农村的民主法制建设,提高农民的民主法制观念。在发展基层民主方面,要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全面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保障农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针对农民法制观念淡薄的现状,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进行以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业法、种子法等与农民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宣传教育。在宣传教育中引导农民学法、懂法、守法并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加大执法力度,整治农村社会治安,净化社会风气,为农民群众提供一个安居乐业的生活。从培训到培育,不仅是观念的更新,也是培养体制的变革。培训是阶段性的,而培育是一个培训、指导、扶持、成长的过程。有人曾说过:“传统的培训如同对植物施肥,而培养则是为植物营造最适合生长的外部环境。”通过培训可以提升新型职业农民的理论知识、操作技能,而工作态度、价值观、综合能力等则需要通过培养来提升,这也正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发展方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从培训到培育的跨越,不断给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把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办成一项创新型事业。参考文献[1]朱启臻,闻静超.农业工程[J].论新型职业农民及其培育,2012(3):1-4.[2]刘丽华.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学报[J].职业农民的形成、培养与塑造,2009,18(3)32-35.[3]陈池波,韩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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