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军工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的探讨摘要:目前我国的军工企业基本上都是军民融合发展的单位,既承担军品业务也开展民品业务。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具备相关报批手续后,军工单位开展的军品业务免征增值税,但民品业务必须按国家税法规定依法缴纳增值税。随着军工企业业务多元化的快速发展,增值税的构成也越来越复杂。军工企业如何充分利用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合理缴纳增值税,降低企业税负,促进单位降本增效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将按照国家相关税收政策规定,探讨军工企业对军品和民品业务增值税的管理,为增值税纳税筹划提供借鉴。关键词:军工企业;增值税;筹划一、军品业务增值税纳税筹划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军队、军工系统所属单位征收流转税、资源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011号)中规定,对列入军工主管部门军品生产计划并按照军品作价原则销售给军队、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军事工厂的军品,免征增值税。对于军品销售业务,国家税务部门对免征增值税作了进一步规定,军工企业军品销售合同必须由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后,方可免缴增值税。因此,企业必须认真研究,组织合同管理部门按年度及时完成军品合同确认工作,并报税务部门备案。否则,税务部门将依法征收增值税,将会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现金流出,加重企业负担。因军品免征增值税,对于军品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就不能再行抵扣,企业只能将该部分进项税额计入成本中。一般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的货物价格相对便宜,税负较轻,军工企业在购进货物时,应在充分保证货物质量的前提下,尽量选择小规模纳税人作为供应商,以减少企业现金流出,有效降低成本。二、民品业务增值税纳税筹划根据企业生产经营规模的大小和会计核算制度健全与否,企业一般被划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同时,我国增值税法规定:非军品业务,从一般纳税人那里购进货物可以抵扣17%的进项税额,从小规模纳税人那里购进货物只取得普通发票的不抵扣进项税额,但小规模纳税人能够申请由国家税务机关代开可以抵扣6%或4%进项税额的发票。即使这样,从小规模纳税人那里购进货物仍要少抵扣11%或13%的进项税额。基于这一点,不少人都认为,一般纳税人企业在购进非军品使用货物时应当从一般纳税人那里购买,尽量避免从小规模纳税人那里购买。在价格相等的情况下,这种看法无疑是正确的,但在企业实际经营中,小规模纳税人往往能够提供比一般纳税人更低的价格,在这种情况下,购货时是不是还应该优先选择一般纳税人呢?以下从实例进行分析。a企业需购买一批货物,从一般纳税人那里购买,价格为100000元,进项税额为17000元,如果选择从小规模纳税人那里购买,价格为85000元,同时可以取得由国家税务机关代开的可以抵扣6%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额为4811元[85000/(1+6%)*6%]。显然从一般纳税人那里购买可以多抵扣17000-4811=12189(元)的进项税额,但同时增加了进货时的现金流出量100000+17000-85000=32000(元),两项合计增加了企业的现金流出量32000-12189=19811(元)。从a企业的采购可以看出,从一般纳税人那里购进货物并不一定都是最优选择。在选择购货对象时,企业要进行必要的税收筹划,下面再从现金流量方面进行分析。假设某军工企业需购进一批民用产品,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买要支付现金c1(从销货单位可以得到由国家税务机关代开的可以抵扣6%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专用发票),从一般纳税人处购买需支付货款c2和增值税进项税额c2*17%,该批货物的销售价格为r,销项税额为r*17%,从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那里购进货物的现金流出量分别为f1和f2。则:f1=c1+r*17%-c1/(1+6%)*6%;f2=c2+c2*17%+(r-c2)*17%=c2+r*17%;令f1=f2,及c1+r*17%-c1/(1+6%)*6%=c2+r*17%,可得到从不同身份的纳税人处购货的平衡点为c2/c1*100%=94.34%,也就是说,从一般纳税人那里购货的价格(不含税)为小规模纳税人含税价格的94.34%时,二者的现金流出量是相等的。当c2/c194.34%时,f2f1,从一般纳税人那里购货的现金流出量大,应当从小规模纳税人那里购货。当c2/c194.34%时,f2f1,从小规模纳税人那里购货的现金流出量大,应当从一般纳税人那里购货。上述实例中a企业c2/c1*100%=100000/85000*100%=117.65%,远远大于94.34%,显然应当从小规模纳税人那里购货,这样就减少了现金流出量19811元。上述只考虑了增值税对现金流出量的影响,在实务中我们还要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税费考虑进去,这就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此不做过多探讨。参考文献:[1]陈晓和王建:我国军工企业资本运营的模式选择-《上海财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9(4).[2]王文平刘云叶选挺:专利引文分析在军工企业中的应用研究-《兵工学报》isticeipku-2009年z1期.[3]杨凌霄:我国军工企业治理结构与技术创新关系研究《科技进步与对策》2012年4期.